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0 证券简称:*ST 金路 公告编号:临 2016-12 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第十四次监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第十四次监事局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在金路大厦 11 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5 名,实到 5 名。
会议由公司监事局主席赵明发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
议:
一、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
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局认为:公司 2015 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15 年
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
司 2015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监事局对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
度监事局工作报告》。
三、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监事局认为:由于氯碱行业产能过剩、市场需求疲软、竞争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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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当前面临的外部宏观环境形势非常严峻,故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
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有利于
公司积极应对当前面临的困难和压力。
五、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16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监事局认为: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控股
子公司持续经营和健康发展,且提供担保的下属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
情况正常,不存在逾期不能偿还贷款的风险,担保行为可控,担保事
项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六、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局认为: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
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系,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
七、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局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
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及相关事项的审计机构。
八、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局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遵循内部控制基本原则,从自身实际出发,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生产
经营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
进行;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
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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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监事局成员的议案》。
鉴于赵明发先生、廖昌斌先生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局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提名,拟补
选舒先良先生、李乐华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局股东监事候选人。任
期与公司第九届监事局一致。舒先良先生、李乐华女士任职尚需经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第一、二、三、四、五、六、七、九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局
二○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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