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默科技: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白东)

来源:深交所 2016-04-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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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海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则和公司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要求,我作为兰州海默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2015年度任职期间的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我于2015年11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被增补为公司独立董事。因此,2015年履行职责只有一个月时间。在

一月个履职期间,积极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亲自出席了应出

席的两次董事会,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资料,独立、客观、公正地行

使表决权和监督权。

2015年度履职期间,我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

票,没有提出异议和弃权。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在我2015年度履职期间,公司未发生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的事项。因此,我2015年度未发表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在2015年度有限的履职期间,我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主要通过了解和学习公司的基本情况,重点关注公司历年的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公司对外投资、重大资产重组、对外担保、关联

交易、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发现公司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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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规范,依法合规经营,不存在损害投资者权益的情形;二是查阅了

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

会和交易所的要求。

四、其它事项

2015年报告期内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也未有独

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16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并为公司

的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独立董事:白东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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