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瑞矿业:青海省西海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4-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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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西海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除非特别注明,以下币种为人民币,货币单位为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青海省西海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由青海省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投资公司”)、海北州西海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出

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于 2003 年 5 月 15 日在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

理工商注册登记,营业执照注册号:630000100019727;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22.45

万元;法定代表人:祁瑞清;公司住所:青海省海北州西海镇。本公司设立时的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722.73 万元,2007 年股东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20,022.45 万元。

省投资公司与海北州西海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8 年 1 月 24 日签订《股

权收购协议》,省投资公司收购海北州西海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19.64%的股权,2008 年 4 月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变更后本公司为省投资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

2008 年 11 月 7 日,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矿业)

与省投资公司签订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省投资公司以其持有的本公司

100%股权认购金瑞矿业向其非公开发行的股票。2009 年 3 月 18 日,金瑞矿业与

省投资公司签订《<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定

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2009 年 10 月 15 日,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了有关本公司股权转让的

《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青工商登记内变字[2009]第 514 号)。省投资公司持有

的本公司 100%股权过户至金瑞矿业名下。变更后本公司为金瑞矿业的全资子公司。

2015 年 6 月 15 日,金瑞矿业召开了 2015 年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

过包括《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青海省西海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2015 年 8 月 18 日,金瑞矿业完成对本公司 1.5 亿元的增资,2015 年 9 月完成工

商登记变更手续,变更后本公司的实收资本注册资本金变为 35,022.4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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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的经营范围:海塔尔矿、柴达尔矿煤矿开采、生产、销售;汽油、柴

油、润滑油零售。

本公司设办公室、生产部、市场部等职能管理部门和年设计生产能力 60 万吨、

90 万吨、45 万吨的三个生产单位。

二、批准报出日

本报告于二〇一六年二月二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三、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

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1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

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

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

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

重大事项。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以公历年度为会计期间,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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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

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通常情况下,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

发生在同一企业集团内部企业之间的合并,除此之外,一般不作为同一控制下的

企业合并。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

的账面价值计量。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以合并日

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的份额作为形成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相关会计处理见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取得的资产、负债,本公

司按照相关资产、负债在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入账。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

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支付的审

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所发行

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

金等费用,应当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形成母子关系的,母公司在合并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以被合并方有关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入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在合并日及以前期间发生的交易,作为内部交易,按照“合并

财务报表”有关原则进行抵消;合并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包含合并方及被合并

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的净利润和产生的现金流量,涉及双方在当期发

生的交易及内部交易产生的现金流量,按照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原则进行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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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

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确定企业合并成本: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现金或

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债务、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以及

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

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

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以购买日确定的企业

合并成本(不包括应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利润),作为对被购买方长期

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取得的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

可辨认资产、负债,本公司在购买日按照公允价值确认为本企业的资产和负债。

本公司以非货币资产为对价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或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

有关非货币资产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资产的处置损益,

计入合并当期的利润表。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在吸收合并情况下,该差额在母公

司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的商誉;在控股合并情况下,该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列

示为商誉。

企业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

额,本公司计入合并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在吸收合并情况下,该差额计入合

并当期母公司个别利润表;在控股合并情况下,该差额计入合并当期的合并利润

表。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除有证据表明不能

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之外,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50%以上的表决权,

或虽未持有50%以上表决权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将被投资单位纳入合并财务

报表范围: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50%以上

的表决权;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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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

机构占多数表决权。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

资料,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权益法调整后编制。编制时将母公司与各子

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的重要投资、往来、存货购销等内部交易及其未实现利润抵

销后逐项合并,并计算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本期收益。如果子公司会计政策

及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不一致,合并前先按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调整子公

司会计报表。

(3)报告期增加减少子公司的合并报表处理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

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余额。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

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余额。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

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余额。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在合并当期

的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

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

子公司,将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在报告期内处置

子公司,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

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

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

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

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

收益。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

司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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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

产份额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

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合并报表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

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

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

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

的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与丧失控制权时,按照前述不

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与丧失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

的会计政策实施会计处理。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一项由本公司作为一个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分为两

类: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共同控制一项安排的参与方享有与该安

排相关资产的权利,并承担与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共同控制

一项安排的参与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1)合营安排的认定

只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一项安排就可以被认

定为合营安排,并不要求所有参与方都对该安排享有共同控制。

(2)重新评估

如果法律形式、合同条款等相关事实和情况发生变化,合营安排参与方应当

对合营安排进行重新评估:一是评估原合营方是否仍对该安排拥有共同控制权;

二是评估合营安排的类型是否发生变化。

(3)共同经营参与方的会计处理

① 共同经营中,合营方的会计处理

A、一般会计处理原则

合营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一是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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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持有的资产;二是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

债;三是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四是按其份额确认

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五是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

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方可能将其自有资产用于共同经营,如果合营方保留了对这些资产的全

部所有权或控制权,则这些资产的会计处理与合营方自有资产的会计处理并无差

别。

合营方也可能与其他合营方共同购买资产来投入共同经营,并共同承担共同

经营的负债,此时,合营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在这些资产和负

债中的利益份额。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来确认在相关固定

资产中的利益份额,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来确认在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债中的份额。

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时,合营方应确认按照上述原则单独所承担的负

债,以及按本企业的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但合营方对于因其他股东未按约

定向合营安排提供资金,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或相关合同约定等规定而承担连带责

任的,从其规定,在会计处理上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一一或有事项》。

B、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者出售不构成业务的资产的会计处理

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共同经

营将相关资产出售给第三方或相关资产消耗之前(即,未实现内部利润仍包括在

共同经营持有的资产账面价值中时),应当仅确认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

利得或损失。交易表明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一一资

产减值》(以下简称“资产减值损失准则”)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应当

全额确认该损失。

C、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不构成业务的资产的会计处理

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

售给第三方之前(即,未实现内部利润仍包括在合营方持有的资产账面价值中

时),不应当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该合营方应享有的部分。即,此时应当

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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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合营方取得构成业务的共同经营的利益份额的会计处理

合营方取得共同经营中的利益份额,且该共同经营构成业务时,应当按照企

业合并准则等相关准则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但其他相关准则的规定不能与本准

则的规定相冲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合并准则的相关规定判断该共同经营是否构

成业务。该处理原则不仅适用于收购现有的构成业务的共同经营中的利益份额,

也适用于与其他参与方一起设立共同经营,且由于有其他参与方注入既存业务,

使共同经营设立时即构成业务。

② 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的会计处理原则

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非合营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

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比照合营方进行会计处理。即,共同经营

的参与方,不论其是否具有共同控制,只要能够享有共同经营相关资产的权利、

并承担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义务,对在共同经营中的利益份额采用与合营方相同

的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其利益份额进行会计处

理。

(4)关于合营企业参与方的会计处理

合营企业中,参与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

核算其对合营企业的投资。

对合营企业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非合营方)应当根据其对该合营企业

的影响程度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对该合营企业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按照长期股

权投资准则的规定核算其对该合营企业的投资;对该合营企业不具有重大影响

的,应当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核算其对该合营企业的投资。

8.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

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等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

为现金等价物。

9.外币业务

本公司对于发生的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

额。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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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

的汇兑差额计入财务费用;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按交易发生

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按公允价值确定日的

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账面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与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相关的汇兑差

额应计入资本公积。

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

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

分。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五类: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

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

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

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或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股票、

债券、基金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或近期内回购而承担的金融负债;

直接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主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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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本公司基于风险管理,战略投资需要等所作的指定。

此类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作为有效的套期工

具外,此类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已实现和未实现损益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本公司购入的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固定利率国债、浮动利率公司债券等非

