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豪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6-04-12 11: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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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下发《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江西证监局下发《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有关要求的通知》(赣证监发

【2014】32号)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1、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公司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

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

安排等因素提出的,满足公司发展实际需要和股东回报合理需求。

2、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分红政策的持续

性和稳定性,也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

益。

3、同意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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