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汽车: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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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国机汽车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向董

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谢志华先生、徐秉

金先生、董事长丁宏祥先生、董事贾屹先生组成,谢志华先生担任主

任委员。2015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会

议选举焦勇先生和张治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王璞先生、

刁建申先生和李明高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5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

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选举李明高先生、王璞先生、

刁建申先生、焦勇先生、张治宇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

委员会委员,由李明高先生任主任委员。各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1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根据《治理

准则》、《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审计与风险管

理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

1、2015 年 4 月 13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讨论并一致审议通过了公司的 2014 年年度

报告,及《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2、2015 年 4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会议,会议讨论并一致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第一季

度报告;

3、2015 年 7 月 29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会议,会议讨论并一致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及摘要;

4、2015 年 10 月 26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会议,会议讨论并一致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第三季

度报告。

三、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是大型的专业会计中介服务机构,具备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

批准的证券期货相关审计业务资格、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资格等

2

20 余项执业资格。公司认为该所能够满足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

且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上述原因,经公司第六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审议表决后,

决定向董事会提议 2015 年度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外

部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14 年财务报告审计和内

部控制审计的服务费为 170 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

符。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

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

并且在审计期间也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公司第六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

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

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

3

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

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

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

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

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内部管理制

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

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第六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公

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

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

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公司第六届审计与风险管理

委员会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积极进行了协调工作,以求用最短的

时间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4

四、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

监督作用,确保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职责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

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016 年,将是未来十年汽车市场新格局重建的时间窗口期,一

系列以“中国制造 2025”和“互联网+”为战略导向的政策,将对汽

车行业及进口车市场产生深远的影响。

作为新一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我们希望公司综合分析

内外部形势,提质增效、创新转型,在延伸业务链条的同时,深入推

进精细化管理,释放企业发展动力,真正实现有质量的发展。2016

年,我们也将指导、督促公司持续提升内控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内

部外部审计制度,为实现“优秀上市公司”的愿景而持续精进、为维

护全体股东的利益而不懈努力。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16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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