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度监事局工作报告
监事局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本年度,
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局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现就本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
下:
一、2015 年主要工作
(一)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了八次监事局会议
1. 2015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第七次监事局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公司《2014 年度报告》及摘要、《2014 年度监事局工作报告》、《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等议案。
2. 2015年4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第八次监事局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3. 2015年5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第九次监事局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
议案》等议案。
4. 2015 年 7 月 3 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第十次监事局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
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
的议案》等议案。
5. 2015年8月18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第十一次监事局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
6. 2015年10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第十二次监事局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公司《2015三季度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
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7. 2015年11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第十三次监事局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四川美侬纺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的议
案》、《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四川金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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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议案。
8. 2015年12月4日,召开了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局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关于向中国证监会
申请撤回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议案》。
(二)履行会议程序的监督职能。
年度内,监事局成员出席了公司召开的5次股东大会,派员列席了公
司董事局会议,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及重大事项决策过程进行了监督。
(三)履行工作程序的监督职能
监事局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对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技术改造、
投资决策等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并对后续实施程序履行了监督职能。
(四)履行财务程序的监督职能
监事局依照财务工作的监督职责,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资金使用审核
情况、财务工作程序等履行了监督职能。
二、监事局意见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监事局对公司董事局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局对股东大会
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
董事局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利益,做到了勤勉尽责,董事会审核决
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
执行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各项决议。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局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审核,认为公司2015年度财
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意见的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监事局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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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意见
监事局认为:报告期,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合理,交易双方均严格按照协议履行权利义务,未损害公司利益。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从自身实际情况
出发,建立了覆盖公司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
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监督。
(六)对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其
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
能真实地反映公司本年度经营、财务状况。
三、2016年监事局工作计划
2016年,公司监事局将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继
续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坚持以财务监督为中心,加强对生产经营和重点
部门的检查监督,通过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履行监事
局职能。
(一)积极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加强与董事局和高管团队的
沟通协调,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重点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
建设,借助内部管理机制的提升,加强对公司财务、对外投资、关联交易、
等重大事项的管理监督。
(二)加强监事局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完善内部工作机制,
积极开展工作交流,创新工作方法,提高监督水平,充分发挥监事的工作
主动性,广泛调研、集思广益,为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不断强化监督管理职能,加大审计监督力度,进一步促进公司
的规范运作,探索监事局对企业风险防范预警机制,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
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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