衍生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计量。

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摊销或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应当计入当

期损益。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

入投资收益。

③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账款等债权,包

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

应收款项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在持有期间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

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以及除上述三类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

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

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

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

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收入,计

入当期损益。

⑤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是指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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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对其他负债采用摊余成本或成本计量。其他金融负债在摊销、终止确

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

①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

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

融资产控制的,终止对该金融资产的确认。

②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

和。

③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

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

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④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将所收到的

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⑤对于采用继续涉入方式的金融资产转移,本公司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

资产的程度确认一项金融资产,同时确认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①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来确定公允价

值;

②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5)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测试方法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

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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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持有至到期投资

根据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具

体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

事项有关(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已提高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

人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应当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

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有客观证据表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并预期这种

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可以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

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在确认减值损失时,应当将原直接计入所

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减值损失。该转出的累

计损失,等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

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

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

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在该权益工具价值回升

时,通过权益转回,不通过损益转回。

11.应收款项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①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单项金额重大是指单项金额在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

②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

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单独测试未发现减值的应收款项,

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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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已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除外,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

按账龄

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

组合

合现时情况分析确定坏账准备计提的比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 5

1-2 年 15 15

2-3 年 30 30

3-4 年 50 50

4 年以上 80 8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按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坏账准备不能反映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实际情况。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历史损失率及实际情况判断其减值金额,计提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坏账准备。

12.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将存货分为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产成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产成品、商品、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

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

可变现净值。

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

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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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计算

基础,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

般销售价格为计算基础;没有销售合同约定的存货(不包括用于出售的材料),其

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即市场销售价格)作为计算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

通常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基础。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按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

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照单个(或类别)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

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

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

已经消失,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

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

包装物在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

13.长期股权投资

(1) 初始计量

本公司分别下列两种情况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初始计量: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

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

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

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

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

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

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 22 -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区别下列情况确定合并成本:

a)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

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的公允价值;

b)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

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c)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

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d)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

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将其

计入合并成本。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

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

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

要支出。

B、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C、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③无论是以何种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投资时,对于支付的对价中包

含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已经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都作为应收项目单

独核算,不构成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后续计量

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

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

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

投资收益。

②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

- 23 -

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

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

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

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

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

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

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

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

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

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

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

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

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

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

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

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予以全额确认。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

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

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本公司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③本公司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

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

进行会计处理。

- 24 -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

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

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

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

影响时,同时考虑本公司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债券、当期可执

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14.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

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资产或

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按期计提折旧或摊销。

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本附注三、

28。

15.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使用寿命超过一

个会计年度而持有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已提

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

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公司确定各类固定资产

的年折旧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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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30-45 3-5 2.11-3.23

机器设备 8-18 3-5 5.39-11.88

铁路专用线 35-45 3-5 2.16-2.77

运输工具 8-12 3-5 7.92-11.88

电子及其他设备 5-10 3-5 9.5-19.40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见本附注三、28。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本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

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

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

内计提折旧。

(5)其他说明

①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

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

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②固定资产发生的修理费用,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不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③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

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16.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本公司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量,按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转入固定资产核算。

若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

- 26 -

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

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

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⑶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本公司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见本附注三、28。

17.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

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借款

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

兑差额等。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

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

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

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借款费用,在该资产达到预定

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发生的,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在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

或者可销售状态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

连续超过 3 个月的,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

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按季度计算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 27 -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

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

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

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

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

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应当予以资本化,

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成本。

18.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

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为购买价款的现值。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

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

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通常以换

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

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

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①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

本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为有

限的,本公司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

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

形资产。

- 28 -

本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均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类 别 预计使用寿命 确定依据

土地使用权 40-45 土地使用权有效期限

大风山锶矿采矿权 30 采矿权证有效期限

海塔尔矿采矿权 30 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期限

柴达尔矿采矿权 30 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期限

②无形资产的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时,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必要时进行调整。

③本公司期末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

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④无形资产的减值

本公司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四、28。

19.商誉

商誉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超过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或被购买方可辨

认净资产于取得日或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与子公司有关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上单独列示,与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有

关的商誉,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中。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至少在每年年终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

商誉的账面价值依据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

受益的情况分摊至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20.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期限在一年

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其中:

(1)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平均摊销。

(2)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

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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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其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装修费用,在两次

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和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

损益。

21.职工薪酬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

职工薪酬。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

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

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

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

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

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

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

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

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

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

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收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22.预计负债

(1)因未决诉讼、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形成的现实义务,其履行很可

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在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2)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实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并综合考虑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

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 30 -

23.收入

(1)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

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

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相关的收入

和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2)提供劳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

认。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

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已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

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②已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

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①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②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4.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确认与计量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其中,存在确凿证

据表明该项补助是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可以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否则

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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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适用寿命内平均分

配,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

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

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5.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

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

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

递延所得税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

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

所得额;

(2)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

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3)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

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

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

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

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

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

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

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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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

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

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

很可能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

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原确认时计入所

有者权益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部分,其减记金额也应计入所有者权益。在很可能取

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可以恢复。

26.租赁

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

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

①本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

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本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

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本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本公司将该部分

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②本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

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本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

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

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本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本公司将该部分费用

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①融资租入资产:本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

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

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本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

- 33 -

财务费用。

②融资租出资产: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

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受到租赁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

赁收入,本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

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27.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一是本公司

已经就处置该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二是本公司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

转让协议;三是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固定资产

的预计净残值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符合持有待售

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

应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28.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

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

商誉、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

定:

(1)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

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

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

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2)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

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

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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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

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

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

的资产减值准备。

(4)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

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

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

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

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

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

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5)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9.安全生产费及维简费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财建[2004]119 号

文件的有关规定,按 10.50 元/吨的标准提取维简费。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财企[2012]16 号文件的有关

规定,按 15 元/吨的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及维简费于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同时计入“专项储

备”科目。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及维简费按规定范围使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

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

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

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

提折旧。

30.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

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

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

- 35 -

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

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

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

额。

31.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本期无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本期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2.前期差错更正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概述

2015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青海省海北州国家税务局下达了《关于青海省西

海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涉税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北国税稽不罚[2015]5

号),西海煤炭已按税务部门的要求和规定补缴了增值税15,720,207.25元,城建

税等附加税1,725,965.54元,经公司2016 年1月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批

准,对上述会计差错以前年度部分进行追溯更正。其中:

追溯调增 2014 年期初应交税费 15,626,221.53 元,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

-14,063,599.38,调减年初盈余公积-1,562,622.15;调增 2014 年期末应交税费

17,212,763.57 元 ,调减法定盈余公积 1,721,276.36 元,调 减 2014 年 末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15,491,487.21 元;调增 2014 年度营业成本 1,430,340.00 元,

调增营业税金及附加 156,202.04 元。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① 对资产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交税费 48,852,038.99 17,212,763.57 66,064,802.56

盈余公积 32,155,195.47 -1,721,276.36 30,433,919.11

- 36 -

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未分配利润 55,683,915.86 -15,491,487.21 40,192,428.65

年初盈余公积 29,942,363.64 -1,562,622.15 28,379,741.49

年初未分配利润 35,768,429.39 -14,063,599.38 21,704,830.01

② 对利润表的影响表

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2014 年度

营业成本 304,558,724.71 1,430,340.00 305,989,064.71

营业税金及附加 12,842,098.97 156,202.04 12,998,301.01

33、税项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税 率

按产品销售收入 17%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按扣除当期允许

增值税 17%

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缴纳增值税

营业税 按照属营业税征缴范围的服务收入 5%

资源税 应税煤炭销售额 6%

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营业税税额 5%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营业税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营业税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五、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现金 17,334.20 45,950.76

