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默科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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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州海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瑞华核字[2016] 62030014 号

目 录

1、 专项审核报告 1

2、 附表 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4 层

Postal Address:4th Floor of Tower 2,No.16 Xisihuanzhong Road,Haidian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39

电话(Tel):+86(10)88219191

传真(Fax):+86(10)88210558

关于兰州海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审核报告

瑞华核字[2016] 62030014 号

兰州海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兰州海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默科技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5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

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

基础上,对后附的《上市公司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

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规定,编制和披露

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海默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

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

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

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

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海默科技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

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

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海默科技公司 2015 年度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后

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1

本审核报告仅供海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秦宝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宫岩

二○一六年四月十一日

2

附表

上市公司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兰州海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占用方与上市 上市公司核 2015 年期 2015 年度 2015 年度偿

资金占用方名 2015 年期末占 占用形成原

资金占用方类别 公司的关联关 算的会计科 初占用资金 占用累计 还累计发生 占用性质

称 用资金余额 因

系 目 余额 发生金额 额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附属企业

小 计

- - -

本公司持股

Qinghe 5%以上股东家

Amerasia 庭密切的家庭 经营性占

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 应收账款 销售商品

Industries, 成员能够实施 1,600.87 752.05 1,112.61 1,240.30 用

的法人 INC. 重大影响的公

小 计

1,600.87 752.05 1,112.61 1,240.30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

3

企业

小 计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

其附属企业

小 计

总 计

1,600.87 752.05 1,112.61 1,240.30

法定代表人: 窦剑文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和晓登 会计机构负责人: 王莉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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