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0 证券简称:苏州设计 公告编号:2016-022
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情况
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核准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6】88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万股,
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0.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1,365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3,584.66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780.34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110136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
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计划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投入金额(万元)
1 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6,439.00 6,439.00
2 绿色建筑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413.45 6,413.45
3 轨道交通综合体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2,223.00 2,223.00
4 云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1,979.00 1,979.00
5 建筑设计中心改造项目 14,995.00 10,725.89
合计 32,049.45 27,780.34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使用自筹
资金先期开展部分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专款专用,用于置换先期投入
的资金并支付上述项目剩余款项。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16年2月4日,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计人民币505.748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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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于2016年4月14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12231号《关于苏州设计研究
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拟使用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投入金额(万元) 额 (万元)
1 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6,439.00
2 绿色建筑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413.45
3 轨道交通综合体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2,223.00
4 云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1,979.00 505.748
5 建筑设计中心改造项目 10,725.89
合计 27,780.34 505.748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根据本公司于2016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将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
的《关于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6]第112231号),截至2016年2月4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
位之前以自筹资金对云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投入金额共计
人民币505.748万元。
本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额 本次置换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云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505.748 505.748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505.748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审议本议案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505.748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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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有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是合理的、必要的。因此,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4.保荐机构意见:
苏州设计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
合其《招股说明书》披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苏州设计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和监
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
规定,广发证券对苏州设计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事宜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
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关于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2231 号)。
特此公告。
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