银行存款 36,313,861.85 5,556,551.45

其他货币资金 20,000,000.00

合 计 56,331,196.05 5,602,502.21

- 37 -

说明:其他货币资金为本公司开出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

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按种类披露

种 类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1,660,000.00 325,237,897.84

商业承兑汇票

合 计 1,660,000.00 325,237,897.84

应收票据余额 2015 年比 2014 年减少 99.49%,主要原因是随着煤炭行业销售

困难加剧,本公司改变了结算方式,增加了现金收款,同时对供应商等多采取应

收票据背书方式支付。

(2)年末本公司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3)年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种 类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终止确认金额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486,020,830.34 167,045,580.01

商业承兑汇票

合 计 486,020,830.34 167,045,580.01

(4)本公司无因出票人无力履约而转为应收款的票据。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种 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 额 比例(%) 金 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账龄组合 37,636,563.09 97.30 1,881,828.15 5.00

组合小计 37,636,563.09 97.30 1,881,828.15 5.00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

但单项计提坏账准 1,044,960.26 2.70 1,044,960.26 100.00

备的应收账款

合 计 38,681,523.35 100.00 2,926,788.41 100.00

- 38 -

续上表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种 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 额 比例(%) 金 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账龄组合 28,715,127.48 96.49 1,435,756.37 5.00

组合小计 28,715,127.48 96.49 1,435,756.37 5.00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

但单项计提坏账准 1,044,960.26 3.51 1,044,960.26 100.00

备的应收账款

合 计 29,760,087.74 100.00 2,480,716.63

应收账款种类的说明:

本公司将应收账款分为三类,具体分类标准详见附注四.11。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 龄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比例 比例

金 额 金 额

(%) (%)

1 年以内 37,636,563.09 100 1,881,828.15 28,715,127.48 100.00 1,435,756.37

1至2年

2至3年

3至4年

4 年以上

合 计 37,636,563.09 100 1,881,828.15 28,715,127.48 100.00 1,435,756.37

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内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应收销售煤款 1,044,960.26 1,044,960.26 100.00 款项无法收回

合 计 1,044,960.26 1,044,960.26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446,071.78 元;本期无收回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

- 39 -

准备的应收账款、以前年度计提坏账准备比例较大的应收账款以及通过债务重组

等方式收回应收账款等情况。

(3)本报告期内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4)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中无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

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5)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明细如下: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单位名称(或序号)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

大通信恒物资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0,506,125.47 1 年以内 53.01

青海桥头铝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 13,067,207.00 1 年以内 33.78

海北锦荣工贸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965,943.19 1 年以上 10.25

青海力通电力公司 非关联方 979,795.03 4 年以上 2.53

青海有容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97,287.43 1 年以上 0.25

合 计 38,616,358.12 99.83

(6)应收关联方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 额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青海桥头铝电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13,067,207.00 33.84

合 计 13,067,207.00 33.84

4.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 龄

金 额 比例(%) 金 额 比例(%)

1 年以内 3,477,693.75 92.58 6,008,417.80 94.53

1至2年 278,554.00 7.42

2至3年 261,000.00 4.11

3 年以上 86,355.30 1.36

合 计 3,756,247.75 100.00 6,355,773.10 100.00

预付款项账龄的说明:

本公司期末预付账款中,账龄在 1 年以上的款项有 278,554.00 元,主要是公

- 40 -

司预付的设备、材料款。

(2)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与本公司关

单位名称 金 额 时 间 未结算原因

哈木铁路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927,056.05 1 年以内 结算期未到

山西戴德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695,000.00 1 年以内 结算期未到

泰安市泰科电器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94,000.00 1 年以内 结算期未到

宁夏天地西北煤机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80,500.00 1 年以内 结算期未到

北京宇田世纪矿山设备有限公

非关联方 216,000.00 1-2 年 结算期未到

合 计 3,412,556.05

预付款项主要单位的说明:

哈木铁路有限公司是预付的铁路运费,山西戴德测控技术有限公司是预付的

材料款。

(3)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预付款项中无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欠款。

5.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种类披露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种 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比例

金 额 金 额 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组合 9,075,927.51 63.99 1,104,955.42 12.17

组合小计 9,075,927.51 63.99 1,104,955.42 12.17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5,106,776.60 36.01 5,106,776.60 100.00

合 计 14,182,704.11 100.00 6,211,732.02

续上页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种 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 额 比例(%) 金 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41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种 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 额 比例(%) 金 额 比例(%)

账龄组合 9,479,522.64 94.80 4,134,229.36 43.61

组合小计 9,479,522.64 94.80 4,134,229.36 43.61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519,960.40 5.20 519,960.40 100.00

合 计 9,999,483.04 100.00 4,654,189.76

其他应收款种类的说明:

本公司将其他应收款分为三类,具体分类标准详见附注四.11。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 龄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金 额 比例(%) 金 额 比例(%)

1 年以内 5,565,087.08 61.32 278,254.35 2,865,418.34 30.23 143,270.92

1至2年 1,510,340.43 16.64 226,551.06 2,000,500.00 21.10 300,075.00

2至3年 2,000,500.00 22.04 600,150.00

3至4年

4 年以上 4,613,604.30 48.67 3,690,883.44

合 计 9,075,927.51 1,104,955.42 9,479,522.64 100.00 4,134,229.36

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内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个人借款 383,172.30 383,172.30 100 款项无法收回

危机矿山勘察费 90,000.00 90,000.00 100 账龄较长,已无法收回

刚察县国土资源局 20,000.00 20,000.00 100 账龄较长,已无法收回

账龄较长,款项无法收

青海省国土资源厅 4,613,604.30 4,613,604.30 100

合 计 5,106,776.60 5,106,776.60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557,542.26 元,无收回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

准备,无收回以前年度计提坏账准备比例较大的其他应收款、以及通过债务重组

- 42 -

等方式收回其他应收款等情况。

(3)本报告期内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4)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收款中应收金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款

项 3,771,836.81 元。

(5)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占其他应收款总

单位名称(或序号) 与本公司关系 金 额 年 限

额的比例(%)

青海省国土资源厅 非关联方 4,613,604.30 4 年以上 30.49

青海金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 3,771,836.81 1 年以内 24.93

刚察县国土资源局 非关联方 3,239,240.00 1-2 年 21.41

靖煤矿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947,742.74 1 年以内 6.26

青海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500,000.00 1 年以内 3.30

合 计 13,072,423.85 86.40

(6)其他应收款中无应收关联方款项。

6.存货

(1)存货分类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6,461,401.22 6,461,401.22 6,759,147.12 6,759,147.12

库存商品 20,451,236.66 20,451,236.66 11,284,112.98 11,284,112.98

合 计 26,912,637.88 26,912,637.88 18,043,260.10 18,043,260.10

(2)存货的说明:

①原材料主要为油料、五金、轻化、二类机电、工矿材料及火工品等;库存

商品主要为原煤。

②2015 年,本公司委托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的固定资产以

财务报告为目的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中科华评报字(2016)第 007

号及中科华评报字[2016]第 005 号)。依据该评估报告,未发现减值迹象。

③本公司 2015 年末存货比 2014 年末增长 47.25%,原因是由于本年的煤炭行

业不景气,煤炭销量下降所致。

7.投资性房地产

- 43 -

项目 房屋、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 在建工程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14 年 12 月 31 日 444,904.80 444,904.80

2. 本期增加金额

(1)外购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

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 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2015 年 12 月 31 日 444,904.80 444,904.80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2014 年 12 月 31 日 138,376.06 138,376.06

2. 本期增加金额 13,881.00 13,881.00

(1)计提或摊销 13,881.00 13,881.00

3. 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2015 年 12 月 31 日 152,257.06 152,257.06

