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16-027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4 月 14 日下午 16: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
4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开始时间(2016年4月13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6年4月14日下午
15:00)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201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贵权先生;
5、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4 名,代表股份数为 534,111,030 股,占
公司总股本 680,161,768 股的 78.527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 人,
代表股份数 534,110,63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680,161,768 的 78.5270%;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 1 名,代表股份数为 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 会议决议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非公开发
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事项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 534,110,63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
下同)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 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0 票赞成,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400 票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的 100%;0 票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
三、 见证律师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许子翔、叶嘉腾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二)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关于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