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202 股票简称:聚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5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
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监事 3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蔡喆女士主持。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1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
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
通过如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经编制完成。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
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
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情况、信息披露、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和合规情况等方面进
行有效监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报告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8,682.24 万元,同比下降了 21.76%,实现
营业利润 19,645.04 万元,同比下降 40.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952.82 万元,同比下降 29.78%。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15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54,950.4 万股为基数,以
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现金股利 0.8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
金股利 4396.03 万元(含税)。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能够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并兼顾
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与会监事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存放和使用募
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与信息披露情况不存在差异,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
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正常进行的行为。
《董事会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
系的建立对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能够
确保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报告
内容能够真实、客观的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
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
容客观公正。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和收费情况,同意续聘华普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