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集团 公告编号:2016-023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
《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一、补充协议签订基本情况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
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司拟向四川
泰合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50,410,316 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30,000,000.00 元。201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与四川泰合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泰合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华神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
目前,公司正在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授权,管理层基于对目前行业和经营形势的研判,并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更加充分有效地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对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进行相应调整。经公司 2016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中的发行数量以及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整。
2016 年 4 月 12 日,公司与四川泰合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成都华神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泰合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该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已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5 年 10 月 27 日,发行人与认购人已签订了《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四川泰合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
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变化,协议双方在平等、自愿、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
协商,就本次发行签订本补充协议如下:
(一)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发行人: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方:四川泰合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16 年 4 月 12 日
(二)认购价格本次发行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4,548,651 股,股票面值为人民
币 1 元。认购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定价方式认购标的股份,认购数量为 44,548,651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上市,股票具体上市安排待与中国证监会、
深交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协商后确定。
(三)认购价格、认购方式和认购金额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发行人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 8.53 元人民
币/股。发行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
整。
认购方不可撤销地同意按上述确定的发行价格,使用人民现金认购标的股份。
在此情况下,认购方应向发行人支付的标的股份认购款(认购款总金额)为:
发行价格 8.53 元/股,认购数量 44,548,651 股,共计 38,000.00 万元。
(四)生效及其他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与《协议》同时生效。
本补充协议是对《协议》条款的修改和补充,本补充协议与《协议》约定不
一致的,适用本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未作约定的,适用《协议》。
三、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核准尚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3、独立董事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泰合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附条件
生效的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