三、减值准备

1.2014 年 12 月 31 日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2015 年 12 月 31 日

四、账面价值

1.2015 年 12 月 31 日账面

292,647.74 292,647.74

价值

- 44 -

项目 房屋、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 在建工程 合计

2.2014 年 12 月 31 日账面

306,528.74 306,528.74

价值

8.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电子及其他设备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14 年 12 月 31

354,957,405.52 253,194,999.68 10,869,609.73 3,211,217.21 622,233,232.14

2. 本期增加金额 90,035,476.18 5,329,132.33 292,309.42 95,656,917.93

(1)购置 4,877,619.07 292,309.42 5,169,928.49

(2)在建工程转入 90,035,476.18 451,513.26 90,486,989.44

(3)企业合并增加

3. 本期减少金额 3,945,678.01 3,945,678.01

(1)处置或报废

(2)转入在建工程 3,945,678.01 3,945,678.01

4.2015 年 12 月 31

441,047,203.69 258,524,132.01 10,869,609.73 3,503,526.63 713,944,472.06

二、累计折旧

1.2014 年 12 月 31

67,980,181.12 152,395,058.36 6,155,845.69 2,468,885.55 228,999,970.72

2. 本期增加金额 12,604,527.00 20,587,155.34 706,229.02 225,112.84 34,123,024.20

(1)计提 12,604,527.00 20,587,155.34 706,229.02 225,112.84 34,123,024.20

(2)新增

3. 本期减少金额 1,031,100.07 1,031,100.07

(1)处置或报废 0.00

(2)转入在建工程 1,031,100.07 1,031,100.07

4.2015 年 12 月 31

79,553,608.05 172,982,213.70 6,862,074.71 2,693,998.39 262,091,894.85

三、减值准备

1.2014 年 12 月 31

14,034,715.90 14,034,715.90

日年余额

2. 本期增加金额 45,852.14 45,852.14

(1)计提 45,852.14 45,852.14

- 45 -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电子及其他设备 合计

3. 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2015 年 12 月 31

14,080,568.04 14,080,568.04

四、账面价值

1.2015 年 12 月 31

361,493,595.64 71,461,350.27 4,007,535.02 809,528.24 437,772,009.17

日账面价值

2.2014 年 12 月 31

286,977,224.40 86,765,225.42 4,713,764.04 742,331.66 379,198,545.52

日账面价值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已提足折旧但尚在使用固定资产原值 23,035,409.30

元,累计折旧 21,883,638.81 元,净值 1,151,770.49 元。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备注

因开采方式变

机器设备 52,374,934.20 34,244,710.66 14,034,715.90 4,095,507.64

化而闲置

2015 年,本公司委托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的固定资产以财

务报告为目的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中科华评报字(2016)第 007 号

及中科华评报字[2016]第 005 号)。依据评估报告,本公司对闲置的固定资产提

取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5,852.14 元。

(3)本公司本期无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

(4)本公司本期无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5)本公司本期固定资产中有 5,896,224.72 元的机器设备存放在甘肃靖煤

矿用装备有限公司处。详见附注十一。

9.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明细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减值 减值

账面余额 账面净值 账面余额 账面净值

准备 准备

柴达尔矿先锋井 276,327,636.27 276,327,636.27 236,445,981.74 236,445,981.74

柴达尔矿 3570 水平东西

27,655,232.80 27,655,232.80 39,750,764.22 39,750,764.22

运输大巷工程

热水地区棚户区改造工程 42,257,196.04 42,257,196.04

合 计 303,982,869.07 303,982,869.07 318,453,942.00 318,453,942.00

(2)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 46 -

2014 年 12 月 31 转入固 其他

项目名称 预算数 增加

日 定资产 减少

柴达尔矿先锋井 27,219.38 万 236,445,981.74 39,881,654.53

柴达尔矿 3570 水平东西

8,864.30 万 39,750,764.22 28,835,262.44 40,930,793.86

运输大巷工程

热水地区棚户区改造工程 3,759.80 万 42,257,196.04 2,760,226.00 45,017,422.04

海矿灯房浴池维修工

3,823,776.66 3,823,776.66

714,996.88 714,996.88

采煤楼

合 计 318,453,942.00 76,015,916.51 90,486,989.44

接上表

工程投

工程

2015 年 12 月 31 入占预 利息资本化累计 其中:利息资本 利息资本 资金

项目名称 进度

日 算比例 金额 化金额 化率(%) 来源

(%)

(%)

柴达尔矿先锋

276,327,636.27 98.96 96 48,010,930.93 8,899,119.42 自筹及银行借款

柴达尔矿 3570

见五、

水平东西运输 27,655,232.80 77.37

(6)

大巷工程

热水地区棚户

区改造工程

海矿灯房浴

池维修工程

采煤楼

合 计 303,982,869.07 48,010,930.93 8,899,119.42

(3)本公司在建工程抵押情况详见附注五、23。

(4)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2015 年,本公司委托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的相关资产进行

了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中科华评报字(2016)第 007 号

及中科华评报字[2016]第 005 号),依据评估报告,未发现本公司在建工程存在减

值迹象。

(5)柴达尔矿 3570 水平东西运输大巷工程的说明

柴达尔矿 3570 水平东西运输大巷工程原预算数为 2,873.94 万元,2015 年 2

月 29 日,本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对本公司柴达尔矿 3570 水平

东西运输大巷生产接续工程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对该项工程追加预算,调整后该

工程的预算变更为 8,864.30 万元。

柴达尔矿 3570 水平东西运输大巷工程由西大巷的 303 采区和东大巷的 301 采

- 47 -

区两部分组成,其中:西大巷 303 采区已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施工完成并办理验

收 和 暂 估 转 固 手 续 。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 西 大 巷 303 采 区 已 完 成 项 目 投 资 额

40,930,793.86 元;东大巷 301 采区巷道工程累计完成工程量的 15.8%。

(6)热水地区棚户区改造工程的说明

根据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西海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内容

的批复》(青发改投资【2011】688 号),本公司棚改房 812 套,其中:热水地区原

址改造新建 274 套,异地新址迁建 538 套,工程估算总投资为 12180 万。棚户区异

地建房 538 套项目,由于土地原因,公司不再开工建设。截止报告期末,热水地区原

址改造新建 274 套棚改房已经于 2015 年 1 月达到了预定的使用状态,本公司对其

进行了暂估转固处理。

10.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海塔尔矿采矿 柴达尔矿采矿 柴达尔先锋煤

项目 土地使用权 合计

权 权 矿采矿权

一、账面原

1.2014 年

8,371,580.55 3,416,610.00 24,145,810.00 30,226,960.00 66,160,960.55

12 月 31 日

2. 本 期 增

加金额

(1)购置

(2) 内 部 研

(3) 企 业 合

并增加

3. 本期

减少金额

(1)处置

4.2015 年

8,371,580.55 3,416,610.00 24,145,810.00 30,226,960.00 66,160,960.55

12 月 31 日

二、累计摊

1.2014 年

502,475.50 1,025,183.52 8,023,975.60 7,979,904.03 17,531,538.65

12 月 31 日

2. 本 期 增

209,289.48 113,886.96 804,860.28 1,007,565.24 2,135,601.96

加金额

(1)计提 209,289.48 113,886.96 804,860.28 1,007,565.24 2,135,601.96

3. 本 期 减

少金额

(1)处置

4.2015 年

711,764.98 1,139,070.48 8,828,835.88 8,987,469.27 19,667,140.61

12 月 31 日

- 48 -

海塔尔矿采矿 柴达尔矿采矿 柴达尔先锋煤

项目 土地使用权 合计

权 权 矿采矿权

三、减值准

1.2014 年

12 月 31 日

2. 本 期 增

加金额

(1)计提

3. 本 期 减

少金额

(1)处置

4.2015 年

12 月 31 日

四、账面价

1.2015 年

12 月 31 日 7,659,815.57 2,277,539.52 15,316,974.12 21,239,490.73 46,493,819.94

账面价值

2.2014 年

12 月 31 日 7,869,105.05 2,391,426.48 16,121,834.40 22,247,055.97 48,629,421.90

账面价值

(2)无形资产说明

本公司无形资产均以出让方式取得。

本公司无形资产抵押情况详见附注五、23。

1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不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坏账准备 9,138,520.43 2,284,630.11 7,134,906.39 1,783,726.60

