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202 证券简称:聚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3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
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54950.4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0.8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聚龙股份 股票代码 300202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崔文华 洪莎
办公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 308 号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 308 号
传真 0412-2538311 0412-2538311
电话 0412-2538288 0412-2538288
电子信箱 cwh@julong.cc julong_hs@julong.cc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现金智能处理和流通管理的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面向国内外金融领域提供货币反
假、智能清分、自动捆扎、自助存取款、金融电子交易及现金流通管理系统等系列产品和服务,公司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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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品种齐全,品牌优势明显,是国内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以及华夏、民生、兴业等十三家商业
银行总行多种产品品种的入围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传统金融机具产品销售业务:包括中、小型纸币清分机、捆钞机、人民币鉴别仪等商业银行网
点柜台、后台及现金处理中心、金库系统现钞类终端处理设备等;
第二、中、大型现钞处理设备及金融自助终端新产品销售业务:包括清分扎把一体机、全自动清分环
保流水线、纸币塑封机等智能化现金中心处理设备及新一代存取款一体机、柜员循环一体机、硬币兑换机、
警银亭等面向开放式银行的自助设备终端;
第三、软件、清分外包及银行培训服务业务:包括面向纸币冠字号码识别、传输和追溯应用的金融物
联网技术、金库信息化服务系统、现钞清分处理及设备运营等第三方服务外包解决方案以及面向银行业金
融机构的纸币反假及银行业务培训服务。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015 年 2014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3 年
营业收入 886,822,428.93 1,133,459,389.10 -21.76% 864,310,925.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9,528,176.64 369,598,797.77 -29.78% 271,985,883.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42,024,646.26 355,553,909.15 -31.93% 263,337,924.80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7,747,488.60 304,046,970.23 -41.54% 81,589,636.6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7 0.67 -29.85% 0.4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7 0.67 -29.85% 0.4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38% 30.43% -13.05% 29.52%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3 年末
资产总额 1,822,699,012.54 1,758,638,688.79 3.64% 1,246,093,177.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585,580,177.67 1,383,119,464.18 14.64% 1,045,050,611.01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77,354,682.32 195,282,064.71 216,780,001.83 397,405,680.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006,918.15 52,104,630.76 37,961,176.74 161,455,450.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3,802,035.88 51,585,453.61 35,473,501.13 151,163,655.64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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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4,088,056.10 -82,461,907.19 -31,325,874.89 405,623,326.78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
年度报告披露
报告期末表决 日前一个月末
报告期末普通 日前一个月末
10,948 10,623 权恢复的优先 0 表决权恢复的 0
股股东总数 普通股股东总
股股东总数 优先股股东总
数
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柳永诠 境内自然人 28.17% 154,820,096 123,615,072 质押 119,091,145
新疆科大聚龙
境内非国有
集团股权投资 20.81% 114,368,112 质押 44,075,014
法人
有限合伙企业
周素芹 境内自然人 6.60% 36,288,000
张奈 境内自然人 1.77% 9,720,000
全国社保基金
其他 1.19% 6,535,292
一零八组合
中融基金-海
通证券-中融
基金-聚龙股 其他 1.11% 6,074,000
份增持资产管
理计划
全国社保基金
其他 1.09% 6,000,058
四零一组合
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华商领先企 其他 0.99% 5,458,834
业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盛世精 其他 0.79% 4,319,857
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寿稚岗 境内自然人 0.71% 3,883,982
上述前十名股东中,柳永诠先生与周素芹女士系母子关系,柳永诠先生与张奈女士系夫妻关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系,周素芹女士系新疆科大聚龙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股东,与新疆科大聚龙集团股
动的说明
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控股股东、董事长柳长庆先生系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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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1)报告期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2015年,由于受到新版人民币发行这一行业重大事件的影响,国内包括工、农、中、建等各大商业银
行招标采购工作均未如期进行。受此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经营业绩发生小幅下滑。但随着公司对新产品、
新业务团队的持续投入,公司部分新产品、新业务拓展工作仍然取得了较好进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
