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力A: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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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 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

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

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职务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依法运作,科学决策,保障了公司财务规范运行,维护

了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利益。现将 2015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六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开情况和审议的主要事项如

下:

1、2015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七届第十七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报告》等 4 项相关议案。

2、201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第十八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的议案。

3、201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第十九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公司《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等 4 项相关议案。

4、201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八届第一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选

举陈华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相关议案。

5、201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第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

年半年度报告》等 2 项议案。

6、201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第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

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职务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

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的运作以及对各项决策

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本公司《章程》,能贯彻执行股

东大会决议。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内控状况进行了认真的、细致的检查,认为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管理完善,本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和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

3、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内

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的真实情况。

4、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 2015 年度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存放或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

监事会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

如下: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14,162,038.69 元,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在发行预案中已披露对募集

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作出的安排,置换金额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鉴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14,162,038.69 元。

监事会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审核,

并发表意见如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深圳市中天实业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

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

过 3.5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

之日起一年内。

监事会对《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

核,并同意了该报告。

5、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无资产收购及出售情况发生。

6、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通过对公司 2015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发

生关联交易时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7、监事会对公司《2014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意见

经公司监事认真审阅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报告及公司 2014 年度报告,认为公

司 2014 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8、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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