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神集团: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4-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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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详细

了解、认真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调整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方案切实可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求,有利于进一

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2、公司调整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

关联方符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对象资格;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附条件

生效的认购协议,定价公允,条款设置合理合法,无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调整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所涉及关联交易的会议审议、表

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合

法有效。

据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各项议案。

独立董事:吴越、王虹、刘志强

2016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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