收入88,682.2,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1.76%;实现利润总额29,028.4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8.62%;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952.8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9.78%;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
资产总额达到182,269.90万元,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8,558.0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为17,774.75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传统设备销售综合单价情况较上一年度有所下滑,但通过较好的工艺
优化和成本控制手段有效降低了产品成本占比,综合毛利水平与上一年度保持平衡,主要产品纸币清分机、
纸币鉴别仪产品综合毛利较上一年度有小幅上涨。报告期内,受到新版人民币发行,民用纸币鉴伪设备更
新替代需求影响公司主营产品人民币鉴别仪产销量较上一年度有大幅增长,增长比例约为200%,纸币捆钞
机产销量较上一年度也有小幅增长。受到各商业银行总行招标采购推迟影响,公司小型纸币清分机产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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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量较上一年度有小幅下滑。此外,报告期内由于“国家规划布局重点软件企业”复审工作尚未启动,公
司未能享受10%的所得税税率优惠,年度所得税暂按15%计缴。上述税率变动对公司报告期业绩产生一定影
响。
(2)报告期新业务战略转型方面
公司于2015年下半年先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聚龙融创(北京)信息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
司辽宁聚龙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并于2016年2月投资入股培高(北京)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培高(北京)
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公司合作拓展供应链管理领域。本次新业务转型是基于公司多年来在智能金融终端设
备、大数据信息化系统开发、运营服务领域的深耕细作,具备了将其技术优势横向拓展其他领域的基础和
落地性。公司在该供应链管理项目中能够获得三方面收益,第一:聚龙负责智能收银终端的研发、生产并
可将其通过服务平台变现;第二:聚龙负责信息化系统的开发和数据运营,该业务根据年度流水金额的一
定比例收取服务费用;第三:聚龙分别持有培高连锁、培高传媒26%股权,享受上述股权带来的股份分红,
上述收益在产生流水当年即可兑现。报告期内,相关信息化系统研发已完成,并已于2016年3月底正式上
线,智能收银终端设备的研发工作已经结束,功能样机已经完成,目前具备批量生产条件。
(3)报告期募投项目进展及产能建设方面
随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工投产,公司整体产能水平得到了快速的扩充。公司引进了多台大型
机械自动化加工设备,极大的提高了零部件加工效率和质量。同时对成熟机型进行了工艺流程的优化,有
效的保证了销售订单结算和四季度销售高峰的产品备货需求。此外,为了解决公司在纸币及硬币的自助柜
员类新产品及大型纸币清分流水线产品上的产能受限问题,公司于2014年下半年立项建设约为28415.4平
方米产业化基地,用于对新产品市场投放的产能补充。报告期内该工程项目建设已经完成,具备投产条件。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利润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清分机系列 495,831,200.62 301,273,955.55 60.76% -43.14% -39.51% 3.64%
人民币鉴别仪 183,895,027.98 79,698,953.80 43.34% 80.43% 112.39% 6.52%
其他系列产品 91,883,032.33 38,641,498.74 42.06% -9.12% -6.90% 1.00%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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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8,682.24万元,比去年同期113,345.94万元下降21.76%;营业成本
41,352.63万元,比去年同期53,277.57万元下降22.38%;全年实现净利润25,952.82万元,比去年同期
36,959.88万元下降29.78%。影响业绩变动的主要因素为报告期内新版百元人民币于2015年11月正式发行,
受到发行时间的影响,国内各商业银行总行鉴伪机具的采购招标工作未能如期进行,招标计划有所延迟,
使得公司本年度主营产品销售受到一定程度影响,主营业务收入有所下滑。2016年初,部分银行招标工作
已经开始推进,销售瓶颈问题可在招标工作重启后得到缓解。此外,报告期内由于“国家规划布局重点软
件企业”复审工作尚未启动,公司未能享受10%的所得税税率优惠,年度所得税暂按15%计缴。上述税率变
动对公司报告期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新增子公司:
序号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简称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1 聚龙(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聚龙上海 新投资设立
2 聚龙办公自动化私人有限公司 聚龙印度 新投资设立
3 辽宁聚龙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聚龙通讯科技 新投资设立
4 鞍山聚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聚乐合伙 新投资设立
5 安阳聚龙鑫融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安阳聚龙 新设立尚未出资
6 聚龙融创(北京)信息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聚龙融创 新设立尚未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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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4 年 12 月 24 日设立全资子公司: 聚龙(上海)企业发展
有限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8 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将其纳入报表合并范围。
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2015 年 11 月 17 日设立鞍山聚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015 年 11
月 23 日设立辽宁聚龙通讯科技有限公司,2015 年 3 月 25 日设立聚龙办公自动化私人有限公司,依据《企
业会计准则第 38 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将其纳入报表合并范围。
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公告编号:2015-098),2015 年 7 月 24 日设立全资子公司:安阳
聚龙鑫融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8 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将其纳入报表合并
范围。
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告编号:2015-165),2015 年 12 月 16 日设立全资子公司:聚龙融
创(北京)信息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8 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将其纳入报表
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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