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百特 公告编号:2016-030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
间为2016年4月14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4月13日至2016年4月14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4日上午9:30至
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3
日下午15:00 至2016年4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陆永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
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聘请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5 人,代表股份 188,971,6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6.021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5 人,代表股份 188,887,652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75.98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0 人,代表股份 84,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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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84,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03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84,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0338%。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188,971,652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88,971,652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88,971,652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88,971,652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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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同意 188,971,652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88,971,652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88,971,652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8.1关于选举涂振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88,887,652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5%;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84,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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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的 0%;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84,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2关于选举赵阿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88,887,652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5%;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84,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84,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3关于选举单少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88,887,652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5%;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84,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84,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88,971,652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88,971,652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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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本项特别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2/3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拉萨瑞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拉萨纳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此
项议案的表决。
11.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 64,816,495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7%;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6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3%。
表决结果:本项特别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2/3以上通过。
11.2发行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 64,816,495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7%;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6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3%。
表决结果:本项特别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2/3以上通过。
11.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同意 64,816,495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7%;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6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3%。
表决结果:本项特别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2/3以上通过。
11.4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 64,816,495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7%;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6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3%。
表决结果:本项特别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2/3以上通过。
11.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 64,816,495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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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7%;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6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3%。
表决结果:本项特别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2/3以上通过。
11.6限售期
表决情况:同意 64,816,495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7%;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6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3%。
表决结果:本项特别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2/3以上通过。
11.7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 64,816,495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7%;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6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3%。
表决结果:本项特别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2/3以上通过。
11.8募集资金运用
表决情况:同意 64,816,495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7%;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6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3%。
表决结果:本项特别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2/3以上通过。
11.9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 64,816,495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7%;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6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3%。
表决结果:本项特别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2/3以上通过。
11.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 64,816,495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7%;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6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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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本项特别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2/3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联股东拉萨瑞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拉萨纳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此
项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64,862,095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项特别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2/3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具体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关联股东拉萨瑞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拉萨纳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此
项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64,862,095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项特别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2/3以上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拉萨瑞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拉萨纳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此
项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64,862,095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项特别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2/3以上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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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188,971,652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项特别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2/3以上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88,971,652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项特别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2/3以上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6年-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88,971,652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项特别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2/3以上通过。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拉萨瑞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拉萨纳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此
项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64,862,095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项特别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见证意见,该见证
意见认为: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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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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