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16-024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有关调整事项获得安徽省财政厅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新华发行(集
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近日收到安徽省财政厅核发的《安
徽省财政厅关于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财政
【2016】426 号),安徽省财政厅原则同意公司以发行期首日作为定价基准日,
向不超过 10 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含)。
所募集资金应按照相关规定,合法合理选择投资方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
施。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