递延收益 45,052,847.14 11,263,211.79 44,395,163.85 11,098,790.96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4,080,568.04 3,520,142.01 14,034,715.90 3,508,678.98

尚未支付的工资 1,921,227.00 480,306.75 7,703,999.90 1,925,999.98

具有预提性质的应付

8,133,477.45 2,033,369.36 7,929,143.20 1,982,285.80

款项

安全生产费 18,411,847.10 4,690,107.94

维简费 270,314.11 67,578.53 14,137,568.86 3,534,392.22

合计 78,596,954.17 19,649,238.55 113,747,345.20 28,523,982.47

- 49 -

12.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预付工程款 8,800,000.00 8,800,000.00

合 计 8,800,000.00 8,800,000.00

其它非流动资产说明: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公司预付西安利源环境工程有

限公司的水处理工程款 80 万元;预付青海省海北州交通局热水矿区至先锋井道路

改建工程款 800 万元,上述项目未完工结算。

13.资产减值准备明细

本年减少

2014 年 12 月 31 2015 年 12 月 31

项 目 本年增加

日 日

转 回 转 销

一、坏账准备 7,134,906.39 2,003,614.04 9,138,520.43

二、存货跌价准备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

值准备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

准备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

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4,034,715.90 45,852.14 14,080,568.04

八、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九、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

准备

其中:成熟生产性生物资

产减值准备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准备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十三、商誉减值准备

十四、其他

合 计 21,169,622.29 2,049,466.18 17,663,813.65

- 50 -

14.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

保证借款 80,000,000.00 80,000,000.00

信用借款

合 计 80,000,000.00 80,000,000.00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本公司短期借款 80,000,000.00 元,全部为保证贷款,系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青海省分行借款。借款本金 80,000,000.00 元,借款期限为 2015 年 9 月 21

日至 2016 年 9 月 21 日,借款利率为 5.61%,由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

证。

(2)本公司无已到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15、应付票据

种类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20,000,000.00 20,000,000.00

商业承兑汇票

合 计 20,000,000.00 20,000,000.00

本期无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

16.应付账款

(1)账龄分析

账 龄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49,524,098.50 54,379,743.96

1至2年 20,889,056.36 3,229,273.04

2至3年 2,074,186.77 2,667,573.10

3 年以上 10,784,864.77 9,227,291.67

合 计 83,272,206.40 69,503,881.77

- 51 -

(2)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应付账款中无欠付持公司 5%(含 5%)以上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关联方的款项。

(3)账龄超过 1 年的大额应付账款情况说明

账龄超过 1 年的大额应付账款,主要是应支付工程款、设备款、材料款等,

未偿还的主要原因为工程项目未完成,尚未支付。

(3)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应付账款中欠付持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或关联方的款项

名称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青海桥电实业有限公司 2,761,386.72 2,599,986.72

17.预收款项

(1)账龄分析

账 龄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2,832,861.37 3,430,739.48

1至2年 183,878.60 16,800.00

2至3年 16,800.00

3 年以上

合 计 3,033,539.97 3,447,539.48

(2)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预收款项中无欠付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关联方的款项

(3)账龄超过 1 年的大额预收款项情况说明

账龄超过 1 年的预收款项,主要是尚未提货结算。

18.应付职工薪酬

2014 年 12 月 31 2015 年 12 月 31

项目 增加 减少

日 日

一、短期薪酬 11,041,361.93 44,221,154.48 47,207,772.22 8,054,744.19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2,293,789.88 12,345,584.20 11,925,949.90 2,713,424.18

三、辞退福利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 计 13,335,151.81 56,566,738.68 59,133,722.12 10,768,168.37

- 52 -

应付职工薪酬说明:

①应付职工薪酬中无属于拖欠性质的职工薪酬;

②2015 年 12 月 31 日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为 12,427,983.66 元,主要是本公司

提取的 2015 年 12 月份的工资、以及社会保险费、尚未使用的工会经费与职工教

育经费等。

(1)短期薪酬

2014 年 12 月 31 2015 年 12 月 31

项 目 增加 减少

日 日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7,703,999.90 31,918,304.53 37,701,077.43 1,921,227.00

二、职工福利费 4,964,614.27 4,964,614.27

三、社会保险费 46,693.39 3,854,865.79 3,901,559.18

1、基本医疗保险费 46,693.39 2,557,669.79 2,604,363.18

2、补充医疗保险

3、工伤保险费 1,297,196.00 1,297,196.00

4、生育保险费

四、住房公积金 75,399.00 7,315,270.80 4,581,940.00 2,808,729.8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3,215,269.64 1,132,713.36 1,023,195.61 3,324,787.39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八、其他短期薪酬

合 计 11,041,361.93 44,221,154.48 47,207,772.22 8,054,744.19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增加 减少 2015年12月31日

1、基本养老保险费 8,054,874.20 7,766,109.90 288,764.30

2、失业保险费 2,293,789.88 4,062,690.00 4,059,840.00 2,850.00

3、年金缴费 228,020.00 100,000.00 2,421,809.88

合 计 2,293,789.88 12,345,584.20 11,925,949.90 2,713,424.18

19.应交税费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增值税 5,227,111.05 20,070,879.63

- 53 -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营业税 24,702.35 15,702.35

企业所得税 13,888,015.49 21,473,904.68

个人所得税 322.05 232,391.18

城市维护建设税 348,127.73 1,078,875.74

教育费附加 662,497.53 1,078,841.43

矿产资源补偿费 10,652,333.33 19,222,419.33

价格调节基金 161,197.08 161,197.08

房产税 40,943.99 26,543.99

代扣代缴税金 1,147,866.87 376,593.92

资源税 2,178,245.64 2,102,877.39

印花税 310,467.32 224,575.85

合 计 34,641,830.43 66,064,802.57

应交税费说明:本公司根据青海省海北州国家税务局下达的《关于青海省西

海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涉税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北国税稽不罚[2015]5 号)

补缴了增值税 15,720,207.25 元,城建税等附加税 1,725,965.54 元,并作为会计差

错进行了更正。详见附注四、32。

20.应付利息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计提金瑞矿业借款利息 1,816,868.32 3,950,000.00

银行借款应付利息 354,986.68 574,908.33

合 计 2,171,855.00 4,524,908.33

21.其他应付款

(1)账龄分析

账 龄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49,029,657.34 186,494,679.09

1至2年 48,340,022.09 37,430,027.66

2至3年 17,111,371.65 7,392,100.00

3 年以上 7,595,700.00 1,788,000.00

- 54 -

合 计 122,076,751.08 233,104,806.75

(2)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风险押金 15,742,600.00 17,312,000.00

