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机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 年四川日机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监事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
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责,列席了历次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决定的研究,检查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并对公
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
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监事会 2015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如
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4 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5 年 6 月 5 日在公司召开。审议了《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5 年度薪酬计划》、
《2015 年度审计机构选聘》等议案。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5 年 7 月 3 日在公司召开,审议了《签
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等议案。
(三)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5 日在公司召开,审议了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
财产品》的议案。
(四)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在公司召开,审议了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
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5 年,公司监事依法列席了公司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
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监事会认为:公
司决策程序遵循了《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
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的
监督、检查和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及内控机制健全、财务运作
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未见重大遗漏。2014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5 年度
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募集资金及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日机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54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2 日采用网下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34 万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34.60
元/股,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156.4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991.22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15 年 6 月 5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810082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
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总计 8,846.77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7 月 2
日出具了《关于四川日机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 810093 号)。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以募集资金 8,846.77 万元置换
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
也发表了独立意见。该置换工作于 2015 年 7 月 8 日执行完毕。
报告期内公司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1,931.43 万元,其中高参数机械密封扩
能技术改造项目 1,160.17 万元,机械密封和特种泵生产基地项目 771.26 万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
项 目 金 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461,564,000.00
减:发行费用 51,651,753.33
募集资金净额 409,912,246.67
减: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92,601,288.61
加: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 6,351,846.40
减: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手续费支出 566.76
减:2015 年 12 月 23、29 日未划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注 1) 3,828,077.65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19,834,160.05
其中:节余募集资金余额
已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
可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319,834,160.05
期后划回募集资金孳息(注 1) 3,830,879.25
注 1:2015 年 12 月 23、29 日,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侯支行将募集资金 1001300000413752 账户的孳息
收入合计 3,828,077.65 元划入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 1001300000049047,公司已分别于 2016 年 3 月 2 日、
2016 年 3 月 10 日将该笔孳息及孳息产生的利息划回募集资金专户。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内容
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变更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
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无重大影响;本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500 万元购买银行保
本理财产品,符合董事会同意的使用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保本理财产品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并已按
相关规定披露。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
股东利益需要。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分别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
意见。
(四)公司对外担保、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对外担保行为,没有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情况,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涉及金额 15.20 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原则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上市后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严格按规定实施。
监事会认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备案登记并签订内幕信息知情人承诺
书,能有效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2016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公司章程》规定,
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股东的利益。
四川日机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