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新星:2015年年度报告(更新后)

来源:深交所 2016-04-15 09: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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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东方新星 股票代码:002755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报告

2016 年 3 月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6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11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5

第五节 重要事项 28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39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44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44

第九节 公司治理 5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56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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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会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宝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东

升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

“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风险因素”部分的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01,340,0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 元(含税)。

公司计划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4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北京东方新星市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原保定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

东方新星、公司、本公司 指

责任公司,由中国石化集团勘察设计院整体改制设立)

保定实华 指 保定实华工程测试有限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报告期 指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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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东方新星 股票代码 002755

变更后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东方新星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Beijing New Oriental Star Petrochemical Engineering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BNEC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陈会利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七区 28 号楼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070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七区 28 号楼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070

公司网址 www.bnec.cn

电子信箱 bneczqb@bnec.cn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胡德新 路忠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七区 28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七区 28

联系地址

号楼 号楼

电话 010-63706972 010-63706972

传真 010-63706966 010-63706966

电子信箱 hudx@bnec.cn luz@bnec.cn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网(http://www.cninfo.com.cn)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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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10828305-7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

无变更

有)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无变更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人)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朱海武、王振伟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

2015 年 5 月 15 日至 2017 年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道 4011 号香港中旅大厦内 25 唐为、齐勇燕

12 月 31 日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2015 年 2014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3 年

营业收入(元) 278,157,189.48 470,869,196.92 -40.93% 500,424,755.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864,536.34 37,504,227.28 -49.70% 55,521,025.53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8,644,924.61 37,037,837.41 -49.66% 55,309,875.48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2,677.82 -35,296,990.98 -13,345,290.36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 0.49 -57.14% 0.7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1 0.49 -57.14% 0.7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34% 11.77% -7.43% 19.58%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3 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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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总资产(元) 716,423,930.99 582,656,315.31 22.96% 581,968,642.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08,345,975.33 333,612,172.89 52.38% 307,507,945.61

(元)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 101,340,000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0.1862

是否存在公司债

公司是否存在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的情形

不适用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

不适用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79,805,170.75 101,518,502.20 27,506,438.07 69,327,078.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541,084.53 5,308,157.16 441,455.50 -426,160.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3,541,084.53 5,308,157.16 441,455.50 -426,160.85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195,024.83 -235,176.28 -15,389,920.49 41,017,443.78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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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金额 2014 年金额 2013 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420,521.53 -29,114.10 -9,248.24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

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43,600.00 21,000.00 22,000.00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

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

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

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

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

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

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

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229,315.07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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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

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16,052.31 328,891.29 238,422.8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28,457.49 83,702.39 40,024.5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 219,611.73 466,389.87 211,150.0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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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工程勘察与岩土工程施工一体化、从事工程总承包与工程

项目咨询管理的综合性工程公司。主要服务对象为石油化工工程、油气储运工程和其它建筑

工程,其中包括工程测量与地理信息、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施工、岩土工程

检(监)测等。

公司持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甲级工程测量、甲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甲级地质

灾害危险性评估、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工程咨询、工程监理、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等资格证书;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颁发的注册商标

“BNEC”“ ”。

公司下设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绘工程、测试工程等4个专业工程部和保定实华工程

测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北京新星实华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常设上海、天津、青岛、海南、

广州、辽宁、内蒙、银川、北海、烟台、武汉等驻外项目经理部,在国内石油与化工、煤化

工、油气储运等行业一直保持着稳定的专业市场。

近年来,公司相继完成了炼油、化工、原油与LNG储备库、输油(气)管道及国家石油

储备基地等一批国家及中国石化集团公司重点工程,不断开拓中国石油、中海油、神华集团、

中化集团及铁路、公路、电力、钢铁产业等工程市场,参加了文莱、印度尼西亚等国外石油

和化工工程建设。

公司注重科技创新,不断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专有技术,提高企业的核

心竞争力,积极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设计单位、总承包商、建设单位等开展广泛合作。

公司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的“产、学、研”合作单位。公司目前具有“大型储罐综合地基处

理技术”“洞库勘察集成技术”与“GIS信息综合管理系统”三大核心技术;拥有国家发明专利8

项、实用新型18项;国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1项;部级优秀工法5项;主持参编国家及行业标

准1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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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不适用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技术创新优势

作为科研院所改制企业,公司一贯重视科研开发、技术积累和人才培养,于2009年被北

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

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0911000037),2015年11月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第二次复审(证

书编号:GR201511003697)。公司科研成果丰富,在国内石化工程勘察和岩土工程施工领域

具有较大的技术优势。报告期内,

1.在石化工程勘察领域技术积累深厚,并积极参与推进行业标准化建设。公司充分发挥自

身在石化工程勘察领域的经验、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积极推进行业标准化建设。报告

期内,公司研发的地下洞库信息管理软件取得了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这一科研成果充分证

明了公司重视加强核心技术的发展,同时也巩固了公司在国内洞库勘察领域的领先地位。迄

今为止,公司已主持编写行业标准6项(其中2项为新编,2项正在修编),参编行业标准1项,

参编国家标准4项。内容涉及石化工程建设领域的主要细分专业,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石化工程

建设领域的标准化建设。此外,公司拟主编的《地下水封石洞库水文地质试验方法》已于2014

年12月11日通过了国家工信部组织的专家审核,即将开始编写工作。

公司主编、参编的行业标准如下:

序号 标准名称 级别 编号 主编/ 备注

参编

1 石油化工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行业标准 SH/T 3159-2009 主编 已公开

2 石油化工工程测量规范 行业标准 SH 3100-2000 主编 已公开

3 石油化工企业现状图图式 行业标准 SH/T 3133-2002 主编 已公开

4 石油化工钢储罐地基充水预压监测规程 行业标准 SH/T 3123-2001 主编 已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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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石油化工地基基础检测规范 行业标准 -- 主编 报批

6 石油化工厂数字总图技术规范 行业标准 -- 主编 在编

7 石油化工企业地下管网管理工作导则 行业标准 SH/T 3905-2007 参编 已公开

8 石油化工厂区管线综合技术规范 国家标准 GB 50542-2009 参编 已公开

9 钢制储罐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国家标准 GB/T50756-2012 参编 已公开

10 石油化工总图制图标准 国家标准 -- 参编 在编

11 地下水封石洞油库施工及验收规范 国家标准 -- 参编 送审

2.掌握现行各主流岩土工程施工技术,并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公司设有岩土工程部,专门

负责岩土工程施工项目的现场管理和技术支持。公司及其前身中国石化集团勘察设计院,是

石化岩土工程领域率先引进旋挖钻机和CFG桩地基处理技术的企业,并持续在预压法、复合

地基和灌注桩等地基处理和桩基技术上进行深入研究,取得了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

研成果,如在国内首创大型油罐充水预压法、小直径灌注桩旋挖成孔施工技术和气协振冲碎

石桩施工技术等,并形成相应的省部级工法。同时,在工作实践中为达到工期、成本和质量

的最优化,公司对各种地基处理技术进行集成和综合运用,并应用多项专有技术和专利技术

完成了多个国家级重点工程的地基处理项目。如:在中国石化集团曹妃甸原油商储库、中国

石油锦州原油商储库等多个项目采用的“超常规振冲碎石桩+充水预压”施工方法;在中国石化

集团茂名原油商储库、沧州石化中转油库等项目采用的“CFG桩复合地基+充水预压”施工方

法;在湛江东兴炼油厂原油罐和湛茂管线首站原油库项目采用的“碎石桩+CFG桩复合地基+

充水预压”施工方法等。同时,为解决在沿海滩涂及“挖山填壑”软弱地基上的施工难题,公司

先后研发了强夯重锤自动脱拾器、气协振冲碎石桩施工设备、旋挖小直径灌注桩施工设备、

挤石钻、钻具打捞器、振冲设备用扭杠及振冲设备、电动脱钩器和起重设备、软土地基加固

用扩孔装置等设备,并获8项发明专利、18项实用新型专利,研发了5项省部级工法。

(二)人力资源优势

作为央企直属勘察设计院改制企业,公司具有深厚的技术传承底蕴,不仅有先进的核心

技术,还拥有一支维系着企业核心竞争力、市场地位及盈利能力的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

伍。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建设有完整的科研开发和工程技术人才梯队,高中低层次人才

递进,专业结构搭配合理,保持了旺盛的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态势。公司现有专业技术人员

261人(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拥有技术职称的员工及从事技术工作但没有技术职称的员工),约

占员工总数的63.50%,中高级技术人员148人,占技术人员总数的56.71%,并有52人拥有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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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计98个国家各类注册工程师资格。公司初、中、高级职称人员比例均衡,职称结构和专业结

构分布合理。

公司各类注册工程师构成情况表

注册资格 注册岩土 注册 注册 注册 注册 注册

名称 工程师 建造师 咨询师 造价师 安全师 监理工程师

持证人数 19 28 8 4 14 14

占技术人员 7.28% 10.73% 3.07% 1.53% 5.36% 5.36%

比例

备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总数为411人,技术人员总数为261人

(三)管理优势

公司建立、健全并实施HSE(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已通过GB/T19001-2008质

量管理体系、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及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建立了规范化、标准化的项目流程控制制度。在项目管理方面,公司引入国际先进的项目管

理模式,采用以项目经理负责制为核心、专业工程部为基础的矩阵式管理模式,实行进度、

质量、费用和安全的全方位与全过程控制。在项目运营方面,公司采取以公司总部为经济核

算中心、项目经理部为执行主体的综合管理形式,统一安排调度人、财、物等资源,同时建

立岗位职能工资与绩效奖金相结合的薪酬制度,实施全员绩效考核,确保了工程项目的可控

性和实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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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15年在世界经济增速放缓,国内经济增速下滑的大背景下,工程建设行业市场竞争更

加激烈,企业经营业绩普遍下滑,尤其是勘察与岩土工程企业效益普遍大幅降低。面对经济

发展的“新常态”,公司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努力克服困难,应对挑战,在积极开拓市场的同

时,加强内部管理,以科技进步为动力,逐步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形势。

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815.7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0.93%;实现利润总额2,301.70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8.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86.4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49.70% 。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工作。公司股票上市,

公司资本实力得到显著增强,公司的未来发展空间将更为广阔。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是否与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概述披露相同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278,157,189.48 100% 470,869,196.92 100% -40.93%

分行业

岩土工程 156,590,918.23 56.30% 332,361,907.64 70.58%

勘察业务 120,056,271.25 43.16% 136,997,289.28 29.09%

其他业务收入 1,510,000.00 0.54% 1,510,000.00 0.33%

分产品

地基处理 156,590,918.23 56.30% 332,361,907.64 7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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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地质服务 120,056,271.25 43.16% 136,997,289.28 29.09%

其他服务 1,510,000.00 0.54% 1,510,000.00 0.33%

分地区

上海项目部 12,181,509.42 4.38% 13,078,940.47 2.78%

福建项目部 62,977,770.58 22.64% 56,897,758.60 12.08%

武汉项目部 24,547,809.82 8.82% 16,073,640.20 3.41%

山东项目部 21,370,564.91 7.68% 22,523,084.62 4.78%

广东项目部 71,926,960.42 25.86% 96,029,958.73 20.39%

天津项目部 23,970,927.14 8.61% 56,415,598.17 11.98%

西北项目部 25,703,883.99 9.24% 166,895,037.47

其他地区 35,477,763.20 12.77% 42,955,178.66 9.22%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成本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分行业