运费 5,157,908.19 5,131,394.01

采煤队结算款 16,677,700.83 28,235,188.22

综合治理回填费 59,548,185.66 62,077,691.00

履约保证金 2,308,594.59 2,330,974.59

投标保证金 1,976,802.00 1,883,302.00

其他应付单位款 18,002,711.10 113,225,363.58

其他应付个人款 2,662,248.71 2,908,893.35

合 计 122,076,751.08 233,104,806.75

①风险押金主要为采煤队采掘风险金和员工风险押金

②采煤队结算款为应付未付的煤炭采掘费。

③综合治理回填费为应支付的露天开采煤矿综合治理回填费用。

(3)其他应付款中应付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关

联方的款项情况

单位名称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621,391.19 2,621,391.19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89,744,410.58

(4)账龄超过 1 年的大额其他应付款情况说明

账龄超过 1 年的大额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尚未支付的保证金、环境治理回填

费、员工风险押金及综合治理押金、各单位工程款及往来款等,未偿还的原因是

由于资金紧张尚未支付或保证金期限未到未支付。

2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54,500,000.00 69,50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55 -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内到期的预计负债

合 计 54,500,000.00 69,500,000.00

(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分类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 19,500,000.00 19,500,000.00

保证借款 35,000,000.00 50,000,000.00

信用借款

合 计 54,500,000.00 69,500,000.00

(2)金额前五名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015 年 12 月 31 2014 年 12 月 31

贷款单位 借款起始日 借款终止日 币种 利率(%)

日 日

中国建设银行海北藏族自治州

2014/6/18 2016/6/18 人民币 6.9 35,000,000.00

分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北藏族自

2009/9/21 2016/9/20 人民币 6.15 7,000,000.00

治州分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北藏族自

2011/5/18 2016/5/17 人民币 6.55 6,500,000.00

治州分行

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 2007/8/24 2016/11/20 人民币 6.55 6,00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海北藏族自治州

2012/6/28 2015/6/27 人民币 6.55 30,000,000.00

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海北藏族自治州

2014/6/18 2015/12/18 人民币 6.9 20,000,000.00

分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北藏族自

2011/5/18 2015/5/17 人民币 6.55 7,500,000.00

治州分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北藏族自

2009/9/21 2015/9/20 人民币 6.15 7,000,000.00

治州分行

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 2007/8/24 2015/11/20 人民币 6.55 5,000,000.00

合 计 54,500,000.00 69,500,000.00

(4)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说明: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详见附注五、23。

23.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 85,000,000.00 104,500,000.00

- 56 -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保证借款 30,000,000.00

信用借款

合 计 85,000,000.00 134,500,000.00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长期借款中抵押借款 85,000,000.00 元,其中:以本公司柴达尔矿采矿权和

柴达尔先锋煤矿采矿权抵押而取得 51,500,000.00 元;以海塔尔煤矿采矿权抵押

而取得 14,000,000.00 元,以海塔尔煤矿采矿权及柴达尔矿先锋井一期建设形成

的在建工程抵押而取得 19,5000,000.00 元。

(2)金额前五名的长期借款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外 外

借款起 借款终 本币 本币

贷款单位 币种 利率% 币 币

始日 止日

金 金

金额 金额

额 额

国家开发银行青海

2007/8/24 2022/8/23 人民币 6.55 51,500,000.00 57,500,000.00

省分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海北州藏族自治州 2011/5/18 2019/5/17 人民币 6.55 19,500,000.00 26,000,000.00

分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海北州藏族自治州 2009/9/21 2018/9/20 人民币 6.55 14,000,000.00 21,000,000.00

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2014/6/18 2016/6/17 人民币 6.90 30,000,000.00

有限公司西海支行

合 计 85,000,000.00 139,060,000.00

(3)长期借款说明:

长期借款中从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取得借款 51,500,000.00 元,借款期

限为 2007 年 8 月 24 日至 2022 年 8 月 23 日,借款利率为 6.55%,本公司以柴达

尔矿采矿权和柴达尔先锋煤矿采矿权提供抵押,取得借款用于柴达尔矿 120 万吨/

年改扩建项目建设。该笔借款本金为 83,000,000.00 元,其中:截止到 2015 年

12 月 31 日已归还 25,500,000.00 元,将于 2016 年到期的 6,000,000.00 元列入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北藏族自治州分行取得借款 19,500,000.00 元,借款

期限为 2011 年 5 月 18 日至 2019 年 5 月 17 日,借款利率为 6.55%,本公司以海

塔尔煤矿采矿权及柴达尔矿先锋井一期建设形成的在建工程抵押,取得借款用于

- 57 -

柴达尔矿先锋井 45 万吨/年煤炭开采续建项目。该笔借款本金为 40,000,000.00

元,截至到 2015 年 12 月 31 日已归还 14,000,000.00 元,将于 2016 年到期的

6,500,000.00 元列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北藏族自治州分行取得借款 14,000,000.00 元,借款

期限为 2009 年 9 月 21 日至 2018 年 9 月 20 日,借款利率为 6.55%,本公司以海

塔尔煤矿采矿权提供抵押,取得借款用于柴达尔矿先峰井 45 万吨/年煤炭开采一

期项目建设;该笔借款本金为 40,000,000.00 元,其中:截止到 2015 年 12 月 31

日已归还 19,000,000.00 元。将于 2016 年到期的 7,000,000.00 元列入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动负债。

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海支行取得借款本金为 50,000,000.00 元,

借款期限为 2014 年 6 月 18 日至 2016 年 6 月 17 日,借款利率为 6.90%,由青海

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金瑞矿业保证。其中:截至到 2015 年 12 月 31 日已归还

15,000,000.00 元,将于 2016 年到期的 35,000,000.00 元列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

24.长期应付款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增加 减少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000.00 81,005,000.00 68,995,000.00

借款

合 计 150,000,000.00 68,995,000.00

25.递延收益

2014 年 12 月 31 2015 年 12 月 31

项 目 增加 减少 形成原因

日 日

收到财政拨款待

政府补助 44,395,163.85 3,685,480.00 3,027,796.11 45,052,847.14

符合条件时结转

合 计 44,395,163.85 3,685,480.00 3,027,796.11 45,052,847.14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与资产相关

2014 年 12 月 31 计入营业外收 2015 年 12 月 31

项目 新增补助金额 /与收益相

日 入金额 日

2004 年安全改造

1,357,959.85 491,000.00 866,959.85 与资产相关

项目资金

2005 年煤矿通风

313,387.80 104,462.00 208,925.80 与资产相关

系统改造资金

2006 年煤矿安全

1,008,000.00 336,000.00 672,000.00 与资产相关

改造项目资金

2007 年柴达尔矿

2,327,149.53 515,000.00 1,812,149.53 与资产相关

安全改造资金

2008 年柴达尔矿

480,666.67 103,000.00 377,666.67 与资产相关

安全改造资金

- 58 -

与资产相关

2014 年 12 月 31 计入营业外收 2015 年 12 月 31

项目 新增补助金额 /与收益相

日 入金额 日

2008 年海塔尔矿

400,000.00 100,000.00 300,000.00 与资产相关

技改资金

2008 年度安全生

500,000.00 100,000.00 400,000.00 与资产相关

产专项资金

柴达尔矿提高回

采率技术改造工 9,000,000.00 9,000,000.00 与资产相关

程补助资金

海塔尔矿提高顶

煤回收率科研项 1,000,000.00 1,000,000.00 与资产相关

目补助资金

柴达尔矿地质补

2,260,000.00 2,260,000.00 与资产相关

充勘探项目

柴达尔矿安全改

4,329,000.00 481,000.00 3,848,000.00 与资产相关

造项目

海塔尔矿安全改

3,762,000.00 418,000.00 3,344,000.00 与资产相关

造项目

先锋煤矿升级改

3,330,000.00 3,330,000.00 与资产相关

造项目

柴矿维修、新掘通

风巷道(安全改造 2,397,000.00 282,000.00 2,115,000.00 与资产相关

资金)

