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6 证券简称:鸿特精密 公告编号:2016-027
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出席和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6年
0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予以公告。所有议案已在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
列明,相关议案内容均已依法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16年04月12日上午10:30在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城区北十区广东鸿特精密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楚隆先生主持。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04月11日至2016年04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04月12日上午9:30至
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04月11日下午15:00至2016年04月12日下午15:00。
根据现场会议登记资料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人,代表股份49,174,200股,占公司股
份总额的45.8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
份49,107,6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5.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人,
代表股份66,6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6%。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
资者共1人,代表股份66,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以上股东均为本
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16年04月07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卢楚隆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对所有议案逐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 49,107,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反对 66,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6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 49,107,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反对 66,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6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 49,107,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反对 66,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6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 49,107,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反对 66,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6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 49,107,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反对 66,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6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预计与控股股东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 17,744,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反对 66,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6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股东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
表决。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预计与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 17,744,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反对 66,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6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股东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
表决。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预计与佛山市宏图中宝电缆有限公司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 792,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2.24%;反对 66,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6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股东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金岸有限公
司、佛山市顺德区南方电缆实业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 49,107,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反对 66,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6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 49,107,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反对 66,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6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 16,952,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反对 66,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6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股东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
区中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
填补措施>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 49,107,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反对 66,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6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 49,107,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反对 66,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6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1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 49,107,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反对 66,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6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发
生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0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