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电力: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提案

来源:深交所 2016-04-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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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提案

提案一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15年,在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在全体股东的支持帮助下,公

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适应资本市场环境、把握发展机遇、科学制定决策,

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紧密团结公司管理层,带领公司全体员工围

绕公司年度工作目标,规范内部管理、强化经营管控、狠抓安全生产,推进

风险防控,全面推动公司各项工作的稳步发展。现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情

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严格依法履行董事会职责。2015年,公司董事

会顺利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成立了第六届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现有董

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占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

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充分行

使职能,提升公司内部管理质量。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公司董事公司

董事以保障全体股东权益为目标,恪尽职守、积极有效的行使职权,认真贯

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召集股东大

1

会,并积极参加有关培训。2016年1月公司董事长参加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

办的《董事长培训班》学习,进一步督促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

露有关信息,并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公司独立董事对责任

范围内的议案均进行事前认可并且公正客观地发表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15 次会议,所有会议召开严格按照程序

及规定进行,所有会议决议合法有效。董事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时间 届次 审议情况

第五届董事

1、审议通过《选举张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

1 2015 年 1 月 19 日 会第三十三

案》

次临时会议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陈凌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第五届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2 2015 年 2 月 28 日 会第三十四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〇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次临时会议

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向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融资的

第五届董事

议案》

3 2015 年 3 月 10 日 会第三十五

3、审议通过《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

次临时会议

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向云南国际依托有限公司申请依托融资的

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 2014 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

第五届董事 本的议案》

4 2015 年 3 月 27 日 会第八次会 7、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15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及财务报告内

议 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履职情况

的报告》

10、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1、听取通过《公司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12、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证券投资部的方案》

5 2015 年 4 月 27 日 第五届董事 1、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

会第三十六 2、审议通过《关于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

次临时会议 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向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借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检修分公

司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充实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

6 2015 年 5 月 13 日 会第三十七

议案》

次临时会议

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证券违规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十八

7 2015 年 5 月 19 日 1、审议通过《关于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申请借款的议案》

次临时会议

(通讯表决)

1、审议通过《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短期融资

第五届董事 券的议案》

8 2015 年 6 月 8 日 会第三十九 2、审议通过《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超短期融

次临时会议 资券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罗成忠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9 2015 年 6 月 19 日 会第四十次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罗成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临时会议 候选人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为宁德市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1.8 亿元银行借款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及变更银行借款担保方式

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福安市黄兰溪水力发电有

限公司申请办理 1 亿元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为福建福安市黄兰溪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向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提供担保

第五届董事

的议案》

10 2015 年 7 月 14 日 会第四十一

4、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穆阳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次临时会议

申请办理 1 亿元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为福建穆阳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向交银金

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新支

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

案》

1、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

第五届董事 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 2015 年 8 月 27 日 会第九次会 3、审议通过《关于向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信托融

议 资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

5、审议通过《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 1、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 年 10 月 29

12 会第四十二 2、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闽东电力(霞浦)风电开发有限

次临时会议 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2015 年 11 月 12

13 会第四十三 议案》

次临时会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罗成忠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2015 年 11 月 30 第六届董事

14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陈凌旭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日 会第一会议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黄学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朱培禄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杨建华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杨小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申请借

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借

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航天闽箭新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延

15 2015 年 12 月 8 日 会第一临时

长借款期限的议案》

会议

4、审议通过《关于宁德市东晟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延长 10000

万借款期限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宁德市东晟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延长 8000

万借款期限的议案》

(二)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及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全部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股东

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时间 届次 股东参与情况 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参与表决的

2015 年 2015 年第一 股东及股东授权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凌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

1 3 月 18 次临时股东 委托人共 23 人,

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日 大会 其中现场会议实

到股东 2 人。

本次参与表决的 1、审议通过《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年度 股东及股东授权 度董事会报告》;

2 6 月 30

股东大会 委托人共 6 人, 2、审议通过《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其中现场会议实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到股东 3 人。 3、审议通过《关于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案》;

4、审议通过《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

6、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15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

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通过《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

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8、审议通过《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

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 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罗成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终止为宁德市精信小额贷款股

本次参与表决的 份有限公司 1.8 亿元 银行借款综合授信提供担

2015 年 2015 年第二 股东及股东授权 保及变更银行借款担保方式的议案》;

3 7 月 31 次临时股 东 委托人共 5 人, 3、审议通过《关于为福建福安市黄兰溪水力发电

日 大会 其中现场会议实 有限公司向交银金融 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售后

到股东 2 人。 回租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为福建穆阳溪水电开发有限公

司向交银金融租赁有 限责任公司申请售后回租融

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

本次参与表决的

议案》;

2015 年 2015 年第三 股东及股东授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4 11 月 30 次临时股 东 委托人共 3 人,

事的议案》;

日 大会 其中现场会议实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

到股东 2 人。

议案》;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等4个专门委员会。2015年,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

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召开会议履行职责,依

法合规运作,分别对公司的发展战略、财务报告及内审内控合规管理、全面

风险管控、董事及高管提名、薪酬与考核事项等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为董

事会科学决策发挥重要作用。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

5

事工作制度》,关注公司运作的规范性,独立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对公司

的制度完善和日常经营决策等方面提出了许多专业性建议,对报告期内公司

发生的聘请年报审计机构、聘请公司董事以及其他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

事项出具了独立、公正的独立董事意见,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报告期内,独立董事相关建议和意

