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海证券”)作为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葵花药业”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对葵花药业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
自查表》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落实情况
葵花药业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内部审计和
审计委员会运作、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的内部
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等事项
进行了自查,填写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海证券认为:
1、葵花药业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了公司内部控制规则的自查工作,并填写
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2、葵花药业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准确、客观的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东海证券对该自查表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魏庆泉 徐士锋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