瑞丰光电: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14 21: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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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6-042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

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上午 9:00 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寮社区

第十工业区 1 栋六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

的通知已于 2016 年 4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龚伟斌先

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其中董事龚伟

斌、陈璟琳、吴强、龙胜参加现场会议,董事李莉、柯汉华,独立董事葛光锐、

张会生、李丽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出席人数达到法定要求。公司监事胡建华、

丁中渠、张丹,高级管理人员庄继里列席本次会议。至表决截止时间,共有 9 名

董事通过现场表决、传真方式参与会议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召开情况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为降低公司供应链成本,集中采购,提高公司业务整合绩效,公司拟在浙江

义乌设立孙公司。相关情况如下:

公司全称:义乌市瑞丰光电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

注册资本:1,000 万元(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法定代表人:龚伟斌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业务范围: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公司注册地:义乌市工业区

业务简介:降低公司供应链成本,集中采购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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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6-042

出资方式:注册资本 1,000 万元,浙江瑞丰光电有限公司出资 1,000 万元,

持有 100%的股权。

经营方式:孙公司实行执行董事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由总经理负责公司

的日常经营管理。

法人治理结构:孙公司不设股东会,由股东行使相关职权,职权范围由章程

规定;孙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浙江瑞丰光电有限公司”

委派;孙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

任;孙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执行董事可以兼任总

经理。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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