岩土工程 156,590,918.23 113,664,485.31 27.41% -52.89% -54.50% 10.35%

勘察业务 120,056,271.25 71,268,978.71 40.64% -12.37% -23.05% 25.47%

分产品

地基处理 156,590,918.23 113,664,485.31 27.41% -52.89% -54.50% 10.35%

地质服务 120,056,271.25 71,268,978.71 40.64% -12.37% -23.05% 25.47%

分地区

福建项目部 62,977,770.58 41,868,936.25 33.52% 10.69% 9.89% 0.22%

广东项目部 71,926,960.42 47,823,793.80 33.51% -25.10% -23.97% -0.19%

其他地区 35,477,763.20 23,616,003.36 33.43% -17.41% -17.01% -0.20%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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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湛江原油商业储备基地桩基工程 完成110.66% (超合同额,甲方确认)

2、中安联合煤化煤制170万吨/年甲醇烯烃桩基工程 完成113.76% (超合同额,甲方确认)

3、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接收站桩基 完成57%

4、新粤浙天然气输出管线 完成100%

(5)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元

2015 年 2014 年

行业分类 项目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岩土工程 直接材料 45,861,128.59 47.58% 133,324,447.45 56.16% -15.28%

岩土工程 劳务分包成本 34,561,838.83 35.86% 80,319,364.64 33.83% 6.00%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155,237,599.80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55.81%

公司前 5 大客户资料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75,920,612.32 27.29%

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湛江

2 46,398,004.52 16.68%

分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茂名

3 12,503,011.31 4.49%

石化分公司

4 湛江国储石油基地有限责任公司 10,262,386.79 3.69%

5 中石化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10,153,584.90 3.65%

合计 -- 155,237,599.80 55.81%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17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35,920,790.60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47.66%

公司前 5 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 北京京首建混凝土搅拌站有限公司 9,664,407.50 12.82%

2 廊坊市仁达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7,820,619.00 10.38%

3 郑州必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6,740,649.50 8.94%

4 天津建城基业集团有限公司 6,135,561.60 8.14%

5 湖北广元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5,559,553.00 7.38%

合计 -- 35,920,790.60 47.66%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 6,218,522.89 6,734,154.37 -7.66%

管理费用 45,970,851.28 41,988,095.85 9.49%

财务费用 -1,158,283.79 -461,934.48 150.75% 主要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4、研发投入

适用

随着国家经济战略的调整,科技创新能力是展现企业实力的重要体现,科技创新成果的

转化将提升企业生产力,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是企业的发展的重要支撑。2015年公司继

续在科研方面加大投入,以提升公司的科技创新能力、科研成果的转化能力,进一步增强公

司的市场竞争力。本年度公司新开四个科研课题,涉及岩土施工、工程勘察、GIS技术等方面,

现正在进行有十多项课题研究,大部分课题紧扣公司的主营业务,其研发成果能强化公司的

核心技术实力,保障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近年来,由于国家战略石油储备大多选择地下水封洞库型式,公司承担几项该类洞库的

岩土工程勘察工作。为确保在这一领域的优势技术地位、扩大市场占有率,公司进行有“钻孔

超声波影像在深部岩体结构中的应用研究”等课题,结合公司业务需求,针对洞库工程的特殊

性进行研究。建设在岩体质量等级稍好的地下水封洞库,查明在其埋深范围内岩体中的结构

18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面发育情况对施工安全、运营成本均有重要意义。若课题技术成功并推广的话,将直接促进

上述研究领域和相关工程领域中的技术发展,并能提升公司对深部岩体勘察的技术能力和盈

利能力。“智能化管道管理系统研发”等GIS相关课题,贴近国家和石化行业对管线运营日益关

注的需求,力争建立管线数字化管理、管道完整性管理、管线运行管理、应急响应管理和综

合管理等5大上下贯通的应用模块,满足石化企业对管线安全运行管理要求。

公司研发项目的实施,能促进公司技术进步、提升公司的在主营业务方面的实力,提高

市场占有率,将为公司效益的增长奠定坚实基础。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15 年 2014 年 变动比例

研发人员数量(人) 173 139 24.46%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48.20% 39.00% 9.20%

研发投入金额(元) 20,976,300.08 13,293,000.00 57.8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7.54% 2.82% 4.72%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2,788,200.70 0.00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

13.13% 0.00%

的比例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公司加大科研投入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14年度投入设立的科研项目,部分进入研发阶段。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0,709,972.15 340,727,604.46 -14.6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1,512,649.97 376,024,595.44 -22.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802,677.82 -35,296,990.9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26,702.70 20,319,615.07 -97.4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87,946.95 21,871,429.31 -89.5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761,244.25 -1,551,814.24

19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3,469,766.1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600,500.00 11,460,000.00 -33.6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55,869,266.10 -11,460,00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3,305,344.03 -48,308,805.22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变动原因是2015年公司上市募集资金流入导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单位:元

金额 占利润总额比例 形成原因说明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 0.00 0.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0.00 0.00%

资产减值 12,342,819.59 53.62% 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是

营业外收入 642,917.60 2.79%

营业外支出 394,848.38 1.72%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占总资产 占总资产比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金额

比例 例

货币资金 254,178,458.31 35.48% 100,873,114.28 17.31% 18.17% 募集资金流入

主要是募集资金增加导致资产总额

应收账款 349,810,115.16 48.83% 367,864,337.88 63.14% -14.31%

增加引起的占比下降

存货 39,693,890.30 5.54% 38,792,879.70 6.66% -1.12%

固定资产 35,359,182.52 4.94% 37,602,241.18 6.45% -1.51%

20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 累计变更 累计变更 尚未使用

本期已使 已累计使 尚未使用 闲置两年

募集资金 变更用途 用途的募 用途的募 募集资金

募集年份 募集方式 用募集资 用募集资 募集资金 以上募集

总额 的募集资 集资金总 集资金总 用途及去

金总额 金总额 总额 资金金额

金总额 额 额比例 向

除了 8000

万元定期

首次公开

2015 年 16,346.98 30.3 30.3 0 0 0.00% 16,316.68 存单,其余 0

募投

在专户存

合计 -- 16,346.98 30.3 30.3 0 0 0.00% 16,316.68 -- 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1、工程能力提升及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受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及局部产能过剩等不利因素影响,石油化工行业整体投资

21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规模下降,公司订单减少,产能压力减缓,导致项目投资速度放缓;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房价上涨过快,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出现资金缺口,项目实施受到一定影响。

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 16,346.98 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0.30 万元,另收到利息总额人民币 87.28 万元,

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16,403.96 万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 本报告期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更项目 本报告期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 资总额 累计投入 实现的效

资金投向 (含部分 投入金额 (3)= 用状态日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总额 (1) 金额(2) 益

变更) (2)/(1) 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17 年

1、工程能力提升及企

否 13,214.98 13,214.98 30.3 30.3 0.23% 05 月 31 否 否

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2017 年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3,132 3,132 05 月 31 否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6,346.98 16,346.98 30.3 30.3 -- -- -- --

超募资金投向

无 否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合计 -- 16,346.98 16,346.98 30.3 30.3 -- -- 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1、工程能力提升及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受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及局部产能过剩等不利因素影响,石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油化工行业整体投资规模下降,公司订单减少,产能压力减缓,导致项目投资速度放缓;

(分具体项目)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房价上涨过快,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出现资金缺口,项目实施受到一定影响。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不适用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不适用

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方式调整情况

22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不适用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适用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报告期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3 亿购买可提前支取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企业大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额存单,其中人民币 5,000.00 万元于 2015 年 11 月 21 日到期收回;人民币 8,000.00 万元于 2016 年

用途及去向

2 月 21 日到期收回。未使用资金均在募集资金专户保管。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不适用

情况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保定实华工

地基基础工 74,906,198.2 36,595,868. 34,178,963. 6,561,057.9 4,719,250.3

程测试有限 子公司 1000 万

程检测 4 38 20 6 9

公司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23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格局与趋势

2015年在世界经济增速放缓,国内经济增速下滑的大背景下,工程建设行业市场竞争更

加激烈,企业经营业绩普遍下滑,尤其是勘察与岩土工程企业效益普遍大幅降低。面对经济

发展的“新常态”,公司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努力克服困难,应对挑战,在积极开拓市场的同

时,加强内部管理,以科技进步为动力,逐步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形势。

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国家将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

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建立促进走出去战略的新体制,促进基础设施互联

互通,推动优势产业走出去,开展先进技术合作,增强我国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国际基础

设施市场潜力巨大,是公司未来发展的重要增长点之一,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制定和

推进,公司计划加大海外市场开发力度,引进消化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提升公司海外经营

能力和效益。

(二)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计划

1.抓好“三基”工作,强化内部管理

基层建设:

重点是做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完善和落实基层党组织和基层领导班

子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改变工作作风。

基础工作:

以“定编定员”为契机,对现有机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整、定编定岗,进一步修订、完

善岗位职责,解决目前部分岗位工作不饱满问题,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态度。

以建立ERP系统、三体系文件新版修订及公司新版规章制度修订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公

司各项基础工作。

基本功训练:

以组织落实“四项培训”为主要措施,进一步强化提升基本功训练。包括工程项目经理培

24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训、机关岗位培训、驻外项目经理培训、专项技术交流培训等。

2.加大市场开发力度,稳定企业营业收入

坚持竞争、服务、合作、共赢的经营理念,进一步完善业已形成的市场经营体系,巩固

传统石化市场,努力开拓石化系统外部市场,重点开发铁路、市政、交通以及大型民营企业

市场。

作为上市公司,公司要紧跟国家战略布局,结合“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积极开拓海外

市场,适时成立海外分公司,培养海外工程建设人才,锻炼海外工程建设队伍,实现“走出去”

的战略目标。

3.优化工程管理,打造精品工程

坚持把质量、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作为重中之重,加强HSE管理体系化建设。继

续强化监督检查,消除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杜绝一切事故发生。使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得

到保障,使各项工程质量得到保障。

保持工程项目利润最大化,做好合同管理、结算管理、分包管理等工作。加强合同评审、

合同履行、合同控制、合同变更等合同管理工作的系统化建设;加强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成

本预算、工程签证、工程结算、分包工程量核算、费用报销等经济管理工作的程序化建设;

加强工程项目分包选择、租赁和物资采购、分包费用支付、分包商资源库等分包管理工作的

规范化建设。

继续保持和发扬自身管理优势,积极开展“对标管理”。学习、借鉴其它单位的项目管理

先进经验,树立内部优秀项目管理典范,认真查找自身与业界先进单位之间的差距,营造“比、

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自信、超越自我,进一步推进科学管理、规范管理和精细

管理,努力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4.做好科技开发工作

2016年,公司科技开发费用投入占总收入比例要保持在3%以上,要保持研发专利、软件

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势头,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实力。同时处理好工程合同

与技术服务合同的关系,做好技术服务收入的确认工作。

加大对外技术合作、技术交流的力度,坚持与科研院校、设计单位、业主单位和工程总

承包等上游单位进行定期的交往会晤,实现双方的互助双赢,提升公司的技术文化品味。从

工程项目立项、选址、详细勘察、到岩土工程方案确定、再到岩土工程施工与检测等各阶段,

及时与上游单位开展交流磋商和技术研讨论证。

25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总结技术研究成果,优化企业科学技术环境。编写公司四大专业《技术标书模板》,确

保技术标书的响应性,规范公司标书内容,进一步提升公司投标水平和企业竞争力;编写公

司《工程项目经理部规范》,实现工程项目部的机构设置、规章制度、岗位责任等标准化;

编写公司《地理信息发展纲要》,研究石化行业企业地理信息系统的发展态势、技术研发与

市场开发等问题,制定企业地理信息系统发展规划,推广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补充《安全警

