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8 证券简称:襄阳轴承 公告编号:2016-007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12 日以通
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16 年 4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
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景小清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1、审议《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由于非
关联监事张同军 、肖壮勇、贾孟飞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
数,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中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为
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到期。鉴于目前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事项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续股票登记发行工作仍
需继续实施,为保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同意(及追认)
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至 2017 年 4 月 27 日。
除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其他内容
及对董事会的授权保持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非关联监事审核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文件和相关程序的履行情
况,同意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