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2 证券简称:开能环保 编号: 2016-024
上海开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开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开能环保”)于 2016
年 2 月 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
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840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
见》”)。根据《反馈意见》中的相关要求,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承诺事
项披露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没有为发行对象提供财
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承诺
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人,公司就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将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
条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不直接或间接对建信领瑞大健康 1 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
划、建信领瑞大健康 2 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及建信定增掘金 5 号特定客户资
产管理计划共三个资管产品及其委托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瞿建国先生就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承诺
如下:
“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将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
有关法规的规定,不直接或间接对建信领瑞大健康 1 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建信领瑞大健康 2 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及建信定增掘金 5 号特定客户资产管
理计划共三个资管产品及其委托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开能环保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开能环保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开能环保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开能环保拟实施股权激励,承诺拟公布的开能环保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
与开能环保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
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瞿建国先生就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承诺
如下:
“不越权干预开能环保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开能环保利益”。
三、关于本次发行后持股 5%以上的股东作出的不存在减持计划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瞿建国先生及上海高森投资有限公司就本次发行后不存在减
持计划所作出的承诺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函出具之日,本人/本公司及本
人/本公司控制或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不存在减持开能环保股份的情况;自本函
出具之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或
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不会主动减持开能环保的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
公司减持股份的所得全归开能环保所有。”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就本次发行后不存在减持计划所作出的承诺如
下:
“自本函出具之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公司设立的建信领
瑞大健康 1 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建信领瑞大健康 2 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
划、建信定增掘金 5 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不会主动减持开能环保的股份,若
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的所得全归开能环保所有。”
四、关于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的承诺
作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之一,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建信基金”)及其相关资管产品委托人(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唐少云)就委托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等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建信基金出具如下声明:
“一、资管产品的基本情况
1、建信领瑞大健康 1 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成立,
资产规模为 19600 万元,委托人(即最终认购人)为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状况良好,认购金额来源于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2、建信领瑞大健康 2 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成立,
资产规模为 10200 万元,委托人(即最终认购人)为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状况良好,认购金额来源于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建信定增掘金 5 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成立,资
产规模为 4500 万元,委托人(即最终认购人)为唐少云,资产状况良好,认购
金额来源于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二、上述三个资管产品的委托人均与开能环保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公司承诺上述三个资管产品的资金将于开能环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募集到位。
四、于本公司所认购开能环保股份的锁定期内,上述三个资管产品的委托人
将不会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
五、本公司设立的上述三个资管产品均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委托
人为其认购份额的唯一合法持有人,每一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承担同等风
险。”
建信领瑞大健康 1 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和建信领瑞大健康 2 号特定客户
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声明:
资产状况良好,认购金额来源于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与开能环保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承诺上述资管产品的资金将于开能环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
证监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募集到位;于建信基金所认购开能
环保股份的锁定期内,不会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
排,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认购份额的唯一合法持有人,每一份额具有同
等的合法权益,承担同等风险。
建信定增掘金 5 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唐少云作出如下声明:
资产状况良好,认购金额来源于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与开能环保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承诺上述资管产品的资金将于开能环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
证监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募集到位;于建信基金所认购开能
环保股份的锁定期内,不会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
排,唐少云为认购份额的唯一合法持有人,每一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承担
同等风险。
上海开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