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0 证券简称:*ST 金路 公告编号:临 2016-13 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10,450 万元(各子公司承兑
汇票保证金除外)。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要求,经公司董
事局认真预测和研究,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增长和需要,对截止 2015
年 12 月底之前到期的贷款、承兑汇票(保证金除外),继续由本公司提供
担保,担保金额为 10,450 万元;拟对四川岷江电化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
10,000 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拟对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
30,000 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拟对中江县金仓化工原料有限公司向银行申
请 3,000 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拟对四川金路仓储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
1,500 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拟对四川金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
2,000 万元贷款提供担保。上述计划担保合计 56,950 万元。
2.上述担保计划不涉及关联交易。
3.上述担保计划已经公司第九届第十五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四川省罗江县东外
法定代表人:曹建军
1
注册资本:38,000 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 100%
经营范围:合成树脂及塑料、无机盐、氯碱(氢氧化钠、液氯、盐酸)、
烃类及其卤化物、硝化物、氧化物及其衍生物、甜味剂制造、销售,汽车
危险品货运。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86,965
万元,负债总额 67,975 万元,净资产总额 18,990 万元。2015 年实现营
业收入 152,046.64 万元,实现营业利润-12,314.19 万元 ,净利润-11,
777.68 万元。上述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上述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2.中江县金仓化工原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中江县南华镇凯西路 436 号
法定代表人:贺于贵
注册资本:5,200 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 57%,四川久大蓬莱盐化有限公司持股 33%,
中江县新兴经营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0%。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盐卤、化工产品、其它产品、为探矿采矿提供
运输服务。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中江县金仓化工原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5,776 万元,负债总额 650 万元,净资产总额 5,126 万元。2015 年实现营
业收入 1,559.68 万元,实现营业利润-433.45 万元 ,净利润-382.53 万元。
上述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上述担保为 2016 年度计划担保事项,如实际发生该项担保,则该公
司其他股东将提供相应比例担保。
3.四川金路仓储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广汉市西外乡金谷村
法定代表人:赵代仁
2
注册资本:400 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 100%
经营范围:仓储:甲醇、溶剂油、甲苯、二甲苯。销售:矿产品、化
工产品、塑料制品、五金交电、建材、装卸服务。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861 万元,负债总额 339
万元,净资产总额 522 万元。2015 年实现营业收入 8,645.15 万元,实现
营业利润-29.10 万元 ,净利润-27.14 万元。上述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4.四川岷江电化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四川省阿坝州茂县
法定代表人:廖昌斌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人民币
股本结构:本公司持股 60%,自然人罗小兵持股 40%
经营范围:电石生产、销售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42,280 万元,负债总额
36,030 万元,净资产总额 6,250 万元。2015 年实现营业收入 61,580.59
万元,实现营业利润-1,656.45 万元 ,净利润-1,471.22 万元。上述财务
报告已经审计。
上述担保为 2016 年度计划担保事项,如实际发生该项担保,则该公
司其他股东将提供相应比例担保。
5.四川金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什邡市洛水镇菜蔬村
法定代表人:李文
注册资本:7707.5 万元人民币
股本结构:本公司持股 100%
经营范围:生产中高档压延人造革、中高档压延薄膜系列产品、高档
墙革、地板革、汽车内饰革;销售本公司产品;室内、外装饰设计与施工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7,964 万元,负债总额 7,476
3
万元,净资产总额 488 万元。2015 年实现营业收入 8,945.01 万元,实现
营业利润 1,000.49 万元 ,净利润 1,740.28 万元。上述财务报告已经审
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对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 7,450 万元提供担
保,具体如下:
本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10 月 10 日、10 月 14 日、10 月 14 日对四川省
金路树脂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罗江县支行申请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
3,300 万元、2,150 万元、2,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贷款到期日为
2016 年 10 月 8 日、10 月 10 日、10 月 13 日。到期后,本公司决定继续
对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对四川岷江电化有限公司 3,000 万元融资租赁提供担保
2012 年 6 月 27 日四川岷江电化有限公司与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固定资产转让合同》,租赁期从 2012 年 6 月至
2017 年 6 月止。2016 年尚需支付租赁款 3,000 万元。在此期间本公司决
定继续对此融资租赁提供担保。
(三)拟对四川岷江电化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 10,000 万元贷款提供
担保。
四川岷江电化有限公司计划在 2016 年新增银行贷款 10,000 万元,
本公司拟为此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拟对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 30,000 万元贷款提
供担保。
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计划在 2016 年新增贷款 30,000 万元,本公
司拟为此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拟对中江县金仓化工原料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 3,000 万元贷
款提供担保。
由于中江县金仓化工原料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对资金需求增加,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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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金仓化工原料有限公司计划在 2016 年新增贷款 3,000 万元,本公司拟
为此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六)拟对四川金路仓储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 1,500 万元贷款提供担
保。
由于四川金路仓储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对资金需求增加,四川金路
仓储有限公司计划在 2016 年新增贷款 1,500 万元,本公司拟为此贷款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
(七)拟对四川金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 2,000 万元贷款提
供担保
由于四川金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对资金需求增加,四
川金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计划在 2016 年新增贷款 2,000 万元,本公司拟
为此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公司 2016 年度计划继续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10,450 万元;拟对
四川岷江电化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 10,000 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拟对四川
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 30,000 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拟对中江县
金仓化工原料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 3,000 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拟对四川金
路仓储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 1,500 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拟对四川金路高新
材料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 2,000 万元贷款提供担保。
2.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五、董事局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担保计划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下属控股子公司生产
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控股子公司持续经营和稳定发展;
3.公司提供担保的下属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逾期不
能偿还贷款的风险,担保行为可控;
4.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对外担
5
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决议合法有效。
六、其他事项
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建议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局(董事局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担保事项及担保额度内签署相
关担保的法律文本。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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