见均被采纳。

二、2015年主要经营成果及下一年度计划

(一)2015年主要经营成果

2015年,公司经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公司年度工作目标,

规范内部管理、强化经营管控、狠抓安全生产,推进风险防控,公司总体运

行和安全生产保持平稳态势,各项工作都取得较好成效。本报告期公司实现

营业收入为91,01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24,932万元,减幅为21.50%;实

现营业利润5,80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5,295万元,减幅为47.70%;归属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9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10万元,减幅为11.91%,

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风量减少、限电因素及机组维修等原因导致发售

电量比上年同期减少。

(二)公司发展战略

2016年,公司将实施“电力主业、相关多元、协同发展,借助资本运作、

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发展战略,重点在基础性、资源性产业领域进行投资

及选择前景好、投资收益高的产业作为辅业适当发展,形成实业投资与服务

业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集团化业务框架。打造以水电、新能源等清洁能源

业务为主,地产、矿业为辅的多元产业架构,兼顾造船、金融、股权投资等

战略投资业务。

公司未来发展机遇和挑战:电力业务,福建省内水电资源基本开发完毕,

且政策制约不再新建水电项目,公司未来水电业务发展面临资源瓶颈,而跨

6

区开发水电项目难度较大,因此,公司将持续关注、跟踪省内外优质水电项

目,积极寻求并购。未来公司风电开发主要依托属地及所储备的风电开发资

源优势,抓住风机技术进步、开发成本下降的机遇,加快本区域陆地和海上

风电项目建设,并积极争取收购风电股权项目;同时,密切关注国家电力体

制改革进程,研究论证售电业务可行性,不断拓展电力业务。房地产业务,

把握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需求,适时适度进行地产经营策略调整,推动地产

板块稳健发展。商贸业务,在当前国家产业结构转型、金融环境复杂多变的

形势下,公司将继续加大商贸业务风险防控力度。矿业领域,公司继续把握

前期投资风险,做实公司矿业生存发展基础。战略投资,把握船舶行业周期

性特点,配合厦门船舶重工和福宁船舶重工创新产品,调整优化经营结构,

提高投资收益;加快处置低效股权投资业务,积极对接资源型、风险可控、

收益稳健的投资业务。

(三)新年度计划

2016年,公司董事会将坚持以建设规范、高效的决策中心为目标,规范

运作程序,强化董事会战略引领功能,提高决策的前瞻性和科学性。

1、2016年经营计划

2016年,公司将进一步规范运作、求实创新、提升公司的价值,以优良

的业绩回报股东和社会。为此,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

(1)采取项目新建和收购并举方式,大力发展电力主业规模。着力提高

电力装机规模,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2)及时把握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需求,适时适度进行地产经营策略调

整,推动地产板块稳健发展。

(3)大力推进闾峡风电场在建工程项目,力争2016年8月底全部投产发

电;加快霞浦浮鹰岛风电工程项目进度,力争2016年8月动工,2017年底全部

投产发电。

7

(4)坚持存量与增量并重、生产经营与资产运营并举,加快处置不良低

效资产,盘活存量资产,推进资源整合,优化股权结构。

(5)加大力度化解环三实业公司及精信小贷公司的经营风险。

(6)利用证券市场的平台,积极推进再融资各项工作。

(7)调整优化融资结构,强化资金筹集和管理。通过发行公司债、企业

债、短融券等,实现融资工具的多元化,科学调整负债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增强资金保障能力。

上述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请投资者对此保持足

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2、2016年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1)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做好定期报告和临时报

告的披露工作;

(2)组织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方便

投资者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

(3)做好现场来访投资者的接待,保证公司投资者热线畅通,及时答复

投资者通过互动平台提问;

(4)积极参加证监局组织的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和福建省上市公司协会

组织的投资者集体见面会;

(5)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的各类信息及传闻,做好舆

情监测工作。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三日

8

提案二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15年度,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

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认真履行职责。监事会对公司的长远发展

计划、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

职责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15年度监事会

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一)列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2015年度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与

公司董事会重大事项的讨论并提出建议,对公司重大决策、决定和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切实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权益。

(二)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审议了15项议案,具体情况如

下:

9

序号 召开日期 监事会届次 参会监事 召开方式 审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

1、审议《公司监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全票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计提坏帐准备的议案》; 全票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全票通过

4、审议《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全票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追溯调查的议案》; 全票通过

1 2015年3月27日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叶斌、黄世锦、陈丽芳 现场召开 6、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全票通过

7、审议《关于聘请201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

全票通过

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全票通过

9、审议《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全票通过

10、审议《关于设立公司监事会办公室的议案》。 全票通过

叶斌、黄世锦、陈丽芳、

2 2015年4月27日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现场召开 1、审议《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全票通过

郑巧玲、林建辉

3 2015年8月27日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叶斌、郑巧玲、林建辉 现场召开 1、审议《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全票通过

叶斌、陈丽芳、郑巧玲、

4 2015年10月29日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现场召开 1、审议《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票通过

林建辉

5 2015年11月12日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叶斌、陈丽芳、林建辉 现场召开 1、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全票通过

吴良淼、陈丽芳、张娜、

6 2015年11月30日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现场召开 1、审议《关于选举吴良淼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全票通过

关斌、张熙畅

10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的角度出发,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

