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16-14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
于 2016 年 4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上午以现场
表决方式在公司三层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全华
强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5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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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80,637,028.24 元。母公司 2015 年度实现的净利
润 112,120,983.68 元,2015 年度公司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11,212,098.37 元,不
计提任意盈余公积,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620,927,395.88 元,扣除 2015 年已实
施的利润分配 125,429,138.00 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596,407,143.19
元。
公司综合考虑 2016 年资金需求与积极回报股东等因素,拟按 2015 年公司总
股本 627,145,69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
同时,拟对全体股东按 10:5 比例派送红股。此方案实施后,公司共计支付股利
388,830,327.8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5
年年度报告》,以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对 2015 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 201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此次年报编制和
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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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第 68 条的规定,监事会就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
认真的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其编制和审核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监
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
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报备文件
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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