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龙管业: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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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巨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6—032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龙管业”或“公司”)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吕仁高先生于2016年4月13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现将公司2015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吕仁高

提议理由: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当前的股本规模、经营

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并合理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

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增加公司股票流动性,对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出如下建议:

公积金转增股本

送红股(股) 派息(元)

(股)

每十股 - - 15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2,000.8431 万股作为基数,以资本公积

分配总额 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转增 15 股,本年度不派发现金不送红股。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80,002.1077 万股。

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若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

提示

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

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本次

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

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该方案合法、合

规、合理,其实施不会造成公司的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2015 年度,公司实施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在资产规模及净利润方面都有

较大幅度增长。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和良好的发展前景,在充分考虑广

大投资者利益和合理诉求的情况下,公司实际控制人提出了以上利润分配预案。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不仅可以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优化股本结构,让广大投资者

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

匹配。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监高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

生持股变动情况(包括在二级市场增减持、认购公司定向增发股份、参与股权激

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

2、2016 年 3 月 28 日,公司收到股东吕仁高、吕成杰先生及其关联企业浙

江巨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述减持意向股东统称为“吕氏家族”,构成一致行

动关系)的《关于所持巨龙管业股票减持计划告知函》,函告吕氏家族计划自

2016 年 3 月 29 日起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

可的方式(不含竞价交易)拟减持合计不超过 3,000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9.38%(若本公告披露日至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份等股份变

动事项,则该数量做相应处理),(具体详见公司公告 2016-022)。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公司尚未收到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拟在未来 6 个月内的减持意向通知,若触及相关减持行为,公司将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

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

本由32,000.8431万股增加到80,002.1077万股。由于公司股本规模扩大,公司

2015年度每股收益及每股净资产将同比摊薄。

2、公司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六个月内存在限售股解禁的情形:

2015 年度,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完成了收购艾格拉斯科技(北

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格拉斯”)100%的股权。对于除日照义聚及日照众

聚以外的其他交易对方,如截至其取得本次交易发行的标的股份之日,其用于认

购上述对价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超过 12 个月的,则其持有的上

述交易对价股份自发行结束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发行结束日即 2015 年 3

月 19 日起 12 个月届满后按如下比例逐步解除限售:

第一期解除限售股份比例 第二期解除限售股份比例 第三期解除限售股份比例

30.00% 40.00% 30.00%

第一期股份应于本次对价股份发行结束即 2015 年 3 月 19 日,满 12 个月且

本次交易实施完毕艾格拉斯首个会计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解除限售。

公司预计艾格拉斯首个会计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将于 2016 年 4 月份披

露,届时如艾格拉斯完成 2015 年度承诺业绩则在本利润分配预案预披露后六个

月内存在限售股解禁情况如下:

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股东名称 六个月内可能解禁 预计解禁时间

限售股数(股)

数量(股)

日照银杏树股权投资基金

21,029,414 6,308,824 2016 年 4 月

(有限合伙)

上海喜仕达电子技术有限 2016 年 4 月

8,823,529 2,647,058

公司

北京康海天达科技有限公 2016 年 4 月

17,647,059 5,294,117

北京正阳富时投资管理有 2016 年 4 月

4,901,965 1,470,589

限公司

北京泰腾博越资本管理中 2016 年 4 月

2,039,211 611,763

心(有限合伙)

北京中民银发投资管理有 2016 年 4 月

5,313,719 1,594,115

限公司

邓燕 8,986,925 2,696,077 2016 年 4 月

合计 68,741,822 20,622,543 --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实际控制人吕仁高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

议案时投赞成票。

2、公司董事会接到实际控制人吕仁高先生《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提议及承诺》后,过半数以上董事参与讨论并一致同意上述2015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并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该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3、本次分配预案预披露前,公司尚处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严格

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

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五、备查文件

1、吕仁高先生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与承诺

2、公司过半数董事关于2015年利润分预案提议确认函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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