况等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并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积极列席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2015年,监事会成员列席15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

东大会,听取并审议公司各项主要提案和决议,了解公司各项重要决

策的形成过程,掌握公司经营业绩成果,对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

召集、召开、决策程序以及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运作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发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

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督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营活动情况等进

行监督,通过对公司定期报告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核查,并

对重要事项发表审核意见,主要有:(1)公司于报告期内按照财政部

2004年调整公布的核算规则和公司的实际业务需要,对公司会计政策

与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公司董事会已对上述情况进行了专项说明。监

事会经监督检查认为,董事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追溯调整的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专项说明客观、真实

11

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2)公司于报告期内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

定,公司对所属控股子公司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的各项应收款项

进行了清理,综合分析债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账龄、可回收性等

因素,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公司董事会对部分的债权进行单项计提

坏帐准备,金额合计26,479,165.77 元,监事会经核查认为:董事会

对上述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遵守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等相关财

务规章制度,2015年度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定期财务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

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通过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事项。

(四)收购、出售资产及关联交易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

额度为人民币24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该交易构成交联交易。监事

会经核查认为:该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决策程序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允、客观的定价原则,此次关联

12

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五)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公司无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公司对

外担保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且严格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六)董、监事会换届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

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完成了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对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工作中的董事会候选人提名程序和选举程序、人选资格

以及高管聘任程序进行了监督核查。

(七)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内部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及《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

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后,监事会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内幕信息按照规定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

围,并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登记备案,未发现泄露内幕

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行

为。

13

(八)内控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制订

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了公司

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

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

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是公司一项重要的持续性的工

作,监事会建议公司还要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及提高内控制度执行

力,以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持续提升管制水平。

三、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重点

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给公司监事会的履职提出了新要求。2016

年度,监事会要围绕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2016年工作目标任务,结合

公司党委和董事会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监督、提高实效、促进发展,

注重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学习,强化监督管理职能。

根据国家对证券市场监管重点和方向,公司监事会把学习贯彻落

实新的政策法规作为今年的首要任务切实抓好。规范公司监事会的工

作,改进监事会的监督方式和方法,进一步提高监事会的监督能力和

水平。要以新一届监事履职为契机,开展调查研究,制定调研方案,

14

选取公司部分主业分公司,部分子公司及项目,开展调查研究,尽快

熟悉公司业务,以提高履职能力。

(二)完善制度,促进公司运作规范。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新要求,结合公司发展新形势,进一步

完善监事会议事规则和议事效率。依规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列席公司

董事会议,着重对董事会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同时,要

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督促公司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质

量,切实维护公司、员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突出重点,有效监督资产安全。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独立或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开展专项

巡查,动态掌握公司所属各产业的业务运作结构和资产运行态势,尤

其是对下属公司的股权结构、财务运作模式及规范建立等方面有更深

入的了解;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及分、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等重大事项;围绕关联交易、资金管理和内控机制等方面强化监督,

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从而更有效监督公司资产安全、资产的保

值增值情况,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统一部署,做好日常工作。

抓好本届监事会的协调沟通、调查研究、日常事务处理等各项基

本工作,撰写工作报告,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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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三

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15年度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在公司经营班子及全体员工的

共同努力下,公司紧紧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加强经营管理,努力控制

成本费用,实现利润总额6430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为2291万元,比上年数2600万元减少309万元,减幅为11.88%。

一、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一)水力发、售电量完成情况

2015 年 1-12 月份完成发电量 111688 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

125796 万千瓦时减少 14108 万千瓦时,减幅为 11.21%;完成售电量

109311 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 123127 万千瓦时减少 13816 万千瓦时,

减幅为 11.22%;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降雨量较上年同期减少,

导致发、售电量较上年同期减少。

(二)风力发、售电量完成情况

2015 年 1-12 月份完成发电量 7333 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 8230

万千瓦时减少 897 万千瓦时,减幅为 10.90%;完成售电量 7061 万千

瓦时,比上年同期 7902 万千瓦时减少 841 万千瓦时,减幅为 10.64%,

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风量减少、限电因素及机组维修等原因导

致发售电量比上年同期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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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地产销售情况

2015 年 1-12 月份房地产行业完成可确认收入的销售面积 70500

平方米,比上年同期 68435 平方米增加 2065 平方米,增幅为 3.02%,

增加的主要原因如下:

1、武汉楚都。2015 年 1-12 月份完成可确认收入的销售面积 2439

平方米,比上年同期 20317 平方米减少 17878 平方米,减幅为 88%,

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武汉楚都处尾盘阶段,市场低迷,大部分是商业楼

盘,本报告期销售量减少,主要为剩余写字楼销售。

2、东晟地产。2015 年 1-12 月份完成可确认收入的销售面积 68061

平方米,比上年同期 48118 平方米增加 19943 平方米,增幅为 41.45%,

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泰怡园住宅项目预售部分达到收入确认

条件,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销售面积增加。

二、利润完成情况

(一)营业收入

2015 年 1-12 月份实现营业收入 91013 万元,比上年同期 115945

万元减少 24932 万元,减幅为 21.50%。

1、水力发电销售收入。

2015 年 1-12 月份实现水力发电销售收入 36539 万元,比上年同

期 38831 万元减少 2292 万元,减幅为 5.90%,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

报告期发、售电量比上年同期减少。

2、风力发电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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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12 月份实现风力发电销售收入 3866 万元,比上年同

