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简称“东方花旗”或“保荐机构”)作为金河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河生物”或“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预计 2016 年与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事宜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 2016 年预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因为基本建设项目及基建维修的需要,2016 年预计与
关联方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金河建安”)发生提供劳务的
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3,050 万元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1、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应对污水源增加项目,
拟扩建部分污水处理设施及厂房,预计投资约 1200 万元;
2、为满足环保要求,公司拟建容量 15000 吨的煤场储一座,预计投资 450
万元;
3、为保障公司生产用水,拟铺设 3000 米左右的供水管道,引入引黄工程水
源进入公司,预计投资 300 万元;
4、公司子公司内蒙古金河淀粉有限责任公司为上马变性淀粉项目拟改造原
闲置旧车间,同时整修厂区道路,预计投资 400 万元;
5、公司喷塔改造工程,预计投资 200 万元;
6、公司及各子公司生产维修工程,预计全年土建部分投资 500 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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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新坪路 81 号
注册资本:2,070 万元
实收资本:2,07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东晓
成立日期:2002 年 7 月 11 日
经营范围:土木工民工程、承揽承包建筑房屋;装潢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王东晓先生持有金河建安 100%的股权,金河建安持有公司
96,703,468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38.05%,是公司第一大股东。
3、关联方履约能力
金河建安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建筑安装施工业务,运行状况良好。
金河建安拟提供的劳务服务符合其经营范围,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基础及协议签订
1、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金河建安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以经有资质
的第三方审计结果为准。项目需要按国家和公司相关规定实施招标程序的,金河
建安将按规定参与投标,如中标则实施相关关联交易,未能中标则不予实施。
2、协议签订
在公司董事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或子公司分别与金河建安签
订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金河建安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业务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
易行为,交易价格均将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
独立性。
五、 关联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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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关联交易已经 2016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东晓、李福忠、王志军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
交易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 保荐机构对于本次交易的意见
东方花旗经谨慎核查后认为: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程序
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均将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
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并将持续跟
踪交易实际发生时的定价是否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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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韩杨 黄健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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