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
(2016 年 4 月)
条款 修改前内容 修改后内容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金融办公自动化设备制造、设计, 金融办公自动化设备制造、设计,经营及有
经营及有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金融办公自动化设
金融办公自动化设备产品、配件、 备产品、配件、材料的销售业务和进出口业
第十三条 材料的销售业务和进出口业务,但 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品及技术除外;接受合法委托,提供有价证
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接受合法委托 券及现金处理外包服务和营业自助设备的
从事现金业务外包服务和营业自 运营管理业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
助设备的运营管理业务。 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
除上述条款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