期 4304 万元减少 438 万元,减幅为 10.17%,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报

告期发售电量比上年同期减少。

3、房地产销售收入。

2015 年 1-12 月份实现房地产销售收入 48026 万元,比上年同期

61359 万元减少 13333 万元,减幅为 21.73%,减少的主要原因系:

(1)武汉楚都,2015 年 1-12 月份实现销售收入 2572 万元,比

上年同期的 29245 万元减少 26673 万元,减幅为 91.21%,减少的主

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房地产销售面积比上年同期减少,本报告期主要为

写字楼销售实现的商品房销售收入。

(2)东晟地产,2015 年 1-12 月份实现销售收入 45454 万元,

比上年同期 32114 万元增加 13340 万元,增幅为 41.54%,增加的主

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泰怡园住宅项目销售面积增加,确认的商品房销售

收入增加。

4、商品贸易收入。2015 年 1-12 月份环三实业实现商品贸易收

入 30 万元,比上年同期 5352 万元减少 5322 万元,减幅为 99.44%,

减少的主要原因系环三实业中止贸易进行债务追讨,只是对原库存商

品部分酒类进行销售,因此业务量比上年同期减少。

5、2015 年 1-12 月实现其他收入 2552 万元(主要为租金收入),

比上年同期 6099 万元减少 3547 万元,减幅为 58.16%,减少的主要

原因系上年同期穆阳溪水电天缘大厦被收储,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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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营业成本

2015 年 1-12 月份列支营业成本 49110 万元,比上年同期 61935

万元减少 12825 万元,减幅为 20.71%,主要变动项目如下:

1、2015 年 1-12 月列支房地产售房成本 26213 万元,比上年同

期 30313 万元减少 4100 万元,减幅为 13.53%。其中,武汉楚都 2015

年 1-12 月列支售房成本 1598 万元,比上年同期 10502 万元减少 8904

万元,减幅为 84.78%,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销售房产面积比

上年同期减少,引起按单位面积结转的售房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东

晟地产 2015 年 1-12 月列支售房成本 24615 万元,比上年同期 19811

万元增加 4804 万元,增幅为 24.25%,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泰

怡园住宅项目达到收入确认条件,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销售面积增

加,引起结转的房产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

2、2015 年 1-12 月份列支商贸成本 22 万元,比上年同期 5232

万元减少 5210 万元,减幅为 99.58%,减少的主要原因系环三实业中

止贸易进行债务追讨,业务量减少。

3、2015 年 1-12 月份列支水费 1813 万元,比上年同期 2018 万

元减少 205 万元,减幅为 10.16%,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降雨

量较上年同期减少导致水电主业发电量比上年同期减少。

4、2015 年 1-12 月份列支水资源费 860 万元,比上年同期 962

万元减少 102 万元,减幅为 10.60%,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期

降雨量较上年同期减少导致水电主业发电量比上年同期减少。

5、2015 年 1-12 月份列支职工薪酬 8994 万元,比上年同期 1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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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减少 1650 万元,减幅为 15.50%,减少的主要原因系:①本报告

期在营业成本中本部列支职工薪酬 1122 万元,比上年同期 2068 万元

减少 946 万元,系本报告期计提的水电主业各项奖金按管理人员、生

产人员分别分配至管理费用和营业成本,上年同期全额列入营业成

本;②本报告期水电主业节日津贴和效益薪酬较上年同期减少 704 万

元。

6、2015 年 1-12 月份列支折旧费 8486 万元,比上年同期 8056

万元增加 430 万元,增幅为 5.34%,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子公

司黄兰溪水电、穆阳溪水电将 2012 年固定资产融资租赁递延收益在

到期后结转当期损益即调整当期折旧费所致。

7、2015 年 1-12 月份列支其他业务成本 564 万元,比上年同期

2924 万元减少 2360 万元,减幅 80.71%,减少的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

穆阳溪水电天缘大厦被收储,将其账面净值结转至其他业务成本。

(三)营业税金及附加

2015 年 1-12 月份列支营业税金及附加 6072 万元,比上年同期

12961 万元减少 6889 万元,减幅为 53.15%,减少的主要原因系:(1)

本报告期房地产行业子公司东晟地产商品房销售收入增加导致营业

税及土地增值税增加,从而导致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 1351

万元;(2)本报告期房地产行业子公司武汉楚都处于收盘阶段房屋

销售量减少及上年因对往年土地增值税进行汇算补缴了土地增值税,

导致本报告期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 8060 万元(主要系土

地增值税和营业税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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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销售费用

2015 年 1-12 月份列支销售费用 466 万元,比上年同期 698 万元

减少 232 万元,减幅为 33.24%,减少的主要原因系:(1)本报告期

房地产行业子公司武汉楚都列支物业空置补偿费,导致本报告期销售

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80 万元;(2)本报告期房地产行业子公司东晟

地产营销代理费及业务宣传费减少,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的房屋销售

量下降,导致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 250 万元;(3)本报告期商

贸行业子公司环三实业因中止贸易导致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 62

万元。

(五)管理费用

2015 年 1-12 月份列支管理费用 14197 万元,比上年同期 14558

万元减少 361 万元,减幅为 2.48%,主要变动项目分析如下:

