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天华院 编号:2016—013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的相关规定,考虑公司业务特点和与关联方发生交易的情况,为强化
关联交易管理,提高决策效率,现对 2016 年度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
司(以下合并简称“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总金额
预计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本情况
预计 2016 年度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各类日常
关联交易合同额总计约 18000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关联人 关联交易类别 2016 年度预计金额
中国化工集团公 向关联方销售货物、提供劳务、 8000
司所属企业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备监理、
设备检验等服务
中国化工集团公 从关联方采购、接受关联方劳 10000
司所属企业 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
合计 180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介绍: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是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注册资本为 948,240.70 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
四环西路 62 号,法定代表人:任建新。主营业务范围:化工原料、
化工产品、化学矿、塑料、轮胎、橡胶制品、膜设备、化工装备的生
产与销售;机械产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建材、纺织品、轻工产
品、林产品、林化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化工装备、化学清洗、防腐、
石油化工、水处理技术的研究、开发、设计和施工;技术咨询、信息
服务、设备租赁。
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注册资本为 30,000
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62 号,法定代表人:肖
世猛。主营业务:工程技术研究、化学实验、技术推广、技术咨询;
科技项目招标代理。
关联关系: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持有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 100%股
权,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持有本公司 59.4%的股份。
2、履约能力分析: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履约能力较
强,近年来均未发生向我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帐的情况,同时预计未
形成坏帐的可能性也较小。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根据公司与关联企业相关合同约定进行,定价原则为: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2、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按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
3、不高于供方向第三方供货的价格;
4、以招投标方式确定的价格;
5、产品价格的具体金额,应依据不同时期适用的国家有关会计
准则加以计算。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是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购销活动过程中产生的,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开、公平和公正,无损害公司和股东各方利益
的情形,有利于公司专心致力于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和核心竞争能力
的提高。
五、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上述预计的全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
审核,认可上述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合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没有损
害股东、公司和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同意将上述关于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①董事会在对《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
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需符合证券法
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
②公司预计 2016 年度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所必须,有利于公司合理配置和利用优质资源,实现高效化运营.
③公司 2016 年度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需依据有关协议或合同,
且须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确保符合市场准则和三公原则,维护公司及
股东尤其是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
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六、备查文件
1、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决议;
2、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决议;
3、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
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