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迪苏: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6-04-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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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

关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合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迪苏”、

“上市公司”或“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通过日常了解、核对银行对账单等方式对

安迪苏募集资金于2015年度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

意见发表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中

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5]1770号)核准,公司于2015年10月22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51,851,851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13.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

民币699,999,988.50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000,000元后,募集

资金净额人民币692,999,988.50元,该项募集资金于2015年10月23日足额划至公

司指定的资金账户。2015年10月27日,利安达出具了《验资报告》(编号:利安

达验字[2015]第2096号),确认募集资金足额到账。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公司到账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92,999,988.50元,201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

民 币 350,000,000.00 元 。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募 集 资 金 累 计 使 用 人 民 币

350,000,000 元 ,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存 款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343,181,159.15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181,270.65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

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

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和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

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5年10月23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慧支行、国泰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关于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慧支行开设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1050186360000000009。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严格按照《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中规定实施,不存在违规现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累计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350,000,000元,用于向蓝星集团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剩余募集资金不会改变用途,

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

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

问题。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安迪苏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和使用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形。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 692,999,988.50 本年度投入募集 350,000,000.00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 350,000,0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 0.00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是否已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 项目 本 是 项目

募资金 3]投向 变更项 投资总额 额 投入金额(1) 额 投入金额(2) 入金额与承诺投 末投资 达到 年 否 可行

目,含 (1) 入金额的差额(3) 进度 预定 度 达 性是

部分变 =(2)-(1) (%) 可使 实 到 否发

更(如 (4)= 用状 现 预 生重

有) (2)/(1) 态日 的 计 大变

期 效 效 化

益 益

承诺投资项目

向蓝星集团支付股 否 350,000,000.00 350,000,000.00 350,000,000.00 350,000,000.00 350,000,000.00 0.00 100.00 不适 不 不 否

权转让对价 % 用 适 适

用 用

否 不超过 不超过 不超过 0.00 0.00 不超过 0.00% 不适 不 不 否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000.00 350,000,000.00 350,000,000.00 350,000,000.00 用 适 适

用 用

- 不超过 不超过 不超过 350,000,000.00 350,000,000.00 不超过 - - - - -

合计

700,000,000.00 700,000,000.00 700,000,000.00 350,000,000.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43,181,159.15 元人民币,上述募集资金存留于募集资金

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将于 2016 年按照相关批复及《蓝星新材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披露内容,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关于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项目协办人:________________

石少军

项目主办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陈琦 张斌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关于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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