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26 证券简称:红日药业 公告编号:2016-033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4 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
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55,200 股。具体情况
如下:
一、回购原因
根据《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
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
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首期 68 名激励对象
授予了 804.8 万股限制性股票。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
数量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授予 12 名激励对象 74 万股限制性股票。
2015 年度,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期及预留授予第一期激
励对象绩效考核和离职情况:
(1)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李勇在第二个考核期内离职,其已获授但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 540,000 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2)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王贵宾、夏坤、黄立珺 2015 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
故其获授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共计 70,200 股;
(3)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张槐东 2015 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故其获授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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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限制性股票 45,000 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决定已离职、已退休
等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的决议,公司拟对李勇等
5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655,200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数量及价格
1、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李勇等5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55,200股。
2、回购价格
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7.64元,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8.82元。2014年5月公司实施了每10股转增5股、派1.00元人
民币现金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5年5月公司实施了每10股转增5股、派
1.00元人民币现金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依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
章第二条“在本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数量
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将根据本计划相关规定进行调整”;第六章第一条“公
司回购注销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公司在本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发生派息、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公司对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第十章第二条“激励对象因辞职、
公司裁员而离职,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的规定,公司应
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向李勇等5名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如下:
已获授限制性股票股数 回购限制性股票股数 回购款金额
姓名
(股) (股) (元)
李勇 900,000 540,000 4,145,820.00
张槐东 90,000 45,000 370,985.00
王贵宾 90,000 27,000 207,291.00
夏坤 72,000 21,600 165,832.80
黄立珺 72,000 21,600 165,832.80
合计 -—— 655,200 5,055,761.60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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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回购股份的相关说明
内容 说明
回购股票种类 02股权激励限售股
回购股票数量(股) 655,200
股权激励标的股票数量(股) 19,773,000
占股权激励标的股票的比例 3.31%*
股份总数(股) 1,004,453,981
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0.0652%*
回购单价(元) 首次:7.73*;预留:8.25*
回购金额(元) 5,055,761.60
资金来源 自有流动资金
* 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之结果。
四、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发
公积
行 送
数量 比例 金转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新 股
股
股
一、限售流通股 295,947,272 29.46% 0 0 0 -655,200 -655,200 295,292,072 29.42%
首发后个人类限
58,332,095 5.81% 0 0 0 0 0 58,332,095 5.81%
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 12,192,300 1.21% 0 0 0 -655,200 -655,200 11,537,100 1.15%
首发后机构类限
34,949,705 3.48% 0 0 0 0 0 34,949,705 3.48%
售股
高管锁定股 190,473,172 18.96% 0 0 0 0 0 190,473,172 18.98%
二、无限售流通
708,506,709 70.54% 0 0 0 0 0 708,506,709 70.58%
股
三、总股本 1,004,453,981 100.00% 0 0 0 -655,200 -655,200 1,003,798,781 100.00%
五、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
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
股东创造价值。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激励对象李勇、张槐东、王贵宾、夏坤、黄立珺已不符
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致同意对其所获授的65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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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限制性股票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对回购事项的约定实施回购注销。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激励对象李
勇、张槐东、王贵宾、夏坤、黄立珺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拟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655,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
购注销,首次授予回购价格为7.73元/股,预留授予的回购价格为8.25元/股,该
次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单价的计算结果准确。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部分股份。
八、律师对本次回购发表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
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进行回购并注销的部分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回购
价格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
忘录1-3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已履行了必要的
法律决策程序,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后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相关解
锁登记手续。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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