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天华院 编号:2016—011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3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
议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 09:30 在兰州市西固区合水北路 3 号公司办公
楼 504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公司
监事会成员、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世猛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
决方式通过了各项报告、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
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总
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5 年度实
现净利润 36,282,784.76 元,期初可供分配利润为-863,218,397.62
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826,935,612.86 元。根据《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董事会拟定:2015 年度不提取盈余公积金,不向股东分
配利润,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肖世猛董事回避对该项议案的表决,实际表决董事为七
人。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3)。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已经事前征得独立董事的认可并发表同意意见。
九、审议通过《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及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事宜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年度
报酬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已经事前征得独立董事的认可。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
售及向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3]1351 号)核准,公司于 2013 年以非公开发行 140,643,901 股
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为对价,向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发行股份购买
其持有的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未涉及募集现金,但是根据《关于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要求,
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情况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报
告》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化
工科学研究院拟执行盈利补偿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在通过
该议案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应的股份回购、注销、公司章程修
订和工商、税务注册变更登记事宜。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网站上的《青岛天华院化
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拟执行盈利补偿承诺
的公告暨回购预案》(公告编号:2016-014)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15)。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第一、二、五、六、七、八、九、十一、十二、十三等十项
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