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16-020】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超募资金拟投资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河生物”)于2016
年0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超募资金
拟投资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已实施完毕,部分超募资金使用意向已发生改变,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
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
7,5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的《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此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838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49,01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3,656.14万元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45,357.86万元(其中计划募集资金19,851.92万元;超募资金
25,505.94万元)。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2年7月10日出具了国浩验字
[2012]第207A84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
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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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保证专款专用,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未
发生违反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三、超募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 25,505.94 万元,专户存储。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
专户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如下: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500 万元;投资子公司法玛
威公司发展项目 5,000 万元;13,6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户利息收
入 616.85 万元;公司超募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余额为 22.79 万元。另外,公司已
于 2016 年 4 月 6 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13,600 万元归还到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超募资金原初步计划投资于研发产品产业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原计划投
资合计 10,000 万元,含新建兽用狂犬疫苗生产线、截短侧耳素精提生产线和盐
酸沃尼妙林合成生产线共两个子项目)、环保节能项目(原计划投资合计 5,500
万元)、法玛威发展项目(原计划投资 5,000 万元)和技改项目(原计划投资合
计 2,800 万元,含变压站、金霉素升级换代、盐霉素精提生产线共三个子项目)
等四个方面。其中:法玛威发展项目已实施完毕;环保节能项目、技改项目中的
变压站子项目及金霉素升级换代子项目(上述两子项目原计划投资合计 1,200 万
元)已于 2014 年 7 月 2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14 年 8 月 26 日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终止。
2、本次拟终止实施的超募资金拟投资项目
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金河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于2015年收购了杭州荐
量兽用生物制品有限公司67%的股权,公司已通过收购方式拥有兽用生物制品生
产线,公司决定终止新建一条兽用狂犬疫苗生产线建设子项目(原计划投资8,000
万元);由于截短侧耳素和盐酸沃尼妙林产品的市场形势已发生重大变化,公司
决定终止截短侧耳素精提生产线和盐酸沃尼妙林合成生产线子项目(原计划投资
2,000万元)。综合上述两子项目情况,公司决定终止原研发产品产业化生产项
目。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已用自有资金完成了对盐酸金霉素生产线和盐霉素生
产线的技改工程,公司决定终止技改项目中的盐霉素精提生产线建设子项目(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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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投资1,600万元)。
综上,超募资金原投资计划中共有11,600万元的项目终止,再加上未做投资
计划的1,405.94万元超募资金,专户利息收入616.85万元,合计13,622.79万元资
金未确定投向。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公司十二个月内使用超募资金累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
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拟用7,5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本次调整的影响及有关公司承诺事项
1、此次终止实施超募资金拟投资项目,是根据公司目前资金状况和业务发
展情况而做出的决定,是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价
值,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3、公司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并对外披露;
4、公司十二个月内使用超募资金累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超募资
金总额的30%。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拟将部分超募资金7,500万元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
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公司最近
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
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并对外披露,公司十二
个月内使用超募资金累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因
此同意公司终止超募资金拟投资项目,并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
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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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7,5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
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
资,并承诺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
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并对外披露,公司十二个月内使用超募资金累计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拟投资项
目终止并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的募集资金台账、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计划的有关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文件、独立董事意见等。经核查,本保荐机
构认为:金河生物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金河生物募
集资金到帐已超过三年,计划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最近
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
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对外披露,且公司十二个月内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累计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因此,东方花旗对金河生物本次使
用 7,5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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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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