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常柴A: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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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70、200570 证券简称:苏常柴 A、苏常柴 B 公告编号:2016-004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及其配套

指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

对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

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

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

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

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1

本评价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实施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各项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对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

价。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本部的各种业务和事项。重点关注下

列高风险领域:授权风险、人力资源风险、运营风险、资产安全风险、采

购验收风险、信用风险、生产安全风险、财务核算风险、资金管控风险等。

根据公司 2015 年度风险评估的结果,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管理、费用管理、采购

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存货管理、销售管理、合同管理、会计核算、财务

报告等内容。

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

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

评价方案的规定的程序执行。

本次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制定评价工作方案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根据公司的控制管理制度以及分工要求,由企

业管理部负责编制了公司《内部控制测试工作计划》。

2、成立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

2

企业管理部作为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牵头部门,制订内部控制测试工

作计划,联合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成立内部控制

评价工作小组。

3、实施现场检查测试

在评价过程中,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按照评价人员具体分工,综合

运用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及抽样等多种评价方法,

充分收集被评价部门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评价

工作底稿,记录相关测试结果,并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初步认定。

4、分析内部控制缺陷,进行缺陷整改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汇总评价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

由相关责任部门对缺陷发生原因进行全面复核、分析判断,并组织人员进

行缺陷整改。

5、编制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根据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情况以及检查结

果,编制《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草案),经内控领导小组和公

司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全体董事审议。

四、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

公司董事会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

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水平等因素,研究确定了

适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内部控制缺陷包括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设计缺陷是指缺少为实现控

制目标所必需的控制,或现存控制设计不适当,即使正常运行也难以实现

3

控制目标。运行缺陷是指现存设计完好的控制没有按设计意图运行,或执

行者没有获得必要授权或缺乏胜任能力以有效地实施控制。

公司根据内部控制缺陷的影响程度,将其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

一般缺陷:

(1)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

偏离控制目标;

(2)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

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3)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1、定性标准

具有以下任意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

1)该缺陷涉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

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定量标准

以 2015 年合并报表数据为基准,确定上市公司合并报表错报(包括漏

报)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为:

重大缺陷:错报≥年利润 5%

重要缺陷:年利润 2.5%≤错报<年利润 5%

一般缺陷:错报<年利润 2.5%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4

1、定性标准

具有以下任意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

1)严重违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三重一大”事项未经过集体决策程序;

3)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

4)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失效,导致公司被监管部门公开谴责;

5)内部控制评价结果中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2、定量标准

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确定上市公司非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缺陷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为:

重大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净资产的 0.1%

重要缺陷:净资产的 0.05%≤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净资产的 0.1%

一般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净资产的 0.05%

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认定标准以公司 2015 年财务报表数据为基准,公

司将根据财务报表数据的变动对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认定标准进行动态调

整。

根据上述认定标准,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情况,我们未发现报告

期内存在重大缺陷。

五、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公司相关部门按照整改事项及整

改意见,明确了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间,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在规定时

间落实整改,对存在的设计缺陷增补或修订了相应的制度流程,对存在的

运行缺陷强化了规章制度的执行。经过整改,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取

5

得了良好效果,并拟在 2016 年采取相应措施持续完善。

六、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公司已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

进一步增强和提高了规范治理的意识和能力,改善了公司治理环境,完善

了内部控制体系,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

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评

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4 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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