1、2015 年 1-12 月列支职工薪酬 7519 万元,比上年同期 6762

万元增加 757 万元,增幅 11.19%,增加的主要原因系:① 本报告期

公司本部职工薪酬较上年同期增加 958 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本报

告期计提的水电主业各项奖金按管理人员、生产人员分别分配至营业

成本和管理费用,上年同期全额列入营业成本;②本报告期子公司航

天闽箭职工薪酬较上年同期减少 202 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报告

期高管人数、节日津贴标准、餐费标准以及计提的奖金低于上年同期,

导致本报告期职工薪酬较上年同期减少。

2、2015 年 1-12 月份列支修理费 2133 万元,比上年同期 2605

万元减少 472 万元,减幅为 18.12%,减少的主要原因系:①本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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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水电主业修理费较上年同期减少 263 万元;②本报告期风电行业风

机修理费较上年同期减少 219 万元(其中白城风电修理费较上年同期

减少 315 万元,营口风电修理费较上年同期增加 109 万元)。

3、2015 年 1-12 月份列支业务招待费 405 万元,比上年同期 652

万元减少 247 万元,减幅为 37.88%,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公司降低

业务招待费预算标杆并实行预算管控后集团公司列支的业务招待费

均较上年同期下降。

4、2015 年 1-12 月份列支咨询顾问费 422 万元,比上年同期 655

万元减少 233 万元,减幅为 35.57%,减少的主要原因系:①本报告期

水电主业调整电价列支宁德市物价局价格认证服务费比上年同期增

加 76 万元;②本报告期公司本部因支付设定受益计划咨询费、再融

资咨询费用、律师费以及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财务顾问费等引起本

报告期咨询顾问费较上年同期增加 73 万元;③上年同期子公司东晟

地产东晟广场设计变更费用 388 万元,本报告期无此项费用。

5、2015 年 1-12 月份列支评估费 26 元,比上年同期 76 减少 50

万元,减幅为 65.79%,减少的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公司本部支付项

目前期评估、抵押资产评估以及矿业权评估等费用 60 万元,本报告

期无上述评估项目。

6、2015 年 1-12 月份列支车辆费用 316 万元,比上年同期 362

万元减少 46 万元,减幅为 12.71%,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公司降低车

辆费用预算标杆并实行预算管控后集团公司列支的车辆费用均较上

年同期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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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15 年 1-12 月份列支安全生产经费 20 万元,比上年同期 101

减少 81 万元,减幅为 80.20%,减少的主要原因系:①本报告期水电

主业安全生产经费较上年同期减少 55 万元;②本报告期风电行业安

全生产经费较上年同期减少 22 万元。

(六)财务费用

2015 年 1-12 月列支财务费用 8279 万元,比上年同期 9285 万元

减少 1006 万元,减幅为 10.83%,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平均借

款余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七)投资收益

2015 年 1-12 月份实现投资收益-801 万元,比上年同期-1037 万

元减少投资损失 236 万元,投资损失减少的主要原因具体如下:

1、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 1-12 月份实现投资收

益-861 万元,比上年同期 523 万元减少 1384 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

系本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导致净利润减少;

2、福建福宁船舶重工有限公司。2015 年 1-12 月份实现投资收

益 487 万元,比上年同期 916 万元减少 429 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系

本报告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导致净利润减少;

3、福建寿宁牛头山水电有限公司。2015 年 1-12 月份实现投资

收益 1171 万元,比上年同期 1179 万元减少 8 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

系发、售电量较上年同期减少;

4、宁德市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信小贷”)。

2015 年 1-12 月份实现投资损失-548 万元,比上年同期-2595 万元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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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投资损失 2047 万元,减少投资损益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计提的

贷款损失准备比上年同期减少。

5、中闽(霞浦)风电有限公司。2015 年 1-12 月份实现投资收

益-170 万元,比上年同期-672 万元减少投资损失 502 万元,减少投

资损失的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导致净利润

增加;

6、福建省福安鑫地钼业有限公司。2015 年 1-12 月份实现投资

收益-902 万元,上年同期-444 万元增加投资损失 458 万元,增加投

资损失的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因钼矿公允价值变动计提投资损失

4400 万元,按股比 20%确认投资损失 880 万元;

7、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 1-12 月收到

该参股分派的上年度股利 22 万元,比上年同期 56 万元减少 34 万元。

(八)资产减值损失

8、2015 年 1-12 月份列支资产减值损失 6282 万元,比上年同期

4370 万元增加 1912 万元,增幅为 43.75%,增加的主要原因系:(1)

本报告期本公司及水电行业子公司黄兰溪收回融资租赁保证金、风电

行业孙公司白城风电收回以前年度电费补贴款、房地产行业子公司武

汉楚都收到许传翔售房款、环三实业对福建省家具工贸集团公司其他

应收款计提全额坏账损失等原因导致较上年同期减少 1429 万元;(2)

本报告期本公司对参股公司福建闽投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原中海油

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2153

万元;(4)本报告期子公司环三矿业对探矿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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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 176 万元;(5)本报告期孙公司营口风力计提商誉减值损失 900

万元以及风机减值损失 122 万元。

(九)营业外收入

2015 年 1-12 月份发生营业外收入 1155 万元,比上年同期 419

万元增加 736 万元,增幅为 175.66%,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子

公司环三实业确认了对福建十景建材有限公司违约金罚没收入 621

万元。

(十)营业外支出

2015 年 1-12 月份发生营业外支出 531 万元,比上年同期 369 万

元增加 162 万元,增幅为 43.90%,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子公

司武汉楚都因缴纳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列支所得税滞纳金 229 万元。

(十一)利润总额

2015 年 1-12 月利润总额 6430 万元,比上年同期 11151 万元减

少 4721 万元,减幅为 42.34%,主要原因系:(1)本报告期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多项资产计提减值损失 3229 万元,

