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信电器:鉴证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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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

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6]第112710号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进行鉴证。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贵公司的责任

贵公司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

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六章募集资金管理》

的要求编制《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鉴证报告 第 1 页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执业准

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

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

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

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第六章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附件:《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上海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三日

鉴证报告 第 2 页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六章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

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248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436 万股普通股,

由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托承销。截至 2016 年 3 月 18 日止,本公司实际发行普

通股 14,178,480 股,每股发行价为 35.97 元,募集资金总额 509,999,925.60 元。东吴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13,500,000.00 元后,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存入本公司开立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桥支行(账号 03002819127)人民

币账户中,存入金额为: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入账日期 金额(人民币元)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桥支行 03002819127 2016-3-21 496,499,925.60

扣除其他费用(注) 982,061.35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注) 495,517,864.25

*注:上述汇入资金共计人民币 496,499,925.60 元(已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13,500,000.00 元),公司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982,061.35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495,517,864.25 元。上述资金已经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1391 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

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披露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 2015 年 7 月 23 日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根据预案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

目概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智能型及新能源电器和装置研发制造基地项目(注) 56,360.00 51,660.00

专项说明 第 1 页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注:“智能型及新能源电器和装置研发制造基地项目”计划总投资 56,360.00 万元,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募集资

金到位前,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如实

际募集资金低于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实施地址为上海浦东康

桥工业区。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止 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投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置换的自筹资金

为 66,740,651.68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非公开发行股票

投资项目 预先投入待置换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智能型及新能源电器和装置研发制造基地项目(注) 495,517,864.25 66,740,651.68

合计 495,517,864.25 66,740,651.68

注:“智能型及新能源电器和装置研发制造基地项目”计划总投资 563,600,000.00

元 , 募 集 资 金 拟 投 资 额 516,600,000.00 元 , 实 际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495,517,864.25 元。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投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

置换的自筹资金为 66,740,651.68 元。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

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5,517,864.25 元,故“智能型及新能源电器和装置

研发制造基地项目”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额由 516,600,000.00 元

减少为 495,517,864.25 元。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三日

专项说明 第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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