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科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来源:巨潮网 2016-04-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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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88 证券简称:长信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7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信科技”)于 2016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募

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8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

机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上述额度内行使决

策权。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5]245 号文),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 6,330.48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9.0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20,785.4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791.04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17,994.44 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会验字[2015]1786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

取了专户存储。

二、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

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8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

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滚动使用。

(二)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

(三)理财产品品种及收益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应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等金融机

构,投资的品种应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上述产品的

年化收益率应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率。

(四)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其权限包括但不

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

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不

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1、控制安全性风险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公司财务部需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

险,理财产品均需满足保本要求,且理财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另外,

公司财务部将跟踪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投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

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

风险。

2、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

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或者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选择与募投项目计划相匹配的保本短期理财产

品进行投资,其风险低、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可以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而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权益。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保本短期理财产品属于现金管理范

畴,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短期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募

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8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

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

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

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

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8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

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等金融

机构的理财产品。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长信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经过了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长信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独立意见;

(四)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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