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16-013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
称:富春环保,证券代码:002479)于2016年4月8日、4月11日、4月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
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
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
1、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报告
及摘要、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相关议案,相关内容已于2016年3月30日刊登在公司指
定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
2、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796,350,00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经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经自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6、近期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
大信息。
7、股票异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
票的情形。
8、近期公司未发现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漏,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
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
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
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
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
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