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6-029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四
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1 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
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 19 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侯旭东、职慧、于秀峰以通
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
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劲嘉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乔鲁予
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年度报告全
文及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
议案》。
公司结合现行规章制度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请详
见 2016 年 4 月 1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修正
案》及《公司章程》(2016 年 4 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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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信息披露委员
会暨制订<信息披露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增强信息收集和传递、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建立信息披露跨部门
协调机制,根据《深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工作指引》,公司在董事会下设
立信息披露委员会,由董事长、独立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内
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组成。
《信息披露委员会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刊登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四、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独立董事担任
信息披露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推举独立董事于秀峰先生为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委员,与信息披露委
员会其余人员共同辅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信息披露的跨部门协调工作。
五、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5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刊登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忠年先生、职慧女士、于秀峰先生向董事会提
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年度总经理
工作报告的议案》。
七、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的议案》。
《2015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年度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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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15 年实现净利润为
人民币 413,690,505.75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41,369,050.58 元,本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股利为
人民币 372,321,455.17 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为人民币 1,508,271,571.22 元,
本年分配上年度股利人民币 361,157,500.00 元,因此,本年度末公司实际可供股
东分配的股利为人民币 1,519,435,526.39 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定的 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 2015 年末总股本 1,315,496,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1.5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分配股利
197,324,400.00 元 , 分 配 后 公 司 剩 余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股 利 为 人 民 币
1,322,111,126.39 元。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结合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
报规划提出,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
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制定程序合法合规,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回报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与公司的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
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前未发生异常变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 2016 年 4 月 1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关于 2015 年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请
详见 2016 年 4 月 1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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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 2016 年 4 月 1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日常经
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6 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
2016 年 4 月 1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
聘任 2016 年年度审计会计事务所及公司 2016 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
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16 年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
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
2016 年 4 月 1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
聘任 2016 年年度审计会计事务所及公司 2016 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
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追
溯调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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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 2016 年 4 月 1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事项出具了瑞华核字
[2016]48210012 号《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事
项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具体内容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十三、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刊
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三日
第四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 5 页 共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