海矿维修、新掘通

风巷道(安全改造 4,430,000.00 4,430,000.00 与资产相关

资金)

柴矿安全改造资

4,160,000.00 4,160,000.00 与资产相关

海矿新掘采区安

3,340,000.00 3,340,000.00 与资产相关

全改造资金

棚户区改造专项

3,185,480.00 97,334.11 3,088,145.89 与资产相关

资金

青海西海煤炭有

限责任公司柴达

500,000.00 5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尔矿采煤沉陷区

综合治理

合计 44,395,163.85 3,685,480.00 3,027,796.11 45,052,847.74

递延收益的说明:

(1)2010 年度本公司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矿产资源保护项目补助

资金的通知》(青财建字[2010]447 号),于 2010 年 5 月收到青海省财政厅拨付的

柴达尔矿提高回采率技术改造工程补助资金 9,000,000.00 元。项目尚未竣工。

(2)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0 年矿产资源保护项目预算资金的通

知》(青财建字[2010]696 号),于 2010 年 9 月收到青海省财政厅拨付的海塔尔矿

提高顶煤回收率科研项目补助资金 1,000,000.00 元。项目尚未竣工。

(3)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青海省 2011 年煤矿地质补充勘探项目中

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的通知》(青财建字[2011]2367 号),于 2012 年 1 月

- 59 -

19 日 收 到 青 海 省 财 政 厅 拨 付 的 柴 达 尔 矿 地 质 补 充 勘 探 项 目 补 助 资 金

2,260,000.00 元,该项目尚未竣工决算。

(4)2012 年度本公司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青海省 2012 年煤炭产业

升级改造项目中央基建投资支出预算的通知》(青财建字[2012]2220 号),于 2012

年 11 月 7 日 收 到 青 海 省 财 政 厅 拨 付 的 先 锋 煤 矿 升 级 改 造 项 目 补 助 资 金

3,330,000.00 元,该项目尚未竣工决算。

(5)2014 年度本公司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4 年煤矿安全改造中

央基建投资支出预算的通知》(青财建字【2014】1213 号),于 2014 年 10 月 16

日收到青海省财政厅拨付的维修、新掘通风巷道补助资金 7,500,000.00 元,其中

柴达尔矿 4,160,000.00 元,海塔尔矿 3,340,000.00 元,该项目尚未竣工决算。

(6)根据《海北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海北州 2010 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第二

批中央预算内投资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的通知》(北财【2010】765 号),收到棚户

区改造项目补助资金 3,185,480.00 元。本期确认补助收入 97,334.11 元。

(7)根据《海北州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5 年第三批前期项目省级预算内投资

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的通知》(北财【2015】610 号),于 2015 年 11 月收到柴达尔

矿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资金 500,000.00 元,该项目截止到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

项目尚未发生支出。

26.实收资本

(1)实收资本变动情况

股 东 2014年12月31日 增加 减少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

200,224,500.00 150,000,000.00 350,224,500.00

份有限公司

合 计 200,224,500.00 150,000,000.00 350,224,500.00

(2)实收资本变动情况说明

2015 年 6 月 15 日,金瑞矿业召开了 2015 年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

过包括《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青海省西海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2015 年 8 月 18 日,金瑞矿业完成对本公司 1.5 亿元的增资,2015 年 9 月完成工

商登记变更手续,变更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变为 35,022.45 万元。

- 60 -

27.专项储备

(1)专项储备变动情况

项 目 2014年12月31日 增加 减少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安全生产费 18,411,847.10 19,549,209.00 21,096,900.38 16,864,155.72

维简费 14,137,568.86 13,684,446.30 27,551,701.05 270,314.11

合 计 32,549,415.96 33,233,655.30 48,648,601.43 17,134,469.83

(2)专项储备变动说明

本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专项储备余额为 17,134,469.83 元,核算项目为

计提的安全生产费用和维简费,其提取和使用详见附注四、29。

28.盈余公积

(1)盈余公积变动情况

项 目 2014年12月31日 增加 减少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法定盈余公积 30,433,919.12 30,433,919.12

任意盈余公积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其他

合 计 30,433,919.12 30,433,919.12

(2)盈余公积变动说明

2015 年无盈利,未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29.未分配利润

项 目 提取或分配比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55,683,915.86 21,704,830.01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数 -15,491,487.22

本期年初未分配利润 40,192,428.64 21,704,830.01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2,437,226.94 20,541,776.26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054,177.63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61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55,683,915.86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 -57,928,714.16 40,192,428.65

30.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268,819,458.56 425,210,996.34

其他业务收入 180,000.00 114,000.00

营业收入合计 268,999,458.55 425,324,996.34

主营业务成本 203,673,870.37 305,989,064.71

其他业务成本 13,881.00 13,881.00

营业成本合计 203,687,751.37 306,002,945.71

(2)主营业务(分行业)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行 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煤炭开采 268,819,458.56 203,673,870.37 425,210,996.34 304,558,724.71

合 计 268,819,458.56 203,673,870.37 425,210,996.34 304,558,724.71

(3)主营业务(分产品)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产 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煤炭 268,819,458.56 203,673,870.37 425,210,996.34 304,558,724.71

合 计 268,819,458.56 203,673,870.37 425,210,996.34 304,558,724.71

(4)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或序号 2015 年度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青海桥头铝电股份有限公司 151,022,274.15 56.18

大通信恒物资有限公司 51,252,942.89 19.07

青海有容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38,549,552.47 14.34

青海华拓煤炭贸易有限公司 14,163,326.44 5.27

青海月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1,786,324.78 0.66

- 62 -

合 计 256,774,420.73 95.52

接上表

客户名称或序号 2014 年度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青海桥头铝电股份有限公司 291,643,566.13 68.59

青海华拓煤炭贸易有限公司 62,478,851.14 14.69

大通信恒物资有限公司 44,336,535.86 10.43

永登县鸿发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2,431,914.35 0.57

甘肃靖远永青商贸有限公司 2,236,174.36 0.53

合 计 403,127,041.84 94.81

(5)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说明

本年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较上年度减少,主要原因是原煤销量下降所致。

31.营业税金及附加

项 目 计缴标准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税 5% 9,000.00 5,700.00

城市维护建设税 5% 2,018,825.98 3,228,414.59

教育费附加 3% 1,211,295.59 1,937,048.75

6%(2014 年 1-11 月 2.3 元/

资源税 16,385,255.60 5,930,016.18

吨)

地方教育费附加 2% 807,530.39 1,291,365.83

价格调节基金 0(2014 年 1-11 为 1%) 591,889.66

其他 13,866.00

合 计 20,431,907.56 12,998,301.01

32.营业费用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工资费用 1,698,814.84 1,632,701.68

工会经费 29,930.12 28,816.63

教育经费 22,447.62 19,957.97

运杂费 2,938,841.05 8,830,420.38

机物料消耗 1,891.78

办公费 12,865.00 16,552.00

- 63 -

差旅费 393,106.00 417,475.00

车辆费 3,461.98 1,232.00

电话费 737.63 2,903.77

招待费 26,780.00 44,345.00

其他 1,034,218.43 1,356,140.32

合 计 6,161,202.67 12,352,436.53

营业费用说明:

2015 年营业费用较 2014 年减少,主要是因原煤产量下降,运杂费较上年减

少所致。

33.管理费用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办公费 102,243.68 72,361.50