上年同期未计提,导致本报告期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3229 万元;

(2)上年同期水电主业子公司穆阳溪水电天缘大厦实现收储收益

2247 万元,本报告期无此收益,导致本报告期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

减少 2247 万元;(3)本报告期子公司环三实业确认了对福建十景建

材有限公司违约金罚没收入 621 万元,上年同期无此项收入,导致本

报告期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62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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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所得税费用

2015 年 1-12 月份所得税费用 4947 万元,比上年同期 9125 万元

减少 4178 万元,减幅为 45.79%,减少的主要原因系:(1)上年同

期水电主业子公司穆阳溪水电天缘大厦被收储,本报告期无此收益,

所得税较上年同期减少 983 万元;(2)上年同期本公司冲回多确认

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报告期无此事项,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

1826 万元;(3)本报告期房地产行业子公司武汉楚都利润减少及转

回递延所得税费用导致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 3358 万元;(4)

本报告期房地产行业子公司东晟应纳税所得额较上年同期增加,引起

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1541 万元;(5)本报告期子公司黄兰溪

水电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引起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330

万元。

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情况

2015 年末,资产总额 342057 万元、负债总额 185456 万元、所

有者权益 156601 万元。

(一)2015 年末资产总额 342057 万元,比年初数 385699 万元

减少 43642 万元,减幅为 11.32%,减少的主要原因具体如下:

1、货币资金。2015 年末货币资金 17833 万元,比年初数 28674

万元减少 10841 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报告期已对子公司全

面施行资金管理办法,降低了货币资金余额。

2、应收账款。2015 年末应收账款净额 6950 万元,比年初数 5640

万元增加 1310 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应收电费款、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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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

3、存货。2015 年末存货 75123 万元,比年初数 94448 万元减少

19325 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系主要系本报告期房地产行业子公司东

晟地产因商品房达到收入确认条件将开发产品结转为营业成本。

4、其他流动资产。2015 年末其他流动资产 6044 万元,比年初

数 7341 万元减少 1297 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房地产行业

子公司东晟地产结转了年初预缴的营业税及土地增值税。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15 年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309 万元,

比年初数 8462 万元减少 2153 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对参

股公司福建闽投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原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

有限公司)计提减值。

6、长期股权投资。2015 年末长期股权投资 55466 万元,比年初

数 57275 万元减少 1809 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权益法下

确认投资损失 826 万元以及参股公司福建寿宁牛头山水电有限公司

现金股利 984 万元共同影响所致。

7、固定资产。2015 年末固定资产 121096 万元,比年初数 117781

万元增加 3315 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在建工程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以及购置固定资产共同影响所致。

8、在建工程。2015 年末在建工程 14897 万元,比年初数 17397

万元减少 2500 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在建工程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结转至固定资产所致。

9、商誉。2015 年末商誉 4193 万元,比年初数 5093 万元减少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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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全额计提了孙公司营口风力商誉减

值准备。

10、递延所得税资产。2015 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 2291 万元,比

年初数 6188 万元减少 3897 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系:(1)本报告

期子公司楚都地产根据税收决定书调减递延所得税资产 2178 万元:

(2)本报告期子公司东晟地产确认收入冲减期初按预计净利润计算

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较上年同期减少 1598 万元。

11、其他非流动资产。2015 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 4337 万元,比

年初数 8251 万元减少 3914 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孙公司

闽箭霞浦预付设备款减少。

(二)2015 年末负债总额 185456 万元,比年初数 230576 万元

减少 45120 万元,减幅为 19.57%,减少的主要原因具体如下:

1、银行借款。2015 年 12 月末银行借款 113868 万元,比年初数

106105 万元增加 7763 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系:(1)短期借款比

年初数增加 10100 万元;(2)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比年初数减少

647 万元;(3)长期借款比年初数减少 1690 万元。

2、预收款项。2015 年末预收款项 10455 万元,比年初数 48160

万元减少 37705 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房地产行业预

售商品房达到收入确认条件,将预收款项结转为营业收入所致。

3、应付账款。2015 年末应付账款 10863 万元,比年初数 13628

万元减少 2765 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房地产行业子公司

东晟地产支付项目工程款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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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应交税费。2015 年末应交税费 3022 万元,比年初数 4036 万

元减少 1014 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楚都地产缴纳上年计

提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引起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

5、其他流动负债。2015 年末其他流动负债 0 万元,年初数 26275

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已偿还短期融资券。

6、长期应付款。2015 月末长期应付款 14846 万元,比年初数 165

万元增加 14671 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子公司黄兰溪水电

和穆阳溪水电取得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借款。

7、递延收益。2015 年末递延收益 311 万元,比年初数 841 万元

减少 530 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子公司黄兰溪水电将 2012

年固定资产融资租赁产生的递延收益在融资租赁到期后结转当期损

益。

8、递延所得税负债。2015 年末递延所得税负债 98 万元,比年

初数 972 万元减少 874 元,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子公司东晟地

产确认收入调减年初按预缴税金计算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三)2015 年末所有者权益 156601 万元,比年初数 155123 万元增

