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宝:独立董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4-12 18:5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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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并增资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基

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

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情形。此交易有利于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与资金支持力度,提高子

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云停车业

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其提

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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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杨如旺 李建辉 张方方

201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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