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16-015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上刊登《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4 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 13:0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6 年 4 月 1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4 月 13 日 15:00 至 2016 年 4 月
14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4 月 13 日 15:00
至 2016 年 4 月 14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张家港市华昌东方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郁健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354,364,35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5.81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54,312,75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5.805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1,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8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
开程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逐项审议了各项提案,并采用现场记名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如下表决:
1、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朱郁健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54,608,553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所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股份总数(以未累计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为 6,562,741 票,占总得票数的比
例为 1.8507%。
1.2 选举胡波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54,312,753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所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股份总数(以未累计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为 6,266,941 票,占总得票数的比
例为 1.7688%。
1.3 选举张汉卿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54,312,753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所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股份总数(以未累计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为 6,266,941 票,占总得票数的比
例为 1.7688%。
1.4 选举卢龙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54,312,753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所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股份总数(以未累计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为 6,266,941 票,占总得票数的比
例为 1.7688%。
1.5 选举赵惠芬女士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54,312,753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所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股份总数(以未累计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为 6,266,941 票,占总得票数的比
例为 1.7688%。
1.6 选举贺小伟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54,312,753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所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股份总数(以未累计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为 6,266,941 票,占总得票数的比
例为 1.7688%。
2、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郭旭虹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54,390,753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所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股份总数(以未累计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为 6,344,941 票,占总得票数的比
例为 1.7904%。
2.2 选举尤建新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54,312,753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所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股份总数(以未累计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为 6,266,941 票,占总得票数的比
例为 1.7688%。
2.3 选举陈和平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54,382,653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所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股份总数(以未累计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为 6,336,841 票,占总得票数的比
例为 1.7881%。
3、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1 选举蒋晓宁先生为公司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354,460,65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00%;所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以未累计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3.2 选举张国浩先生为公司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354,312,75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00%;所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以未累计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3.3 选举叶士勋先生为公司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354,312,75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00%;所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以未累计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刘中贵、黄猛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及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关于江苏华昌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