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森股份: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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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步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2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16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6 年 4 月 12 日(周二)下午 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12 日上午 9:

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11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4 月 12 日 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步森大道 419 号公司行政大楼一楼会议

室。

3、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建飞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0人,代表股份数77,777,35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5.55%。

1)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77,536,25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55.38%。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人数4人,代表股份24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0.1722%。

3)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下

股份的股东且非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包含5%)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11,741,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0%。

2、本次会议股东无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建飞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卢胜强、姚轶丹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77,777,3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77,777,3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77,777,3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4、《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 77,777,3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 11,74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

5、《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 77,777,3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 11,74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

6、《201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 77,777,3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7、《关于续聘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77,777,3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 11,74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

8、《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77,777,3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9、《关于延长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期的议案》;

同意 77,777,3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卢胜强、姚轶丹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

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六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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