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
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6]第112710号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进行鉴证。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贵公司的责任
贵公司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
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六章募集资金管理》
的要求编制《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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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执业准
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
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
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
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第六章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附件:《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上海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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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六章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
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248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436 万股普通股,
由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托承销。截至 2016 年 3 月 18 日止,本公司实际发行普
通股 14,178,480 股,每股发行价为 35.97 元,募集资金总额 509,999,925.60 元。东吴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13,500,000.00 元后,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存入本公司开立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桥支行(账号 03002819127)人民
币账户中,存入金额为: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入账日期 金额(人民币元)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桥支行 03002819127 2016-3-21 496,499,925.60
扣除其他费用(注) 982,061.35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注) 495,517,864.25
*注:上述汇入资金共计人民币 496,499,925.60 元(已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13,500,000.00 元),公司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982,061.35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495,517,864.25 元。上述资金已经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1391 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
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披露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 2015 年 7 月 23 日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根据预案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
目概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智能型及新能源电器和装置研发制造基地项目(注) 56,360.00 51,6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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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注:“智能型及新能源电器和装置研发制造基地项目”计划总投资 56,360.00 万元,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募集资
金到位前,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如实
际募集资金低于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实施地址为上海浦东康
桥工业区。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止 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投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置换的自筹资金
为 66,740,651.68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非公开发行股票
投资项目 预先投入待置换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智能型及新能源电器和装置研发制造基地项目(注) 495,517,864.25 66,740,651.68
合计 495,517,864.25 66,740,651.68
注:“智能型及新能源电器和装置研发制造基地项目”计划总投资 563,600,000.00
元 , 募 集 资 金 拟 投 资 额 516,600,000.00 元 , 实 际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495,517,864.25 元。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投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
置换的自筹资金为 66,740,651.68 元。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
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5,517,864.25 元,故“智能型及新能源电器和装置
研发制造基地项目”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额由 516,600,000.00 元
减少为 495,517,864.25 元。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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