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4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
的通知已于 2016 年 4 月 9 日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04 月 12 日以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含三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
决董事 7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审议,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办理资产抵押登记的议案》,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以抵押部分房产、土地资产的方式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绍兴上虞支行申请额度总计不超过 8000 万元的融资额度,业务范围包括短期
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非融资性保函等,期限为 1 年。
具体详见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浙江金盾
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办理资产抵押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13)
特此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