示案例汇编》,结合公司工程项目特点,收录鲜活生动的安全警示材料。

5.继续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根据公司的总体人才强企战略,结合生产经营形势,2016年重点引进懂经营和资本运作

的高级管理人才,特别是财务专业的高级人才,提升公司管理水平,以适应公司未来发展需

要。

6.融资与资本运作

2016年,国内石化行业投资会进一步压缩,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市场环境将更加艰难,

但也为我们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我们要充分利用上市公司这个平台,适时通过并购,完善

公司产业链,拓展公司盈利空间。

(三)风险因素

1.宏观经济及行业形势风险

国内经济在中低速运行已成为新常态,公司业务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紧密相关,公司所

处行业主要客户固定资产投资大幅下降,大批项目停建或缓建,如果公司不能及时转变思路

适应新形势,公司未来发展将面临较大不确定性。

2.业绩下滑风险

受行业影响,2014年、2015年公司业绩成下滑趋势,短期内国家宏观政策不会发生大的

改变,主要客户投资不足,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公司如果不加大经营力度、开拓新的市场领

域,业绩有进一步下滑的趋势。

3.管理风险

未来随着业务规模的增长,公司经营决策、组织管理、风险控制的难度相应增加。如果

公司不能在经营规模扩大的同时相应提高管理能力,可能会对公司的快速发展产生一定不利

影响。

26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5 年 11 月 11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2015 年 11 月 19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公司并购重组情况

2015 年 11 月 26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转型情况

2015 年 12 月 10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股权分散情况

2015 年 12 月 18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开拓海外市场情况

27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公司现阶段执行的现金分红政策一直是持续的、稳定的,本着重视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并

考虑公司发展所处阶段、经营状况、盈利规模、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制定持续、稳定、科学的分配政策;并通过采取现金分

红方式分配股利,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为投资者提供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机会,使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

不适用

明:

公司近 3 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1)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2013年末总股本76,00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1.5元(含税)。

(2)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首发上市后总股本101,34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0.75元(含税)。

(3)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15年末总股本101,34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0.35元(含税)。

单位:元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

现金分红金额(含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

分红年度

税)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股东的净利润的比 红的金额 红的比例

润 率

2015 年 3,546,900.00 18,864,536.34 18.80%

2014 年 7,600,500.00 37,504,227.28 20.27%

2013 年 11,400,000.00 55,521,025.53 20.53%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不适用

28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每 10 股送红股数(股) 0

每 10 股派息数(元)(含税) 0.35

每 10 股转增数(股) 0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101,340,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含税) 3,546,900.00

可分配利润(元) 236,747,261.89

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100.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其他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以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01,34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35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3,546,9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计划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

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承诺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类型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

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

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发

公司实际控 行人股份流通限制及 2015 年 05 月 2015.5.15-202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正常履行中

制人陈会利 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 15 日 0.5.16

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

开发行前直接、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公

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

29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售的股份除外)。上述

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

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

提下,可进行减持:(1)

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

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

情形,如有锁定延长

期,则顺延;(2)如发

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

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

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本人在减持发行人股

份时,减持价格将不低

于发行价,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总数的 25%。本人

保证减持时将提前三

个交易日公告。若未履

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

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

得的收益(如有)上缴

公司所有。

公司控股股东陈会利

公司实际控 及其一致行动人赵小

制人陈会利 奇、曲维孟、胡德新等

及其一致行 共 24 名自然人股东承

动人赵小奇、 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2015 年 05 月 2015.5.15-201

正常履行中

曲维孟、胡德 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 15 日 8.5.16

新等共 24 名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自然人股东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

承诺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

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

如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

股净资产 120%时,公

北京东方新

司将在 10 个工作日内

星石化工程 2015 年 05 月 2015.5.15-201

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 正常履行中

股份有限公 15 日 8.5.16

投资者就上市公司经

营状况、财务指标、发

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30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于每股净资产,公司将

在 30 日内实施相关稳

定股价方案,并提前公

告具体实施方案。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

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

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

成重大、实质影响的,

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

机关作出书面认定后

北京东方新

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

星石化工程 2015 年 05 月

并及时提出股份回购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股份有限公 15 日

预案,提交董事会、股

东大会讨论,依法回购

首次发行上市的全部

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格和银行同期

活期存款利息之和,如

有派发现金红利、送

股、转增股本、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

价格需作相应调整。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北京东方新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

星石化工程 2015 年 05 月

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股份有限公 15 日

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就

上述事项向投资者承

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郭虎峰、李晓

丹、宫纪晓、兰岩龙、

李凤梧、胡秀艳、李尚

武、范晓程、李建兵、

北京东方新

郭达、周楠昕、肖杰共

星石化工程 2015 年 05 月 2015.5.15-201

12 名股东承诺:自公司 正常履行中

股份有限公 15 日 6.5.16

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

31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公司股东杨斌、郭洪杰

及其余 154 名自然人

股东共 156 名股东承

北京东方新

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星石化工程 2015 年 05 月 2015.5.15-201

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 正常履行中

股份有限公 15 日 8.5.16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

陈会利、曲维孟、胡德

新、郭洪杰、王宝成、

奚进泉作为持有公司

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

北京东方新 理人员还承诺:公司上

星石化工程 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 2015 年 05 月 2015.5.15-201

履行完毕

股份有限公 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15 日 5.11.16

司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

期限延长 6 个月

陈会利、曲维孟、胡德

新、郭洪杰、王宝成、

奚进泉作为持有公司

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

北京东方新

理人员还承诺:所持公

星石化工程 2015 年 05 月 2018.5.15-202

司 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正常履行中

股份有限公 15 日 0.5.16

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

发行价,且不因其职务

变更、离职而免除上述

承诺的履行义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陈会利先生为避

免今后可能发生的同

业竞争,特做出以下承

北京东方新

诺:“一、除东方新星

星石化工程 2015 年 05 月

外,本人目前未控制任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股份有限公 15 日

何其他企业,亦没有直

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

东方新星所经营的业

务构成同业竞争的活

动,今后亦不会直接或

32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间接以 任何方式从事

与东方新星所经营的

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

构成竞争的业务。二、

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

起,如东方新星进一步

拓展业务范围,本人及

此后 控制的其他企业

将不与东方新星拓展

后的业务相竞争;若与

东方新星拓展后的业

务产生竞争,受本人控

制的其他企业将以停

止经营相竞争的业务,

或者将相竞争 的业务

纳入到东方新星经营,

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

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

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

业竞争。

公司董事(陈会利、曲

维孟及胡德新)、监事

(侯光斓、吴占峰及李

玉富)、 高级管理人员

(奚进泉、王宝成)以

北京东方新 及核心技术人员(齐景

星石化工程 波、张国良等)参与签 2015 年 05 月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股份有限公 署了《一致行动协议》,15 日

司 承诺:在向股东大会行

使提案权和在股东大

会上对相关事项行使

表决权时,各方应以陈

会利的意思表示采取

一致行动。

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陈会利的持股意向

及减持意向如下:对于

北京东方新 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

星石化工程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015 年 05 月 2018.5.15-202

正常履行中

股份有限公 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 15 日 0.5.16

司 出的 关于所持发行人

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

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

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

33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行前直接、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上述锁定期

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

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

进行减持:(1)上述锁

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

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

有锁定延长期,则顺

延;(2)如发生本人需

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

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

担赔偿责任。本人在减

持发行人股份时,减持

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

的 25%。本人保证减持

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

公告。若未履行上述承

诺出售股票,该部分出

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

(如有)上缴公司所

有。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 不适用

一步的工作计划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

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

其原因做出说明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34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人)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3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9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朱海武、王振伟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

报告期内,因公司发行股票上市,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唐为、齐勇燕为保荐人,同时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唐为为财务顾问。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不适用

35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不适用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不适用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不适用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36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托管项目。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承包项目。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租赁项目。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担保情况。

(1) 担保情况

不适用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7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九、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注销全资子公司北京新星实华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

告,信息披露时间为2016年2月3日,预计2016年3月底完成注销手续。

二十、社会责任情况

不适用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重污染行业

不适用

二十一、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38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公积金转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6,000,000 100.00% 76,000,000 75.00%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76,000,000 100.00% 76,000,000 75.00%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76,000,000 100.00% 76,000,000 75.00%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5,340,000 25,340,000 25,340,000 25.00%

1、人民币普通股 25,340,000 25,340,000 25,340,000 25.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76,000,000 100.00% 25,340,000 25,340,000 101,340,000 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

公司于2015年5月6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2,534万股份,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本总数由7,600万股增加至10,134万股。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2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5年5月6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34万股。

39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2015年5月12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25,340,000股

办理了股份登记手续。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 发行价格(或利 获准上市交易

发行日期 发行数量 上市日期 交易终止日期

券名称 率) 数量

股票类

人民币普通股(A 2015 年 05 月 06 2015 年 05 月 15

7.49 元 25,340,000 25,340,000

股)股票 日 日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2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5年5月6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34万股。发行价格为7.49元。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本次新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3,469,766.10元,其中25,340,000元计入股本,剩138,129,766.10

元计入资本公积。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公司于2015年5月6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340,000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后,公司股本总数由76,000,000股增加至101,340,000股。公司净资产增加,资产负债率大幅降低。股份总

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情况见本节“一、股份变动情况”。

40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

报告期末表决

年度报告披露 日前上一月末

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 日前上一月末 表决权恢复的

14,972 15,450 股股东总数 0 0

股股东总数 普通股股东总 优先股股东总

(如有)(参见

数 数(如有)(参

注 8)

见注 8)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报告期内 持有有限 持有无限 质押或冻结情况

报告期末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增减变动 售条件的 售条件的

持股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情况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陈会利 境内自然人 8.04% 8,148,084 8,148,084

赵小奇 境内自然人 2.09% 2,115,624 2,115,624

曲维孟 境内自然人 1.90% 1,925,000 1,925,000

胡德新 境内自然人 1.76% 1,780,000 1,780,000 质押 1,160,000

王宝成 境内自然人 1.25% 1,264,000 1,264,000

奚进泉 境内自然人 1.21% 1,227,200 1,227,200

李玉富 境内自然人 1.13% 1,149,200 1,149,200

柯立泉 境内自然人 1.13% 1,142,752 1,142,752

路忠 境内自然人 1.06% 1,074,400 1,074,400

郝长明 境内自然人 1.04% 1,049,800 1,049,800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

成为前 10 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 无

见注 3)

上述股东们为一致行动人,其中陈会利为控股股东,曲维孟、胡德新为公司董事,李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玉富为公司监事,王宝成、奚进泉为公司高管,柯立泉为副总工程师,路忠为证券事

务部经理,郝长明为核心技术人员,赵小奇为子公司保定实华法定代表人。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17,100 人民币普通股 517,100

41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09,500 人民币普通股 409,500

中欧盛世-兴业银行-中欧盛世朋

2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80,000

锦 9 号资产管理计划

张建珍 184,100 人民币普通股 184,100

王京兴 162,200 人民币普通股 162,200

孙忠民 141,000 人民币普通股 141,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达宏利

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 138,600 人民币普通股 138,600

证券投资基金

毛翠平 118,470 人民币普通股 118,470

唐秀华 118,224 人民币普通股 118,224

江信基金-民生银行-江信基金聚

113,063 人民币普通股 113,063

财 57 号资产管理计划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

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未知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未知前 10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与前 10 名普通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说明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 4)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陈会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见本报告“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

司的股权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说明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42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3、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陈会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见本报告“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无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说明

注:如不存在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公司应当就认定依据予以特别说明。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 10%以上的法人股东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不适用

43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44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本期增持 本期减持

任期起始 任期终止 期初持股 其他增减 期末持股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性别 年龄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日期 日期 数(股) 变动(股)数(股)

