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光科技: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13 18: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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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光科技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6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16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指定信息

网站上披露。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与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

益分派方案一致,本次权益分派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6,67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先按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

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2.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为 146,670,000 股,权益分派后公司的总股本增至

322,674,000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电光科技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4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4

月 20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4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

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43 电光科技有限公司

2 00*****112 石向才

3 01*****658 石碎标

4 01*****846 石志微

5 00*****530 石晓霞

6 01*****527 石晓贤

7 00*****470 朱丹

8 01*****167 施隆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 年 4 月 12 日至登记日:2016 年 4

月 1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4 月 20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电光科技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 送 公积金转股 其 小计 数量 比例

行股 他

一、有限售 100,000,000 68.18% 120,000,000 120,000,000 220,000,000 68.18%

条件股份

二、无限售 46,670,000 31.82% 56,004,000 56,004,000 102,674,000 31.82%

条件股份

人民币普通 46,670,000 31.82% 56,004,000 56,004,000 102,674,000 31.82%

三、股份总 146,670,000 100.00% 174,004,000 174,004,000 322,674,000 1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322,674,000 股摊薄计算,2015 年年

度,每股净收益为 0.17 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乐清市经济开发区维五路 180 号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杨涛

咨询电话:0577-61666333

传真:0577-62666111

九、备查文件

1、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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