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6-18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召开
2015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
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于 2016 年度进行委托理财投资,委托理财投资额度不超过
4 亿元,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为一年(详见 2015 年 12 月 25 日刊登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2015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
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57、2015-59)。
一、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与到期赎回的情况
2016 年 1 月 11 日,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 5,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了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荔湾支行“公司红棉理财——91
天人民币资产组合计划”,产品代码:GZ159。该产品起息日 2016 年 1 月 11 日,
产品到期日 2016 年 4 月 11 日。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4%。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 2016 年 1 月 13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
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2)。
2016 年 4 月 11 日,上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实际理财天数为 91 天,实际
年化收益率为 3.4%,取得理财收益人民币 423,835.62 元,本金及收益合计
50,423,835.62 元已划至公司指定的资金账户。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 4 亿元,现已
到期赎回 5000 万元,累计取得理财收益 423,835.62 元。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