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 对 2015 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及业绩的评价
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
益以及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 2015 年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股份”、“公司”)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
会成员忠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严格执行
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行为;公司各高级管
理人员勤勉尽责,全面落实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法律法规授予的职权,
经营中不存在违规操作行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制度得
到了有效执行。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2015 年,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开展监督工作,共
召开了 6 次会议,分别如下:
2015 年 1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15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 2015 年度薪酬事项
的议案》、《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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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7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杭州中泰
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杭州中
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夏柳荫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核实<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15 年 8 月 17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5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2015 年 10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监督核查
2015 年,监事会成员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
议,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一)、公司运作情况
2015 年,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规范运作,未发生违法违规经营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及发展的需要,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在履行公司职责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控制度的规定,未出现
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2015 年,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已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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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会计制度建立了完善的财务体系,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资产优良;
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和计量真实准确;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
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 2015 年未发生重
大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
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
经过对公司各项内控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
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规,适应公司目前管理及发展的需要,在公司管理的各个
过程、重大投资、重大方向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三会”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控制机制有效运行,公司建立的内部监控体系基本健全有
效。公司对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控制、信息披露、会计管理、内部审计等均作出
了明确的规定,保证公司规范、安全、顺畅运行。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且
得到了有效运行。
四、2016 年度工作计划
监事会成员将加强自身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自身业务及管理水平,将
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经营战略方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
的职责,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维护全
体股东利益而努力工作。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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