(股) (股)

2007 年 2017 年

董事长、

陈会利 现任 男 53 12 月 05 04 月 02 8,148,684 8,148,684

总经理

日 日

2007 年 2017 年

董事、副

曲维孟 现任 男 55 12 月 05 04 月 02 1,925,000 1,925,000

总经理

日 日

董事、副

总经理、 2007 年 2017 年

胡德新 董事会秘 现任 男 53 12 月 05 04 月 02 1,780,000 1,780,000

书、总工 日 日

程师

2011 年 2017 年

郭洪杰 董事 现任 男 50 04 月 02 04 月 02 1,000,000 1,000,000

日 日

2011 年 2017 年

赵金立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66 04 月 02 04 月 02

日 日

2011 年 2017 年

邹建荣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65 04 月 02 04 月 02

日 日

2011 年 2017 年

郭莉莉 独立董事 现任 女 53 04 月 02 04 月 02

日 日

副总经 2007 年 2017 年

王宝成 理、财务 现任 男 47 12 月 05 04 月 02 1,264,000 1,264,000

总监 日 日

2007 年 2017 年

奚进泉 副总经理 现任 男 50 12 月 05 04 月 02 1,227,200 1,227,200

日 日

2014 年 2017 年

监事会主

侯光斓 现任 男 52 04 月 03 04 月 02 979,200 979,200

日 日

45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007 年 2017 年

吴占峰 监事 现任 男 48 12 月 05 04 月 02 600,000 600,000

日 日

2007 年 2017 年

李玉富 职工监事 现任 男 46 12 月 05 04 月 02 1,149,200 1,149,200

日 日

18,073,28 18,073,28

合计 -- -- -- -- -- -- 0 0

4 4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不适用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董事会成员

陈会利先生,大学学历,学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石化总公司第四建设公司

第三工程处项目经理部经理、第五工程公司经理,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国石

化集团公司勘察设计院院长,保定新星石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保定新星石

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8年以来一直担任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曲维孟先生,大学学历,学士,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石化集团勘察设计院副院长,保

定新星石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保定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2008年以来一直担任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胡德新先生,研究生学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石化集团勘察设计院副院长兼

总工程师,保定新星石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保定新星石化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2008年以来一直担任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2014年以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赵金立先生,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石化北京工程公司工程师、高级

工程师、设计总代表、项目经理、工程建设部经理、毕派克工程监理公司经理、公司副总经

理,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总部工程建设管理部副主任兼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副总经理,中国

神华煤制油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并兼任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

46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内蒙古伊泰集团煤化工事业部总经理,山东三维工

程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邹建荣先生,大学学历,学士,高级工程师。曾担任中石油宁夏化工厂副总工,江苏宜

兴市江南实业总公司苏盛有机化工厂厂长、副总经理,江苏宜兴市力生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煤业集团烯烃筹建处处长,宁煤集团烯烃公司法人代表,神华宁煤集团煤化工指挥

部总指挥,宁煤集团煤化工指挥部技术总监。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郭莉莉女士,大学学历。现担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高级合伙人,广

州京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公司独立董事。

郭洪杰先生,大学学历,学士。曾在河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任教,河北国际信托投资公

司任证券部主管和金融部主管,河北盛达铸造厂任厂长。现任本公司董事。

监事会成员

侯光斓先生,中专学历,助理工程师。曾任保定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经理兼工会副主席,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兼人力资源部经理。2014

年以来担任监事会主席。

吴占峰先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担任保定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

师兼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监事。现任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兼总经

理办公室主任、监事。

李玉富先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担任保定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

师兼测绘分公司经理、职工监事。现任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职

工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担任董事的陈会利总经理、曲维孟副总经理、胡德新副总经理主要工作经历详见本节“董

事会成员”。

王宝成先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石化集团勘察设计院院长助理,保定

新星石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保定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东方

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2011年

以来一直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奚进泉先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石化集团勘察设计院岩土工程处处长,

47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保定新星石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保定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

理,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2011年以来一直任

公司副总经理。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在其他单位 在其他单位是否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担任的职务 领取报酬津贴

郭洪杰 自由职业

煤化工事业

赵金立 内蒙古伊泰集团 是

部总经理

赵金立 山东三维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是

郭莉莉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高级合伙人 是

郭莉莉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是

郭莉莉 广州京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是

在其他单位任

独立董事任职的其他单位与公司均无任何关系。

职情况的说明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决策程序: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根据该制

度的规定,公司董、监、高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基本薪酬按月发

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的经营状况进行综合考评后发放。

确定依据:

基本薪酬是基本收入,主要考虑岗位职务价值、责任态度、管理能力、市场薪酬行情等

因素,不与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绩效薪酬是年度业绩考核,年末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

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年度绩效考核,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其绩效奖

金并进行奖惩。

实际支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支付,绩效薪酬按年度业绩考核,年终由

48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后发放。独立董事薪酬按年支付。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从公司获得的税 是否在公司关联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状态

前报酬总额 方获取报酬

陈会利 董事长、总经理 男 53 现任 27.05 否

曲维孟 董事、副总经理 男 55 现任 22.1 否

董事、副总经理、

胡德新 男 53 现任 22.1 否

董事会秘书

郭洪杰 董事 男 50 现任 否

赵金立 独立董事 男 66 现任 5否

邹建荣 独立董事 男 65 现任 5否

郭莉莉 独立董事 女 53 现任 5否

副总经理,财务

王宝成 男 47 现任 22 否

总监

奚进泉 副总经理 男 50 现任 22 否

侯光斓 监事会主席 男 52 现任 19.24 否

吴占峰 监事 男 48 现任 15.27 否

李玉富 职工监事 男 46 现任 15.24 否

合计 -- -- -- -- 180.00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349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62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411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411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 62

49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销售人员 28

技术人员 261

财务人员 13

行政人员 47

合计 411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硕士及以上 22

本科 176

大专 39

大专以下 174

合计 411

2、薪酬政策

公司薪酬分配坚持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为核心,提倡多劳多得、兼顾公平、公开和公证的

原则,根据公司的生产特点,针对不同岗位,采用管理层、机关和项目层相结合的薪酬分配

模式,构建完善的薪酬体系制度,保证了企业薪酬政策的有效实施。

3、培训计划

公司根据行业特点,对不同岗位的员工开展有重点的专项培训,重视员工与企业的共同

成长与全面发展,组织员工进行了包括团队精神、职业道德、岗位技能、管理水平等一系列

的培训活动。通过培训,不仅使员工的个人素质得到提升,也提高了公司生产发展的活力。

公司2015年度培训计划得到有效实施,全员培训率基本达到100%。

4、劳务外包情况

不适用

50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并不

断改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作。

2015年度,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实际情况需要,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行为规范》、《独立董事年

报工作规程》、《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机构投资者接待管理制度》、《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审计委员会年

报工作规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制度;该会同时审议修订了《总经理工作细则》、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公司章程》等制度和章程,以加强对相

关方面管控,降低企业运营风险。

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制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该制度的规定,

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相关情况及时、完整、准确地进行登记备案,并按规定向北京证监局、

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报告期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

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要求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均做到了完全分开,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

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51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三、同业竞争情况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投资者参与比例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2014 年度大会决议

2014 年年度股东大 公告》(公告编号

年度股东大会 79.50% 2015 年 06 月 30 日 2015 年 07 月 01 日

会 2015-013)巨潮资讯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加 以通讯方式参加 是否连续两次未

独立董事姓名 现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赵金立 7 7 否

邹建荣 7 7 否

郭莉莉 7 7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1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52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均能按照《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忠实、勤勉

地履行其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检查公司财务状

况、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认真参与公司决策,并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

独立的判断,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报告期内,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审议

事项及其他事项未提出过异议。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1、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了一次会议,为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和拓展国内外市场等重

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审计委员会

2015年,审计委员会召开了四次会议,审议公司审计部提交的各项内部审计报告,听取

审计部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安排,指导审计部开展各项工作,围绕年报审计开展各项工

作。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一次会议,提名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履行职责,对董事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发表审查意见和建议。提交董事会审议。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会议根据薪酬考核制度对公司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确认其薪酬、奖金情况。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53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体系和薪酬制度,根据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其进行考评,并制定薪酬方案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16 年 03 月 30 日

《公司 2015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www.cninfo.com.cn)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

100.00%

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

100.00%

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 财务报告 非财务报告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

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

一、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1)

性作判定。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

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

为;(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3)

果的不确定 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

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

为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

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4)审

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

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

著加大效果 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

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二、财

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

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1)未依照

生的可能性高, 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

定性标准 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

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3)对于

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 目标为重大缺

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

陷。另外,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

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

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1)公

偿性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

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

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

企业未能达到预期目标;(2)违犯国家

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三、

法律、法规,如出现重大安全生产或环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境污染事故;(3)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

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技术人员纷纷流失;(4)媒体负面新闻

频现;(5)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

54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6)重要

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

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

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

的损失与利润报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

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

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

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 陷可能导

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

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于营业收入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 果超过营业

陷; 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0.5%但小于

收入的 0.5%但小于 1%,则为重要缺陷;

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税前利

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重大缺

定量标准 润营业收 入的 1%,则认定为重大缺

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

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

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

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

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

衡 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

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

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总额的 0.5%但小于 1%认定为重要缺陷;

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0.5%但小于 1%则

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1%,则认定为重大缺

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陷。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我们认为,东方新星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

(试行)》的有关规范标准中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内控鉴证报告披露情况 披露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16 年 03 月 30 日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深圳市股票交易所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内控鉴证报告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否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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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16 年 03 月 29 日

审计机构名称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瑞华审字[2016] 01730034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朱海武、王振伟

审计报告正文

瑞华审字[2016]第01730034号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财务报表,

包括2015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5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

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

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

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

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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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北

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合并

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54,178,458.31 100,873,114.28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7,730,910.90 9,847,232.50

应收账款 349,810,115.16 367,864,337.88

预付款项 5,213,953.55 5,051,681.43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9,920,783.67 12,897,631.2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39,693,890.30 38,792,879.70

57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666,548,111.89 535,326,877.03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35,359,182.52 37,602,241.18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336,111.98 724,193.99

开发支出 2,788,200.70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095,267.30 9,003,003.11

其他非流动资产 297,056.60

非流动资产合计 49,875,819.10 47,329,438.28

资产总计 716,423,930.99 582,656,315.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58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应付账款 122,128,302.82 164,311,394.12

预收款项 36,152,894.59 20,518,947.4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4,940,727.72 19,863,709.63

应交税费 22,045,075.59 26,270,567.99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2,810,954.94 18,079,523.24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08,077,955.66 249,044,142.4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208,077,955.66 249,044,142.42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01,340,000.00 76,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59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40,278,184.38 2,148,418.2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9,980,529.06 28,451,689.9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36,747,261.89 227,012,064.6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08,345,975.33 333,612,172.89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508,345,975.33 333,612,172.8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16,423,930.99 582,656,315.31

法定代表人:陈会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宝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东升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43,059,600.63 86,647,016.5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6,230,910.90 8,857,232.50

应收账款 295,266,111.13 313,330,158.44

预付款项 4,938,423.55 4,897,297.43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5,261,249.49 22,229,019.73

存货 32,153,941.25 31,300,857.3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596,910,236.95 467,261,582.06

60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4,039,585.21 14,039,585.21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32,520,401.95 34,370,172.77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336,111.98 724,193.99

开发支出 2,788,200.70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9,065,969.24 7,617,668.75

其他非流动资产 297,056.60

非流动资产合计 59,047,325.68 56,751,620.72

资产总计 655,957,562.63 524,013,202.7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02,223,820.11 141,362,880.62