差旅费 2,035,213.30 1,996,694.00

车辆费 884,647.22 1,304,433.77

电费 340,282.45 153,586.56

电话费 77,909.55 83,337.38

工会经费 192,771.46 183,058.33

工资费用 25,298,535.64 22,790,042.20

教育经费 145,062.82 138,948.28

供水供暖 464,069.49 49,409.87

矿产资源补偿费 3,912,102.29

年金 2,984,904.00 3,172,153.00

税费 3,613,489.98 4,399,532.85

无形资产摊销 7,088.04 7,088.04

招待费 655,713.14 467,259.50

折旧 3,442,912.72 2,264,764.72

其他 4,701,490.55 10,011,702.84

合 计 44,946,334.04 51,006,475.13

- 64 -

34.财务费用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利息支出 17,024,957.10 20,838,117.35

减:利息收入 101,150.71 119,547.25

承兑汇票贴息 4,149,937.33 1,804,054.46

手续费 35,308.15 42,954.84

担保费

合 计 21,109,051.87 22,565,579.40

35.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坏账损失 2,003,614.04 266,667.85

二、存货跌价损失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45,852.14 2,527,683.52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十四、其他

合 计 2,049,466.18 2,794,351.37

36.营业外收入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65 -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债务重组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 3,057,796.11 12,150,462.60

罚款收益 582,647.16 571,809.00

其他 172.80 127,889.00

合 计 3,640,616.07 12,850,160.60

其中,政府补助明细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煤矿安全改造项目资金 3,150,462.60

海塔尔矿露采坑治理填充补贴 2,000,000.00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 2,930,462.00 7,000,000.00

棚户区专项改造资金 97,334.11

省安监部应急演练专项资金 30,000.00

合 计 3,057,796.11 12,150,462.60

37.营业外支出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8,665.59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8,665.59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对外捐赠及赞助支出

罚款支出 7,816,671.75 195,245.21

其他 172.20

合 计 7,816,843.95 203,910.80

- 66 -

38.所得税费用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7,532,324.44

递延所得税费用 8,874,743.92 2,177,056.29

合 计 8,874,743.92 9,709,380.73

3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42,437,226.94 20,541,776.26

加:资产减值准备 2,049,466.18 2,794,351.37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34,123,024.20 34,495,620.08

无形资产摊销 2,135,601.96 2,135,601.9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

8,665.59

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21,109,051.87 20,507,959.02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8,874,743.92 2,177,056.29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8,869,377.78 -802,885.06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0,505,131.33 -183,051,710.24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23,368,999.27 63,124,507.17

其他 5,846,947.81 8,803,563.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5,696,099.16 -29,265,493.83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 67 -

补充资料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 2015 年余额 56,331,196.05 5,602,502.21

减:现金的 2014 年余额 5,602,502.21 39,321,944.04

加:现金等价物的 2015 年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 2014 年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0,728,693.84 -33,719,441.83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现金 56,331,196.05 5,602,502.21

其中:库存现金 17,334.20 45,950.76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36,313,861.85 5,556,551.45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20,000,000.00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6,331,196.05 5,602,502.21

(3)货币资金与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关系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货币资金 56,331,196.05 5,602,502.21

减:使用受到限制的存款

加:持有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的国债投资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6,331,196.05 5,602,502.21

减: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602,502.21 39,321,944.0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50,728,693.84 -33,719,441.83

- 68 -

七、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 2014 年、2015 年无资产证券化业务。

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企业类型 注册地 法人代表 业务性质

青海金瑞矿业

矿业开发、加工、销售;锶业

发展股份有限 母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青海省西宁市 程国勋

系列产品的研究、生产、销售

公司

接上表

母公司对本企业 母公司对本公司 本公司 组织机构

母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的持股比例(%) 的表决权比例(%) 最终控制方 代码

青海金瑞矿业

发展股份有限 288,176,273.00 100.00 100.00 省投资公司 22658692-1

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情况说明: 本公司母公司金瑞矿业的控股股东为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本企业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组织机构代码

青海桥头铝电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710495888

青海桥电实业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22678151-6

3、关联交易情况

(1)提供担保、支付担保费情况表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2015 年度

关联交易定价方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式及决策程序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

金额

例(%)

青海桥头铝电股份有限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协议价 176,696,060.75 56.18

公司

青海桥电实业有限公司 采购材料 市场价 161,400.00 0.15

接上表

2014 年度

关联交易定价方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式及决策程序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

金额

例(%)

青海桥头铝电股份有限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协议价 291,643,566.13 68.59

公司

青海桥电实业有限公司 采购材料 市场价 2,011,820.00 5.11

- 69 -

关联交易说明

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

来企业同等对待。关联交易的价格或收费原则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

收费的标准。

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

定价;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定价;

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相关的关联交易

协议中予以明确;

为保证与桥头铝电关联销售定价公允合理,2012 年 12 月 11 日本公司与桥头

铝电签署《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确定了关联交易的市场化定价原则,以最终确

保关联销售定价的公允性。根据该协议,自 2012 年 12 月 1 日起,以本公司向其

他第三方销售煤炭的数量、销售煤炭的价格,以及桥头铝电向其他第三方处购得煤

炭的数量、购得煤炭的价格为依据,全部折算成同等热值原煤的不含税坑口价进行

总体加权平均计算,所得加权平均值作为本公司与桥头铝电之间煤炭销售价格的

关联销售底价。该价格每季度计算一次,作为当季度关联销售结算底价,如当季度

不存在第三方指标的,则以上一期第三方指标为准。

(3)关联担保情况

担保是否已经履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期限担保到期日

行完毕

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 2014 年 6 月 18 日至 2016 年 6 月 17 日

本公司 50,000,000.00 否

公司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 2015 年 9 月 21 日至 2016 年 9 月 21 日

本公司 80,000,000.00 否

公司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合 计 130,000,000.00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银行借款关联担保抵押情况详见本附注五、22 之说明。

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青海桥头铝电股份有限公司 13,067,207.00 653,360.35 12,845,865.43 642,293.27

- 70 -

(2)应付关联方款项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账款 青海桥电实业有限公司 2,761,386.72 2,599,986.72

其他应付款 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621,391.19 2,621,391.19

其他应付款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89,744,410.58

九、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应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应披露的或有事项。

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16 年 1 月 12 日,因柴达尔井田露天综合治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自然人

张发标将西海煤炭等起诉至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金额为 2000 万人民币。本

次诉讼已被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目前尚未正式开庭审理。

2016 年 1 月 12 日,公司公告了子公司涉及诉讼的事项。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本公司无其他需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

事项。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

固定资产非货币性交换的情况

2015 年 3 月 20 日,本公司与甘肃靖煤矿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

肃靖煤”)签订了《设备处置与采购合同》,合同约定,本公司以闲置设备向甘

肃靖煤置换本公司开采煤炭所需要的生产设备,甘肃靖煤将本公司换出的闲置设

备全部代售或处理,并确定本公司换出的闲置设备的成交价格为 642.15 万元,甘

肃靖煤在处置本公司的闲置设备时,不论价格高于或低于双方约定的价格,都和

本公司无关;甘肃靖煤置换给本公司的带式输送机等设备约定的价格为合同生效

日的公允价 652.27 万元(包含设备运输、安装、调试、资料、税金等全部费用),

该价款与本公司闲置设备处置款之间的差额 10.12 元作为甘肃靖煤资产的质保

金。

- 71 -

截止到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未执行完成,本公司已经交

付置换出的设备价值为 5,896,224.72 元.甘肃靖煤已经交付置换给本公司的设备

价值为 2,008,200.00 元,仅达到合同约定金额的 30.70%。

十二、补充资料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8,665.59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

3,057,796.11 12,150,462.60

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年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

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67,000.00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234,023.99 504,452.7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4,176,227.88 12,713,249.80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3,210,373.75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4,176,227.88 9,502,87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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