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16-22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16 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18,120,283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
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非股改、
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
1.0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
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
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
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4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4 月 20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4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83 安徽省宁国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2 01*****950 金国清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4月12日至登记日:2016年4月19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
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业部;
咨询地址: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汪溪园区;
咨询联系人:吴勇、张苏敏;
咨询电话:0563-4181590;
传真电话:0563-4181525。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