预收款项 31,083,655.06 18,804,649.97

应付职工薪酬 13,637,034.67 17,617,725.91

应交税费 19,844,749.26 22,941,761.14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2,777,632.71 18,053,171.2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61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79,566,891.81 218,780,188.8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179,566,891.81 218,780,188.87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01,340,000.00 76,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41,317,769.59 3,188,003.4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9,933,340.13 28,404,501.05

未分配利润 203,799,561.10 197,640,509.37

所有者权益合计 476,390,670.82 305,233,013.9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55,957,562.63 524,013,202.78

法定代表人:陈会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宝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东升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62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278,157,189.48 470,869,196.92

其中:营业收入 278,157,189.48 470,869,196.92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255,388,282.60 426,461,132.58

其中:营业成本 186,433,464.02 343,925,395.03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5,580,908.61 11,123,124.99

销售费用 6,218,522.89 6,734,154.37

管理费用 45,970,851.28 41,988,095.85

财务费用 -1,158,283.79 -461,934.48

资产减值损失 12,342,819.59 23,152,296.8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229,315.07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2,768,906.88 44,637,379.41

加:营业外收入 642,917.60 350,189.1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527,836.26 248.90

减:营业外支出 394,848.38 29,411.9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07,314.73 29,363.0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3,016,976.10 44,958,156.60

减:所得税费用 4,152,439.76 7,453,929.3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8,864,536.34 37,504,227.28

63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864,536.34 37,504,227.28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8,864,536.34 37,504,227.2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18,864,536.34 37,504,227.28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1 0.49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1 0.49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法定代表人:陈会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宝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东升

64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244,928,226.28 430,079,418.26

减:营业成本 166,611,169.89 318,425,801.39

营业税金及附加 5,372,997.66 10,864,351.47

销售费用 5,105,784.29 5,685,491.93

管理费用 41,847,993.88 37,766,951.73

财务费用 -1,078,769.38 -442,848.91

资产减值损失 9,688,775.00 20,604,896.9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229,315.07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7,380,274.94 37,404,088.76

加:营业外收入 634,444.04 338,303.6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526,702.70 248.90

减:营业外支出 298,845.86 29,411.9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1,312.21 29,363.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17,715,873.12 37,712,980.45

列)

减:所得税费用 2,427,482.31 5,551,144.2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5,288,390.81 32,161,836.22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65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5,288,390.81 32,161,836.22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法定代表人:陈会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宝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东升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80,573,777.19 335,500,584.50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66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136,194.96 5,227,019.9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0,709,972.15 340,727,604.4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81,943,959.42 277,830,057.22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53,353,892.74 53,308,392.44

支付的各项税费 21,816,343.86 19,551,281.4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4,398,453.95 25,334,864.3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1,512,649.97 376,024,595.4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2,677.82 -35,296,990.9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29,315.0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526,702.70 90,30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26,702.70 20,319,615.0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2,287,946.95 1,871,429.31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0,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87,946.95 21,871,429.3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61,244.25 -1,551,814.2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63,469,766.1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67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3,469,766.1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7,600,500.00 11,460,000.00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600,500.00 11,460,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5,869,266.10 -11,460,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3,305,344.03 -48,308,805.2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0,873,114.28 149,181,919.5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4,178,458.31 100,873,114.28

法定代表人:陈会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宝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东升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51,554,713.61 319,256,368.58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290,654.83 5,668,810.1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6,845,368.44 324,925,178.7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70,839,677.55 259,140,794.3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46,633,369.83 46,996,471.80

支付的各项税费 16,012,021.27 16,583,930.1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1,418,657.59 36,029,234.9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64,903,726.24 358,750,431.26

68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41,642.20 -33,825,252.5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29,315.0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526,702.70 90,30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26,702.70 20,319,615.0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925,026.95 1,871,429.31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25,026.95 31,871,429.3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98,324.25 -11,551,814.2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63,469,766.1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3,469,766.1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7,600,500.00 11,460,000.00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600,500.00 11,460,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5,869,266.10 -11,460,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6,412,584.05 -56,837,066.7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6,647,016.58 143,484,083.3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3,059,600.63 86,647,016.58

69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法定代表人:陈会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宝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东升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少数股

资本公 减:库 其他综 专项储 盈余公 一般风 未分配 权益合

股本 东权益

优先 永续 计

其他 积 存股 合收益 备 积 险准备 利润

股 债

76,000

2,148,4 28,451, 227,012 333,612

一、上年期末余额 ,000.0

18.28 689.98 ,064.63 ,172.89

0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76,000

2,148,4 28,451, 227,012 333,612

二、本年期初余额 ,000.0

18.28 689.98 ,064.63 ,172.89

0

三、本期增减变动 25,340

138,129 1,528,8 9,735,1 174,733

金额(减少以“-” ,000.0

,766.10 39.08 97.26 ,802.44

号填列) 0

(一)综合收益总 18,864, 18,864,

额 536.34 536.34

25,340

(二)所有者投入 138,129 163,469

,000.0

和减少资本 ,766.10 ,766.10

0

1.股东投入的普 163,469

通股 ,766.10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70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4.其他

1,528,8 -9,129,3 -7,600,5

(三)利润分配

39.08 39.08 00.00

1,528,8 -1,528,8

1.提取盈余公积

39.08 39.08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3.对所有者(或 -7,600,5 -7,600,5

股东)的分配 00.00 0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101,34

140,278 29,980, 236,747 508,345

四、本期期末余额 0,000.

,184.38 529.06 ,261.89 ,975.33

00

上期金额

单位:元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少数股

资本公 减:库 其他综 专项储 盈余公 一般风 未分配 权益合

股本 东权益

优先 永续 计

其他 积 存股 合收益 备 积 险准备 利润

股 债

76,000

2,148,4 25,235, 204,124 307,507

一、上年期末余额 ,000.0

18.28 506.36 ,020.97 ,945.61

0

加:会计政策

71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76,000

2,148,4 25,235, 204,124 307,507

二、本年期初余额 ,000.0

18.28 506.36 ,020.97 ,945.61

0

三、本期增减变动

3,216,1 22,888, 26,104,

金额(减少以“-”

83.62 043.66 227.28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 37,504, 37,504,

额 227.28 227.28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4.其他

3,216,1 -14,616, -11,400,

(三)利润分配

83.62 183.62 000.00

3,216,1 -3,216,1

1.提取盈余公积

83.62 83.62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3.对所有者(或 -11,400, -11,400,

股东)的分配 000.00 00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72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76,000

2,148,4 28,451, 227,012 333,612

四、本期期末余额 ,000.0

18.28 689.98 ,064.63 ,172.89

0

法定代表人:陈会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宝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东升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本期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减:库存 其他综合 未分配 所有者权

股本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股 收益 利润 益合计

76,000,0 3,188,003 28,404,50 197,640 305,233,0

一、上年期末余额

00.00 .49 1.05 ,509.37 13.91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其他

76,000,0 3,188,003 28,404,50 197,640 305,233,0

二、本年期初余额

00.00 .49 1.05 ,509.37 13.91

三、本期增减变动

25,340,0 138,129,7 1,528,839 6,159,0 171,157,6

金额(减少以“-”

00.00 66.10 .08 51.73 56.91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 15,288, 15,288,39

额 390.81 0.81

(二)所有者投入 25,340,0 138,129,7 163,469,7

和减少资本 00.00 66.10 66.10

1.股东投入的普 25,340,0 138,129,7 163,469,7

通股 00.00 66.10 66.10

73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4.其他

1,528,839 -9,129,3 -7,600,50

(三)利润分配

.08 39.08 0.00

1,528,839 -1,528,8

1.提取盈余公积

.08 39.08

2.对所有者(或 -7,600,5 -7,600,50

股东)的分配 00.00 0.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101,340, 141,317,7 29,933,34 203,799 476,390,6

四、本期期末余额

000.00 69.59 0.13 ,561.10 70.82

上期金额

单位:元

上期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减:库存 其他综合 未分配 所有者权

股本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股 收益 利润 益合计

76,000,0 3,188,003 25,188,31 180,094 284,471,1

一、上年期末余额

00.00 .49 7.43 ,856.77 77.69

加:会计政策

变更

74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前期差

错更正

其他

76,000,0 3,188,003 25,188,31 180,094 284,471,1

二、本年期初余额

00.00 .49 7.43 ,856.77 77.69

三、本期增减变动

3,216,183 17,545, 20,761,83

金额(减少以“-”

.62 652.60 6.22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 32,161, 32,161,83

额 836.22 6.22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4.其他

3,216,183 -14,616, -11,400,0

(三)利润分配

.62 183.62 00.00

3,216,183 -3,216,1

1.提取盈余公积

.62 83.62

2.对所有者(或 -11,400, -11,400,0

股东)的分配 000.00 00.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75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76,000,0 3,188,003 28,404,50 197,640 305,233,0

四、本期期末余额

00.00 .49 1.05 ,509.37 13.91

法定代表人:陈会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宝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东升

三、公司基本情况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为中国石油

工业部内设机构——“石油工业部勘察公司”,成立于1978年,直属石油工业部领导。随着石

油工业部的撤销,石油工业部勘察公司更名为“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徐水勘察公司”,系全民

所有制企业,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工程建设部,隶属于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

2005年8月改制设立保定新星石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之前,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徐水勘察公司

先后更名为“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勘察院”、“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勘察设计院”以及“中国石化

集团勘察设计院”。2004年6月20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

团公司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第二批实施方案的批复》(国资分配[2004]562号)

批准了包含中国石化集团勘察设计院在内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主辅分离、改制分流第二

批实施方案,该方案同意将中国石化集团勘察设计院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2005年5

月18日,中国石化集团《关于中国石化集团勘察设计院整体改制分流实施方案的批复》(中

国石化建(2005)245号)批准了勘察设计院改制分流实施方案。2005年8月7日,中国石油化

工集团公司建设管理部《关于中国石化集团勘察设计院改制分流人员补偿及补助额调整的说

明》(中国石化建企函[2005]277号)及中国石化集团“同意调整”的批示,批准了中国石化集

团勘察设计院改制分流最终实施方案,同意以评估后的1,367.22万元国有净资产分流292名正

式职工,参加改制职工补偿补助置换股为1,239.84万元,设置经营者岗位激励股127.38万元,

分别占改制企业股份总额的90.68%和9.32%。根据经批准的改制分流实施方案,勘察设计院

在参加改制职工补偿补助(含设置经营者岗位激励股所需净资产)置换股权基础上改制组建

保定新星石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11月,经河北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东方变验

字[2007]第046号《验资报告》进行验证,公司注册资本由1,367.22万元增加到1,550万元,增

资182.78万元。2007年12月5日,保定新星石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截至2007年11月30日经审

计的净资产35,386,355.78元折为31,000,000股,整体变更设立保定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设立时股本总额人民币3,100.00万元,并经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中瑞华恒信验字[2007]

76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第211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在河北省保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注册号为

130605000003058 1/2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7年12月,经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中瑞

华恒信验字[2007]第213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注册资本由3,100.00万元增加到7,600万元,

以货币资金方式增资4,500万元。2008年7月,公司迁入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更名为“北京

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1月19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材料

获证监会受理,2015年4月23日公司收到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721号《关于核准北京东方新

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15年5月6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

2,534万,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挂牌上市,注册资本由7,600万

元增加到101,340,000元,2015年7月7日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011167914;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28号楼;

法定代表人:陈会利;

注册资本:人民币101340000元;

许可经营项目: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承包与

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一般经营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管理服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监理;地

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工程测量;地质灾害危害性评估;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