加 1478 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系:(1)本报告期确认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净利润 2291 万元;(2)本报告期确认少数股东损益-810 万

元;(3)本报告期其他综合收益比期初减少 3 万元

四、现金流量情况

2015 年 1-12 月份,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84 万元、

2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60 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8462 万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438 万元。

(一)2015 年 1-12 月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4884

万元,比上年同期 17719 万元减少 12835 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如下:

1、2015 年 1-12 月份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4384 万

元,比上年同期 95053 万元减少 40669 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系:(1)

本报告期水电主业收到的电费款 36249 万元,比上年同期 43133 万元

减少 6884 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发、售电量比上年同期

减少;(2)本报告期子公司武汉楚都售楼收到售楼款 3614 万元,比

上年同期 12743 万元减少 9129 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武汉楚都处

于收盘阶段,本报告期销售量减少;(3)本报告期子公司东晟地产

收到售楼款 8460 万元,比上年同期 23878 万元减少 15418 万元,减

少的主要原因系因考虑市场需求减少因素泰和园项目楼盘小、市场需

求不足、房屋销售速度减缓等因素综合影响所致;(4)本报告期子

公司环三实业销售商品收到现金 49 万元,比上年同期 7687 万元减少

7638 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系中止贸易业务所致;(5)本报告期风

电主业收到电费款 5297 万元,比上年同期 6629 万元减少 1332 万元,

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风量较上年同期减少及限电因素导致发、

售电量较上年同期减少。

2、2015 年 1-12 月份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6895 万

元,比上年同期 33119 万元减少 16224 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系:(1)

本报告期子公司东晟地产项目工程款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 5042 万

30

元,主要系东晟广场开发方案尚未确定,本报告期仅泰和园项目为主

要的建设项目,因此投入的资金较上年同期减少;(2)本报告期子

公司环三实业因中止贸易业务支付贸易采购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

10297 万元。

3、2015 年 1-12 月份支付的各项税费 10960 万元,比上年同期

25026 万元减少 14066 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系:(1)上年同期子

公司穆阳溪水电因处置天缘大厦缴纳相关税费,本报告期支付各项税

费较上年同期减少 2177 万元;(2)本报告期子公司东晟地产收到的

房屋预收款较上年同期减少,相关税费随之减少,本报告期支付各项

税费较上年同期减少 3102 万元;(3)子公司楚都地产上年同期进行

土增税清算补缴,本报告期支付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减少 7588 万元。

4、2015 年 1-12 月份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836 万元,

比上年同期 8006 万元增加 1830 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子

公司东晟地产根据宁公(经侦)扣字【2015】00001 号扣押决定书支

付其他应收款以及支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共同影响所致。

(二)2015 年 1-12 月份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860 万元,

比上年同期-10607 万元减少净流出 4747 万元,减少净流出的主要原

因系本报告期孙公司闽箭霞浦预付风电设备款较上年同期减少。

(三)2015 年 1-12 月份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462

万元,比上年同期-12648 万元减少净流出 4186 万元,减少净流出的

主要原因系:

1、2015 年 1-12 月份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98400 万元,比上年

31

同期 91980 万元增加 6420 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系:(1)本报告母

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 9420 万元;(2)本报告期

闽箭霞浦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 3000 万元。

2、2015 年 1-12 月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0 万元,上年同期发行

短期融资券收到现金 24900 万元。

3、2015 年 1-12 月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600 万元,

上年同期该项现金流入为 0,主要系本报告期子公司穆阳溪水电和黄

兰溪水电本报告期取得融资租赁款所致。

4、2015 年 1-12 月份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115237 万元,比上

年同期 112535 万元增加 2702 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本报

告期公司偿还的借款比上年同期增加 4520 万元;(2)本报告期孙公

司闽箭霞浦偿还的借款比上年同期减少 880 万元;(3)本报告期孙

公司白城风电偿还的借款比上年同期增加 950 万元;(3)子公司东

晟地产上年同期偿还债务支付现金 2000 万元,本报告期无此项现金

流出。

5、2015 年 1-12 月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7656

万元,比上年同期 10549 万元减少 2893 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系上

年同期公司分派现金股利 2425 万元及利息费用减少所致。

6、2015 年 1-12 月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569 万元,

比上年同期 6444 万元减少 3875 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偿

还的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

32

(四)2015 年 1-12 月份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438 万元,

比上年同期-5536 万元减少 3902 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上述三个方面

的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

特拟此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三日

33

提案四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 2016 年 4 月 15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

报告》和《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三日

34

提案五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2,905,181.50 元。201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2,939,029.06 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及财政部财会函[2000]7 号《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告中利润分配问题

的请示的复函》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利分红应以母公司

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为分配基础,201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12,939,029.06 元,故 2015 年度不进行股利分红。

建议 2015 年度不进行股利分红、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提取公

积金。

特拟此议案,请予以审议。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三日

35

提案六

关于聘请 2016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

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现拟聘请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我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及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 92 万元,审

计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由我司承担。按公司章程规定本预案经审计委

员会审议后形成议案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审批。

特拟此议案,请予审议。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三日

36

提案七

关于投资开发霞浦浮鹰岛风电场工程项目的议案

各位股东:

霞浦县浮鹰岛风电有限公司系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5

年11月26日,注册资金10000万元,拟投资开发霞浦浮鹰岛风电场工

程项目,已经提交《关于确认霞浦浮鹰岛风电场工程项目投资概算的

函》(霞浦风电[2016]6号)。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现提请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

一、霞浦浮鹰岛风电场工程项目概况

霞浦浮鹰岛风电场工程项目位于霞浦县东南部的浮鹰岛上,在完

成项目各项前置审批支持的基础上,福建省发改委同意核准该项目,

已于2015年12月31日取得《关于霞浦县浮鹰岛风电场项目核准的复

函》(闽发改网能源函[2015]256号),并于2016年1月29日通过军事

部门审查取得支持文件。目前项目正在设计和进入工程建设准备阶

段,计划今年6月底正式开工建设,争取2017年底前实现全部风机投

产并网发电。

根据《霞浦浮鹰岛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收口版)和省

发改委核准复函,装机容量48MW,共装24台单机2MW的风力发电机组,

80米高程平均风速为8.0~8.5m/s,年上网电量139.218GWh,年等效

37

满负荷小时数2900.38h;项目总投资为53073万元(含海缆送出投资,

但不含陆地送出输电线路投资额),自有资金占总投资20%。

二、霞浦浮鹰岛风电场工程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财务可行性评价

根据项目可研报告,该风电场生产经营期20年,建设期18个月;

自有资金为项目工程总投资20%,其余80%为银行贷款,上网电价0.61

元/千瓦时。经测算,投资指标如下:

(1)全投资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9.11%,全投资财务净

现值为7696.28万元(所得税后,ic=7%)。

(2)资本金内部收益率为23.54%,财务净现值为15347.33万元,

投资回收期10.15年(所得税后)。

(3)项目总投资收益率7.37%,资本金净利润率,22.52%。

(4)敏感性分析

投资 全部投 自有资 全部投 自有资

总投 项目资

回收 资内部 金内部 资财务 金财务 资产

资收 本金净

方案 变化 期(所 收益率 收益率 净现值 净现值 负债

益率 利润率

类型 幅度 得税 (所得 (所得 (所得 (所得 率

(ROI (ROE)

后) 税后) 税后) 税后) 税后) (%)

)(%) (%)

(年) (%) (%) (万元) (万元)

-10.00% 9.29 10.63 31.36 12190.78 19623.89 8.91 28.86 79.88

投资

-5.00% 9.72 9.84 27.22 9946.45 17488.34 8.1 25.52 79.87

变化

5.00% 10.59 8.44 20.31 5446.11 13206.37 6.7 19.8 79.86

分析

10.00% 11.02 7.81 17.45 3195.94 11065.34 6.1 17.33 79.86

-10.00% 11.17 7.61 16.54 2159.22 9240.48 5.91 16.53 79.9

产量 -5.00% 10.63 8.37 19.98 4927.75 12293.92 6.64 19.52 79.87

变化

5.00% 9.72 9.84 27.21 10464.82 18400.82 8.09 25.52 79.87

分析

10.00% 9.33 10.55 30.92 13228.42 21449.69 8.82 28.51 79.87

38

敏感性分析表明:投资、发电利用小时数的变化对本工程的财务

指标影响都比较大,所得税后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变化区域为

[7.61,10.63]。在最不利情况下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7.61%,自

有资金内部收益率达16.54%,表明该工程抗风险能力较好。但在施工

中,仍应加强管理,控制投资增加,确保如期发电。

2、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该风电场开发,可扩大电力主业规模,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符

合公司发展战略。

3、具有明显的社会环境效益。

风力发电是国家鼓励支持的可再生清洁能源,利于能源和环境协

调发展,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综上,有必要加快推进项目开发建设工作。

三、风险揭示及防范

1、政策与社会稳定风险

项目建设涉及征地、用林等,存在当地群众干扰等社会不稳定因

素,可能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或增加项目投资成本。因此,需要采取积

极防范措施,在保障群众利益基础上,争取快速完成关键性的征地工

作,确保项目进度。

2、建设管理风险

该项目位于海岛,地理条件特殊,建设和施工管理难度加大,可

能增加不可预计工程费用或延长工期而导致项目经济效益下降。因

39

此,需要充分预估项目不可预计成本,科学施工管理。

技术风险

主要加强设备选型招标采购管理和施工过程监督管理,严格

把关设备的质量、技术指标符合可研、设计规范要求,严密施工组织、

科学管理,满足各项施工技术要求。

4、自然气候风险

项目运营场址为热带台风多发地点,对设备抗台风能力要求较

高,设备性能直接影响到企业效益的高低。因此,需提高基础设计安

全系数,加强施工监督;在风机等设备选型采购时,应充分考虑其抗

台风、抗盐雾能力。

5、经营管理风险

风能资源是风电项目盈利的关键因素,发电量受风况气候影响

大,导致发电效益波动;此外,设备运营维护工作对提高设备可靠性

和发电效率十分重要。因此,项目投产运营后,做好风况监测及维护

工作,提高设备完好率、可靠性和发电效益。

四、对公司财务状况影响

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对公司当期经营成果有一定

影响,但项目投产后将有良好盈利能力,可较好改善公司盈利水平。

五、 结论

1、综上所述,提请股东大会同意霞浦县浮鹰岛风电有限公司投

资开发霞浦浮鹰岛风电场工程项目,并确认项目动态总投资53073万

40

元。

特拟此议案,请予审议。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三日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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