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1 证券简称:向日葵 公告编号:2016—022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于2016年4月13日14:00在浙江省绍兴袍江工业区三江路公司一楼会议
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于
公司董事长俞相明先生因公出差,不能出席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杨旺翔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
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
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6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91,649,650股,占公司总股本1,119,800,000股的17.1146%。其中: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87,302,865
股,占公司总股本1,119,800,000股的16.7265%;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
股东代表5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346,7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882%。
二、议案的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九项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
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7,654,7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155%;反对3,823,5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51%;
弃权171,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1,3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894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52,0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982%;反对3,823,5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9601%;弃权
171,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1,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3.9417%。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187,654,7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155%;反对3,941,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64%;
弃权53,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8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52,0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982%;反对3,941,0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6632%;弃权
53,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386%。
2.2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87,654,7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155%;反对3,941,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64%;
弃权53,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8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52,0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982%;反对3,941,0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6632%;弃权
53,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386%。
2.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87,654,7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155%;反对3,941,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64%;
弃权53,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8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52,0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982%;反对3,941,0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6632%;弃权
53,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386%。
2.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187,654,7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155%;反对3,941,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64%;
弃权53,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8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52,0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982%;反对3,941,0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6632%;弃权
53,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386%。
2.5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187,654,7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155%;反对3,941,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64%;
弃权53,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8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52,0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982%;反对3,941,0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6632%;弃权
53,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386%。
2.6 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187,654,7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155%;反对3,941,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64%;
弃权53,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8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52,0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982%;反对3,941,0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6632%;弃权
53,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386%。
2.7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87,654,7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155%;反对3,941,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64%;
弃权53,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8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52,0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982%;反对3,941,0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6632%;弃权
53,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386%。
2.8 股票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187,654,7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155%;反对3,935,2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33%;
弃权59,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6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52,0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982%;反对3,935,2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5298%;弃权
59,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6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720%。
2.9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87,654,7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155%;反对3,941,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64%;
弃权53,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8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52,0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982%;反对 3,941,0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6632%;弃权
53,8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8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2386%。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187,654,7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155%;反对3,941,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64%;
弃权53,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8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52,0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982%;反对 3,941,0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6632%;弃权
53,8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8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2386%。
3、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7,654,7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155%;反对3,800,6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31%;
弃权194,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52,0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982%;反对3,800,6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4333%;弃权
194,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4.4685%。
4、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7,654,7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155%;反对3,851,1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95%;
弃权143,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7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52,0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982%;反对3,851,1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5951%;弃权
143,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3.3067%。
5、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7,654,7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155%;反对3,851,1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95%;
弃权143,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7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52,0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982%;反对3,851,1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5951%;弃权
143,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3.3067%。
6、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7,654,7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155%;反对3,851,1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95%;
弃权143,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7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52,0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982%;反对3,851,1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5951%;弃权
143,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3.3067%。
7、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7,654,7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155%;反对3,851,1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95%;
弃权143,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7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52,0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982%;反对3,851,1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5951%;弃权
143,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3.3067%。
8、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
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7,654,7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155%;反对3,851,1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95%;
弃权143,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7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52,0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982%;反对3,851,1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5951%;弃权
143,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3.3067%。
9、审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
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7,654,7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155%;反对3,904,3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72%;
弃权9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7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52,0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982%;反对3,904,3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8199%;弃权
9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820%。
三、律师见证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的杨钊、吕兴伟律师进行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
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
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