评价;工程咨询;技术开发。

本公司主要从事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施工业务。

注:说明公司注册地、总部地址、业务性质、主要经营活动以及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

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

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

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1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77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

编制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

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

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公司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怀疑。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

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

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

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

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

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

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

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5年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

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78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

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

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

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

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

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

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

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79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

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

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

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

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

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

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

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

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

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

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

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

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

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

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

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

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

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

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四、5(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

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四、11“长期股权投资”

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

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

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

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

80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

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

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

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

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

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

资收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

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

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

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

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

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

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

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

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

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81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

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

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

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

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

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

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

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

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

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

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

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四、11“长

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四、8“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

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

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

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

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

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

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

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四、11、(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

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

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

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

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

权当期的损益。

82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不适用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

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

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

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

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

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

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

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

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

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

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10、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

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83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

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

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

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

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

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

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

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A.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

为了近期内出售;B.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

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C.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

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

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A.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

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B.本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

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

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

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② 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

衍生金融资产。

84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

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

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

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

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

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③ 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公司划分为

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

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④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

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

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为其

初始取得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

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

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

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

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

益。

(3)金融资产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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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

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

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

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①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金

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

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

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

的摊余成本。

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时,表

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

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

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

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

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

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

终止;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

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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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

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

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

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

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

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

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

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

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

行会计处理。

(5)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

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

初始确认金额。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

值的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 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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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

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③ 财务担保合同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公

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和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之

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6)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

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

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

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

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衍

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

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

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

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

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

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9)权益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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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

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

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

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11、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

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

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5.00%

1-2 年 10.00% 10.00%

2-3 年 30.00% 30.00%

3 年以上

3-4 年 50.00% 50.00%

4-5 年 50.00% 5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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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不适用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如:应收关联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

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计提坏账准备。

12、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工程施工等。

(2)建造合同形成的存货

建造合同按实际成本计量,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

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为订立合同而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等,能够单独区分和可靠计

量且合同很可能订立的,在取得合同时计入合同成本;未满足上述条件的,则计入当期损益。

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与已结算的价款在资产负债表

中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超过

已结算价款的部分作为存货列示;在建合同已结算的价款超过累计已发生的成本与累计已确

认的毛利(亏损)之和的部分作为预收款项列示。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

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

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

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

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

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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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3、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不适用

14、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

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

详见附注四、8“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

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

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

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

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

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

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

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

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

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

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

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

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

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

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91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

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

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

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

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

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

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

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

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

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

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

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

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

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

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

资。

①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

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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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

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

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

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

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

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

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

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

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

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

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

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

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

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

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

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

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

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

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本公司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

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 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

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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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

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四、5、(2)“合并财务

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

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

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

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

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

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

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

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

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

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

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

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

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

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

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

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

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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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

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

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

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

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

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

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5、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不适用

16、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

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

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3 2.43-12.13 8-40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3 5.39-16.17 6-18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3 8.08-16.17 6-12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3 12.13-24.25 4-8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

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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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

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

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17、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

结转为固定资产。

18、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

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

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

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

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

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

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

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

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

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9、生物资产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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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油气资产

不适用

21、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

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

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

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

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

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

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

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

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

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

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

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97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③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

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

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2、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

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

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

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

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

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

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

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

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

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

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

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

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

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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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3、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

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2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

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

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

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

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

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

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

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

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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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

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25、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

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

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

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

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亏损合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待执行合同

变成亏损合同,且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上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将合同预计损失

超过合同标的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如有)的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26、股份支付

本公司报告期内无股份支付事项。

27、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不适用

28、收入

(1)建造合同收入

①合同收入与合同成本的确认原则

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

收入和合同费用。合同完工进度按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

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A、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B、与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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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C、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D、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如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但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

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

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使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

因素不复存在的,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定与建造合同有关的收入和费用。

②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

确认完工进度的方法为:根据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

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

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合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

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费用。

③合同预计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建造合同进行全面检查,当存在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合同

预计总收入时,按该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的差额计提预计损失,本公司将预

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④本公司岩土工程业务确认营业收入具体方法

A、实际完工量、预计总工作量确认的具体依据和时点

实际完工量:经监理、客户确认的工程量确认单所确认的工作量;

预计总工作量:合同预计总工作量;

确认时点:经监理、客户确认的工程量确认单的最终签署日。

B、完工进度确认的方法

本公司确认完工进度的方法为:根据经监理、客户确认的工程量确认单所确认的工作量

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

完工进度=实际完工量/预计总工作量×100%。

C、收入确认的具体会计政策

a、对于当期实施过程中的工程项目,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项目合同所确定的合同金额

作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可实现的合同收入的总额,根据完工百分比确认每个会计期间实现的

营业收入。

b、对于当期已完工且已办理决算的工程项目,按决算收入减去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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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的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营业收入。

c、对于当期已完工尚未办理决算的工程项目,按合同总收入减去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

认的收入后的差额作为当期收入。若实际已收到的工程款超过合同总价,则按已实现的收款

确认总收入。

d、根据完工进度计量、确认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合同预计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合同费

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合同总收入-合同预计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会计年度累计

确认的毛利

⑤岩土工程业务的结算模式

工程预付款:在合同签订后,一般由客户支付合同价款的10%至40%作为定金,在工程施

工过程中,作为工程进度款抵扣。

工程进度结算:公司一般每月或阶段工程结算时,向客户提供经监理确认的工作量确认

单,经客户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认后,公司提交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

进度款。工程竣工决算前,工程进度款按合同约定支付到合同总价的75%至85%。

工程竣工决算:全部工程完工后,经第三方检验验收合格、工程资料交验合格后,公司

向客户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经客户审核、确认后,办理工程竣工决算,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到

决算总价的90%至95%。

质量保证金:项目办理竣工结算后,将决算总价的5%至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

保期满后,客户将保证金返还公司。

(2)商品销售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

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

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

实现。

(3)提供劳务收入

①提供劳务收入与成本的确认原则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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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提供的劳务收入。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第一,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第三,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第四,交

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

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

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

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分别处理;如销售商品

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该合同全部作为销售

商品处理。

②确定完工进度的方法

确认完工进度的方法为:按已完成并已取得客户确认的勘察业务工作量占预计总工作量

的比例确定。

③本公司工程勘察业务确认营业收入具体方法

A.一次性提交勘察技术成果资料及勘察报告的勘察业务:根据合同的约定,在完成相关

勘察业务,向客户提交勘察技术成果资料及勘察报告,办理合同结算后,确认收入。

B.分阶段提交勘察技术成果资料及勘察报告的勘察业务:根据合同约定需要分阶段完成

的勘察业务,在完成各阶段勘察工作,公司向客户提供相关阶段勘察技术成果资料及勘察报

告,按已完成并经客户确认的勘察业务工作量占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为勘察业务完工

百分比,根据合同总金额乘以完工百分比减去前期已确认收入确认各阶段收入;整体勘察工

作结束后,向客户提交整体勘察技术资料及勘察报告,并与客户办理合同整体结算后,根据

结算金额确认勘察业务总收入,根据业务总收入减去以前各阶段累计已确认的收入确认为最

后阶段的收入。

④工程勘察业务的结算模式

A.一次性提交勘察技术成果资料及勘察报告的勘察业务:在合同签订后,一般由客户支

付合同价款的10%至30%作为定金,勘察工作作业结束,公司向客户提交勘察技术成果资料及

勘察报告后,办理合同结算,按结算总价支付剩余款项。

B.分阶段提交勘察技术成果资料及勘察报告的勘察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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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工程预付款:在合同签订后,一般由客户支付合同价款的10%至30%作为定金,在工程施

工过程中,作为工程进度款抵扣。

工程进度结算:根据已完成的勘察作业工作,公司一般分次向客户提交各阶段勘察技术

成果资料及勘察报告,客户依据公司已提交的勘察技术成果资料及勘察报告确定结算比例,

客户根据合同约定分阶段向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前,工程进度款按合同约定支付

到合同总价的75%至85%。

工程决算:工程全部完工后,公司向客户提交整体勘察技术资料及勘察报告,与客户办

理结算手续,将竣工资料交发包人验收合格并交发包人上级档案管理部门归档后,客户按合

同约定向公司支付至决算价款的90%至95%。

质量保证金:项目办理结算后,将决算总价的5%至10%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质保期满后,

客户将保证金返还公司。

(4)使用费收入

根据有关合同或协议,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5)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9、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

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

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

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

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

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

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

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

104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确认

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

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

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

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

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

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

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

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

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

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

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

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

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

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

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

105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

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

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

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

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

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

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

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

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

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1、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

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

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

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

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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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

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

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

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

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

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

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

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于实际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

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

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

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

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

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

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

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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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入确认——建造合同

在建造合同结果可以可靠估计时,本公司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

入。合同的完工百分比是依照本附注四、20、“收入”所述方法进行确认的,在执行各该建

造合同的各会计年度内累积计算。

在确定完工百分比、已发生的合同成本、预计合同总收入和总成本,以及合同可回收性

时,需要作出重大判断。项目管理层主要依靠过去的经验和工作作出判断。预计合同总收入

和总成本,以及合同执行结果的估计变更都可能对变更当期或以后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

本,以及期间损益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2)租赁的归类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将租赁归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

赁,在进行归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

转移给承租人,或者本公司是否已经实质上承担与租入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

作出分析和判断。

(3)坏账准备计提

本公司根据应收款项的会计政策,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应收账款减值是基于评估

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鉴定应收账款减值要求管理层的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

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

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

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

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

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5)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估

值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模型分析等。估值时本公司需对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市场波动

率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估计,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这些相关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其变化会

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

(6)持有至到期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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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将符合条件的有固定或可确定还款金额和固定到期日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

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归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进行此项归类工作需涉及大量的判断。

在进行判断的过程中,本公司会对其持有该类投资至到期日的意愿和能力进行评估。除特定

情况外(例如在接近到期日时出售金额不重大的投资),如果本公司未能将这些投资持有至

到期日,则须将全部该类投资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在本会计年度及以后两个完整

的会计年度内不得再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如出现此类情况,可能对财务报

表上所列报的相关金融资产价值产生重大的影响,并且可能影响本公司的金融工具风险管理

策略。

(7)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

本公司确定持有至到期投资是否减值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发生减值的客

观证据包括发行方发生严重财务困难使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无法履行合同

条款(例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等。在进行判断的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发生减值

的客观证据对该项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的影响。

(8)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确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否减值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和假设,以确

定是否需要在利润表中确认其减值损失。在进行判断和作出假设的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

项投资的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程度和持续期间,以及被投资对象的财务状况和短期业务展望,

包括行业状况、技术变革、信用评级、违约率和对手方的风险。

(9)非金融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

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

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

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

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

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

109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

测。

本公司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公司需要预计未来

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10)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

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

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

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11)开发支出

确定资本化的金额时,本公司管理层需要作出有关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适用的折

现率以及预计受益期间的假设。

(12)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

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13)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

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

影响。

(14)内部退养福利及补充退休福利

本公司内部退养福利和补充退休福利费用支出及负债的金额依据各种假设条件确定。这

些假设条件包括折现率、平均医疗费用增长率、内退人员及离退人员补贴增长率和其他因素。

实际结果和假设的差异将在发生时立即确认并计入当年费用。尽管管理层认为已采用了合理

假设,但实际经验值及假设条件的变化仍将影响本公司内部退养福利和补充退休福利的费用

及负债余额。

(15)预计负债

110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损、延迟交

货违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

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

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

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

因素。

其中,本公司会就出售、维修及改造所售商品向客户提供的售后质量维修承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时已考虑本公司近期的维修经验数据,但近期的维修经验可能无法反映将来的维修

