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4 证券简称:开尔新材 公告编号:2016-027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4月12日上午10时,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出
席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傅建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该议案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置换金额与公司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样,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
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35,075,273.11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
二、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的情形;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
有人条件,符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持有人范围,
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傅建有先生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为该议案的关联监事,
需进行回避表决。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同意本议案
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