情况。这项准备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

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不适用

34、其他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6%

消费税

营业税 应税收入 3%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项 5%、 7%、1%

企业所得税 应纳流转税项 15%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项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项 2%、1%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111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保定实华工程测试有限公司 25%

北京新星实华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25%

2、税收优惠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

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有关规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1511003697)认定本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2015年至2017年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15%执行。

子公司不享受相关所得税税收优惠,按25%的所得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其他

其他税金及附加费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定计算缴纳。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40,189.58 36,306.95

银行存款 254,138,268.73 100,836,807.33

其他货币资金

合计 254,178,458.31 100,873,114.28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不适用

112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 7,730,910.90 9,847,232.50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 7,730,910.90 9,847,232.50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3,750,000.00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 3,750,000.00

(4)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113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414,626, 64,816,4 349,810,1 420,593 52,729,56 367,864,33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100.00% 15.63% 100.00% 12.54%

594.07 78.91 15.16 ,898.43 0.55 7.88

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414,626, 64,816,4 349,810,1 420,593 52,729,56 367,864,33

合计 100.00% 15.63% 100.00% 12.54%

594.07 78.91 15.16 ,898.43 0.55 7.88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账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200,013,491.99 10,000,674.60 5.00%

1至2年 105,748,263.73 10,574,826.37 10.00%

2至3年 55,264,236.49 16,579,270.94 30.00%

3 年以上

3至4年 47,026,990.08 23,513,495.05 50.00%

4至5年 4,850,799.66 2,425,399.83 50.00%

5 年以上 1,722,812.12 1,722,812.12 100.00%

合计 414,626,594.07 64,816,478.91 15.63%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

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务人按照该等资产的

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2,086,918.36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不适用

114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不适用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公司本年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145,680,931.47元,

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35.14%,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汇总金额为

21,013,095.14元。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不适用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不适用

6、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5,146,013.55 98.70% 4,823,418.93 95.48%

1至2年 55,940.00 1.07% 208,062.50 4.12%

2至3年 12,000.00 0.23%

3 年以上 20,200.00 0.40%

合计 5,213,953.55 -- 5,051,681.43 --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本公司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3,684,340.34元,占预

付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70.66%。

115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7、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不适用

8、应收股利

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13,302,4 3,381,67 9,920,783 16,023, 3,125,769 12,897,631.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100.00% 25.42% 100.00% 19.51%

54.63 0.96 .67 400.97 .73 24

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收款

13,302,4 3,381,67 9,920,783 16,023, 3,125,769 12,897,631.

合计 100.00% 25.42% 100.00% 19.51%

54.63 0.96 .67 400.97 .73 24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账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6,626,872.45 331,343.63 5.00%

116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至2年 2,366,801.83 236,680.19 10.00%

2至3年 1,231,494.67 369,448.40 30.00%

3 年以上

3至4年 812,339.78 406,169.89 50.00%

4至5年 453,834.11 226,917.06 50.00%

5 年以上 1,811,111.79 1,811,111.79 100.00%

合计 13,302,454.63 3,381,670.96 25.42%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

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务人按照该等资产的

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255,901.23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不适用

(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不适用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 449,107.98 149,107.98

押金、质保金 5,679,888.80 6,442,810.30

备用金 5,687,923.44 8,144,852.72

其他 1,485,534.41 1,286,629.97

合计 13,302,454.63 16,023,400.97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117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中石化上海工程有

履约保证金 984,640.00 1 年以内 7.40% 49,232.00

限公司

中安联合煤化有限

安全风险保证金 790,000.00 1-2 年、2-3 年 5.94% 147,000.00

责任公司

保定住房资金管理 改制前职工住宅集 2-3 年、3-4 年、4-5

640,410.61 4.81% 638,489.52

中心 资款余额 年、

恒逸实业(文莱)有

投标保证金 622,140.00 1 年以内 4.68% 31,107.00

限公司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

履约保证金 589,560.00 1 年以内、4-5 年 4.43% 173,478.00

公司华东分公司

合计 -- 3,626,750.61 -- 27.26% 1,039,306.52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不适用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不适用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不适用

10、存货

(1)存货分类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71,558.00 171,558.00 162,306.56 162,306.56

在产品

库存商品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建造合同形成的 39,522,332.30 39,522,332.30 38,630,573.14 38,630,573.14

118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已完工未结算资

合计 39,693,890.30 39,693,890.30 38,792,879.70 38,792,879.70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 元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在产品

库存商品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建造合同形成的

已完工未结算资

合计

不适用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不适用

(4)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累计已发生成本 468,990,603.45

累计已确认毛利 187,728,244.73

减:预计损失

已办理结算的金额 617,196,515.88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39,522,332.30

11、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不适用

119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不适用

1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不适用

(2)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不适用

(3)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不适用

(4)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不适用

(5)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不适用

15、持有至到期投资

(1)持有至到期投资情况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不适用

(3)本期重分类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不适用

120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不适用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不适用

注:说明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金额,及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8、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19、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其他设备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27,702,664.50 14,890,632.59 8,948,882.25 18,385,878.92 69,928,058.26

2.本期增加金额 362,920.00 1,005,000.86 390,519.60 1,758,440.46

(1)购置 362,920.00 1,005,000.86 390,519.60 1,758,440.46

(2)在建工程

转入

121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3)企业合并

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571,687.76 387,595.00 375,693.94 2,334,976.70

(1)处置或报

1,571,687.76 387,595.00 375,693.94 2,334,976.70

4.期末余额 27,702,664.50 13,681,864.83 9,566,288.11 18,400,704.58 69,351,522.02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5,556,235.47 10,454,093.21 4,872,492.69 11,252,978.52 32,135,799.89

2.本期增加金额 898,346.76 380,916.70 892,591.81 1,641,025.38 3,812,880.65

(1)计提 898,346.76 380,916.70 892,591.81 1,641,025.38 3,812,880.65

3.本期减少金额 1,477,173.82 280,987.82 354,758.25 2,112,919.89

(1)处置或报

1,477,173.82 280,987.82 354,758.25 2,112,919.89

4.期末余额 6,454,582.23 9,357,836.09 5,484,096.68 12,539,245.65 33,835,760.65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151,560.85 38,456.34 190,017.19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33,438.34 33,438.34

(1)处置或报

33,438.34 33,438.34

4.期末余额 118,122.51 38,456.34 156,578.85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21,248,082.27 4,205,906.23 4,082,191.43 5,823,002.59 35,359,182.52

2.期初账面价值 22,146,429.03 4,284,978.53 4,082,191.43 7,094,444.06 37,602,241.18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不适用

122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不适用

20、在建工程

不适用

21、工程物资

22、固定资产清理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不适用

25、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2,496,415.04 2,496,415.04

2.本期增加金

(1)购置

123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内部研

(3)企业合

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2,496,415.04 2,496,415.04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1,772,221.05 1,772,221.05

2.本期增加金

388,082.01 388,082.01

(1)计提 388,082.01 388,082.01

3.本期减少金

(1)处置

4.期末余额 2,160,303.06 2,160,303.06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

336,111.98 336,111.98

2.期初账面价

724,193.99 724,193.99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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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26、开发支出

单位: 元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项目 期初余额 内部开发支 确认为无形 转入当期损 期末余额

其他

出 资产 益

地下水封石

洞库水文地

2,188,875.17 2,188,875.17

质试验用具

研究项目

激光扫描技

术在工厂三

维建模中的 375,217.46 375,217.46

应用研究项

旋挖钻机在

特殊地层成

224,108.07 224,108.07

桩的质量控

制技术项目

合计 2,788,200.70 2,788,200.70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不适用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5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资产减值准备 68,354,728.72 11,095,267.30 56,045,347.47 9,003,003.11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可抵扣亏损

合计 68,354,728.72 11,095,267.30 56,045,347.47 9,003,003.11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

产评估增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

合计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 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目

期末互抵金额 或负债期末余额 期初互抵金额 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095,267.30 9,003,003.11

递延所得税负债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不适用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126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31、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不适用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不适用

3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不适用

33、衍生金融负债

不适用

34、应付票据

不适用

35、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以内 65,250,461.57 92,444,424.38

1至2年 15,878,772.64 47,924,152.11

2至3年 32,650,443.64 22,653,119.28

3 年以上 8,348,624.97 1,289,698.35

合计 122,128,302.82 164,311,394.12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北京广通地基工程有限公司 17,131,482.92 协商支付中

安徽工程勘察院安庆办事处 8,653,289.36 协商支付中

合计 25,784,772.28 --

127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36、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以内 35,255,192.99 19,613,587.44

1至2年 144,000.00 853,860.00

2至3年 702,201.60 51,500.00

3 年以上 51,500.00

合计 36,152,894.59 20,518,947.44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不适用

(3)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累计已发生成本 561,362,504.56

累计已确认毛利 217,708,242.62

减:预计损失

已办理结算的金额 811,768,505.67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项目 -32,697,758.49

37、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19,863,709.63 45,001,555.43 50,475,617.35 14,389,647.71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

5,268,095.46 4,717,015.45 551,080.01

存计划

三、辞退福利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

福利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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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9,863,709.63 50,269,650.89 55,192,632.80 14,940,727.72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

16,118,488.30 34,878,127.06 41,373,526.92 9,623,088.44

补贴

2、职工福利费 3,120,877.36 3,056,855.96 64,021.40

3、社会保险费 63,377.21 3,002,243.20 2,761,468.21 304,152.20

其中:医疗保险费 63,377.21 2,559,196.32 2,355,149.57 267,423.96

工伤保险费 233,556.34 213,151.66 20,404.68

生育保险费 209,490.54 193,166.98 16,323.56

4、住房公积金 26,671.70 2,528,341.00 2,528,341.00 26,671.7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3,448,552.32 1,471,966.81 755,425.26 4,165,093.87

经费

6、短期带薪缺勤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其他 206,620.10 206,620.10

合计 19,863,709.63 45,001,555.43 50,475,617.35 14,389,647.71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4,992,404.67 4,467,129.51 525,275.16

2、失业保险费 275,690.79 249,885.94 25,804.85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 5,268,095.46 4,717,015.45 551,080.01

其他说明:

本公司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根据该等计划,本公司

分别按员工基本工资的20%、1%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缴存费用外,本公司不再承担

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

129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38、应交税费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4,784,740.46 5,407,882.82

消费税

营业税 11,298,372.59 11,574,447.58

企业所得税 3,999,426.92 7,481,488.58

个人所得税 529,750.65 111,544.49

城市维护建设税 862,463.38 985,604.45

教育费附加 570,321.59 709,600.07

合计 22,045,075.59 26,270,567.99

39、应付利息

不适用

40、应付股利

不适用

41、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以内 1,295,957.89 2,291,280.60

1至2年 519,870.16 5,820.00

2至3年 5,820.00 89,204.38

3 年以上 10,989,306.89 15,693,218.26

合计 12,810,954.94 18,079,523.24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改制预留费用 4,811,765.33 根据实际情况支付

改制前高层住宅配套费 2,992,702.00 正在协商支付中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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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河北石

1,751,000.00 正在协商支付中

油分公司

保定市康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51,403.50 正在协商支付中

合计 10,506,870.83 --

42、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不适用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不适用

44、其他流动负债

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不适用

47、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不适用

48、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不适用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不适用

131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49、专项应付款

不适用

50、预计负债

不适用

51、递延收益

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不适用

53、股本

单位:元

本次变动增减(+、—)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76,000,000.00 25,340,000.00 25,340,000.00 101,340,000.00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2,148,418.28 138,129,766.10 140,278,184.38

其他资本公积

合计 2,148,418.28 138,129,766.10 140,278,184.38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32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56、库存股

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不适用

58、专项储备

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28,451,689.98 1,528,839.08 29,980,529.06

任意盈余公积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其他

合计 28,451,689.98 1,528,839.08 29,980,529.06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227,012,064.63 204,124,020.97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227,012,064.63 204,124,020.97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864,536.34 37,504,227.28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528,839.08 3,216,183.62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7,600,500.00 11,400,000.0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133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期末未分配利润 236,747,261.89 227,012,064.63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276,647,189.48 184,933,464.02 469,359,196.92 342,425,395.03

其他业务 1,510,000.00 1,500,000.00 1,510,000.00 1,500,000.00

合计 278,157,189.48 186,433,464.02 470,869,196.92 343,925,395.03

62、营业税金及附加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

营业税 4,542,415.09 9,220,633.52

城市维护建设税 562,502.95 1,010,129.23

教育费附加 404,231.45 761,801.71

资源税

其他 71,759.12 130,560.53

合计 5,580,908.61 11,123,124.99

63、销售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1,936,468.00 2,470,583.67

134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差旅交通费 1,238,454.75 1,247,680.49

业务招待费 1,558,207.05 1,636,020.66

办公费用 639,177.65 875,468.91

市场部驻外办公费 208,653.63 263,477.92

招投标费 409,582.88 46,953.61

其他 227,978.93 193,969.11

合计 6,218,522.89 6,734,154.37

64、管理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研发费用 18,188,099.38 13,291,449.44

职工薪酬 18,173,116.77 18,574,374.48

办公及物业管理费 1,613,370.42 1,597,995.61

固定资产折旧费 1,920,768.92 1,887,337.43

差旅交通费 1,391,150.77 1,446,567.82

安全生产费 47,474.00 400,148.11

业务招待费 849,904.47 740,060.11

房屋租赁费 1,063,400.00 1,290,000.00

中介服务费 728,037.14 1,246,599.06

其他 1,995,529.41 1,513,563.79

合计 45,970,851.28 41,988,095.85

65、财务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减:利息收入 -1,240,099.20 -499,368.96

其他 81,815.41 37,434.48

合计 -1,158,283.79 -461,934.48

66、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135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一、坏账损失 12,342,819.59 22,962,279.63

二、存货跌价损失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190,017.19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十四、其他

合计 12,342,819.59 23,152,296.82

6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 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合计

68、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136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229,315.07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

量产生的利得

合计 229,315.07

69、营业外收入

单位: 元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527,836.26 248.90 527,836.26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527,836.26 248.90 527,836.26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债务重组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 43,600.00 21,000.00 43,600.00

其他 71,481.34 328,940.20 71,481.34

合计 642,917.60 350,189.10 642,917.6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 元

补贴是否影 是否特殊补 本期发生金 上期发生金 与资产相关/

补助项目 发放主体 发放原因 性质类型

响当年盈亏 贴 额 额 与收益相关

中关村企业 因符合地方

信用促进会 政府招商引

中关村企业

拨付中介服 补助 资等地方性 否 否 15,000.00 与收益相关

信用促进会

务支持资金 扶持政策而

获得的补助

因研究开发、

丰台科技技

丰台科技技 技术更新及

术委员会拨 奖励 否 否 18,000.00 6,000.00 与收益相关

术委员会 改造等获得

付奖励

的补助

137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中关村技术 因研究开发、

创新能力建 中关村技术 技术更新及

补助 否 否 20,000.00 与收益相关

设专项资金 委员会 改造等获得

的补助

国家知识产

因研究开发、

权局专利局

国家知识产 技术更新及

北京代办处 补助 否 否 5,600.00 与收益相关

权局 改造等获得

专利资助金

的补助

合计 -- -- -- -- -- 43,600.00 21,000.00 --

70、营业外支出

单位: 元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107,314.73 29,363.00 107,314.73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107,314.73 29,363.00 107,314.73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对外捐赠

其他 287,533.65 48.91

合计 394,848.38 29,411.91 107,314.73

71、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6,244,703.95 11,251,625.89

递延所得税费用 -2,092,264.19 -3,797,696.57

合计 4,152,439.76 7,453,929.32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 元

138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23,016,976.10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3,452,546.41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836,432.34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55,969.24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314,260.04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

损的影响

加计扣除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506,768.28

所得税费用 4,152,439.76

72、其他综合收益

不适用。

73、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保证金、押金 6,651,440.00 2,651,200.00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1,241,299.20 499,368.96

政府补助 43,600.00 21,000.00

代收代付款 2,199,855.76 2,055,451.00

合计 10,136,194.96 5,227,019.96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研发费用 13,441,225.83 5,364,471.39

保证金及其他 6,214,910.00 5,177,162.30

差旅费 2,629,605.52 2,694,248.31

139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房租 2,563,400.00 2,790,000.00

业务招待费 2,408,111.52 2,376,080.77

代收代付款项 1,884,670.21 1,445,115.03

办公费 1,870,853.81 1,880,452.29

物业管理费 823,938.61 856,490.15

咨询费 650,993.18 727,719.70

维修费 377,003.90 557,136.61

财产保险费 227,411.94 208,403.25

金融机构手续费 80,826.41 37,434.48

服务机构费用 60,471.70 375,471.70

安全生产费 47,474.00 400,148.11

其他经营管理费用 1,117,557.32 444,530.24

合计 34,398,453.95 25,334,864.33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不适用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不适用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不适用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不适用

74、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18,864,536.34 37,504,227.28

140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加:资产减值准备 12,342,819.59 23,152,296.82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

3,789,411.77 4,000,434.30

物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388,082.01 467,522.8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420,521.53 29,114.10

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29,315.07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092,264.19 -3,797,696.57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901,010.60 48,883,836.5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25,088,674.82 -131,274,680.54

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

-57,862,406.03 -14,032,730.65

列)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2,677.82 -35,296,990.98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

-- --

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254,178,458.31 100,873,114.28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100,873,114.28 149,181,919.50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3,305,344.03 -48,308,805.22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 元

金额

141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其中: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其中: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其中: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 元

金额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其中: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其中: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其中: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254,178,458.31 100,873,114.28

其中:库存现金 36,299.58 36,306.95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254,142,158.73 100,836,807.33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142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4,178,458.31 100,873,114.28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

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75、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不适用

76、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不适用

77、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不适用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

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不适用

78、套期

不适用

79、其他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不适用

143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北京新星实华工 工程管理服务、

北京市 北京市 100.00% 新设立

程检测有限公司 技术开发

保定实华工程测 工程基桩测试业 同一控制下企业

保定市 保定市 100.00%

试有限公司 务 合并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不适用

144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不适用

6、其他

不适用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不适用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不适用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本公司的股东均为自然人,故本公司无母公司。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不适用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陈会利 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

145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

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

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总额 1,800,000.00 2,520,000.00

其中:(各金额区间人数)

20 万元以上 5.00 8.00

15~20 万元 3.00

10~15 万元

10 万元以下 3.00 3.00

(8)其他关联交易

不适用

146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不适用

8、其他

不适用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5、其他

本公司报告期内无股份支付事项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147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不适用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352,113, 56,847,3 295,266,1 360,588 47,258,19 313,330,15

100.00% 16.14% 100.00% 13.11%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455.57 44.44 11.13 ,354.13 5.69 8.44

148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352,113, 56,847,3 295,266,1 360,588 47,258,19 313,330,15

合计 100.00% 16.14% 100.00% 13.11%

455.57 44.44 11.13 ,354.13 5.69 8.44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账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70,979,128.53 8,548,956.43 5.00%

1 年以内小计 170,979,128.53 8,548,956.43 5.00%

1至2年 85,629,996.72 8,562,999.67 10.00%

2至3年 43,417,944.41 13,025,383.32 30.00%

3 年以上

3至4年 45,913,962.13 22,956,981.07 50.00%

4至5年 4,838,799.66 2,419,399.83 50.00%

5 年以上 1,333,624.12 1,333,624.12 100.00%

合计 352,113,455.57 56,847,344.44 16.14%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9,589,148.75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不适用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不适用

149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公司本年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143,711,690.47元,占

应 收 账 款 年 末 余 额 合 计 数 的 比 例 40.81% , 相 应 计 提 的 坏 账 准 备 年 末 余 额 汇 总 金 额

28,409,672.45元。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不适用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18,697,1 3,435,87 15,261,24 25,565, 3,336,245 22,229,019.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100.00% 18.38% 100.00% 13.05%

21.12 1.63 9.49 265.11 .38 73

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收款

18,697,1 3,435,87 15,261,24 25,565, 3,336,245 22,229,019.

合计 100.00% 18.38% 100.00% 13.05%

21.12 1.63 9.49 265.11 .38 73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单位: 元

150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期末余额

账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2,894,627.11 644,731.36 5.00%

1 年以内小计 12,894,627.11 644,731.36 5.00%

1至2年 2,049,104.86 204,910.49 10.00%

2至3年 980,103.47 294,031.04 30.00%

3 年以上

3至4年 608,339.78 304,169.89 50.00%

4至5年 353,834.11 176,917.06 50.00%

5 年以上 1,811,111.79 1,811,111.79 100.00%

合计 18,697,121.12 3,435,871.63 18.38%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99,626.25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不适用

(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不适用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 7,712,030.55 13,072,410.72

押金、质保金 4,891,026.80 5,117,613.76

备用金 4,608,529.36 6,233,899.64

其他 1,485,534.41 1,141,340.99

合计 18,697,121.12 25,565,265.11

151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保定实华工程测试有

往来款 7,110,834.57 1 年以内 38.03% 355,541.73

限公司

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

履约保证金 984,640.00 1 年以内 5.27% 49,232.00

公司

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 安全风险保证金

790,000.00 1-2 年、2-3 年 4.22% 147,000.00

任公司

保定住房资金管理中 改制前职工住宅集 2-3 年、3-4 年、4-5

640,410.61 3.43% 638,489.52

心 资款余额 年、

恒逸实业(文莱)有

投标保证金 622,140.00 1 年以内 3.33% 31,107.00

限公司

合计 -- 10,148,025.18 -- 54.28% 1,221,370.25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不适用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不适用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14,039,585.21 14,039,585.21 14,039,585.21 14,039,585.21

对联营、合营企

业投资

合计 14,039,585.21 14,039,585.21 14,039,585.21 14,039,585.21

152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 元

本期计提减值准 减值准备期末余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备 额

保定实华工程测

4,039,585.21 4,039,585.21

试有限公司

北京新星实华工

10,000,000.00 10,000,000.00

程检测有限公司

合计 14,039,585.21 14,039,585.21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不适用

(3)其他说明

不适用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242,468,226.28 164,161,169.89 427,619,418.26 315,975,801.39

其他业务 2,460,000.00 2,450,000.00 2,460,000.00 2,450,000.00

合计 244,928,226.28 166,611,169.89 430,079,418.26 318,425,801.39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153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229,315.07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

计量产生的利得

合计 229,315.07

6、其他

不适用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20,521.53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

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43,600.00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

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

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

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

费用等

154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

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

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

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

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16,052.3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28,457.4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合计 219,611.73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34% 0.21 0.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4.29% 0.205 0.205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单位: 元

155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净利润 净资产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按中国会计准则 18,864,536.34 37,504,227.28 508,345,975.33 333,612,172.89

按国际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按国际会计准则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境外会计准则名称:

单位: 元

净利润 净资产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按中国会计准则 18,864,536.34 37,504,227.28 508,345,975.33 333,612,172.89

按境外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按境外会计准则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

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不适用

4、其他

156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原件;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的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文本;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载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以上备查文件的置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28号楼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注:公司应当披露备查文件的目录,包括: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布的年度报告。

法定代表人:陈会利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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