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6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陕西渭河彬州化工有限公司签订年产 30 万吨
煤制乙二醇项目乙二醇装置工程设计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16 年 4 月 11 日,本公司与陕西渭河彬州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彬州化工”)于 4 月 5 日在陕西省西安市签订的《年产 30 万吨煤
制乙二醇项目乙二醇装置工程设计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经双
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返回。
本合同约定,本公司承担该项目乙二醇装置的工程设计、技术服务
等工作。本合同价格为 2000 万元人民币,工程设计工期约为 22 个月(即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设计工作结束)。
本公司与彬州化工签订上述设计合同系正常的主营业务行为,无需
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合同对方的情况介绍
彬州化工成立于 2015 年 11 月,法定代表人为郭建功先生,注册资
本为 10000 万元,注册地在陕西省咸阳市彬县新民镇,主要从事乙二醇
及其相关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粉煤灰、煤渣、石膏、商砼的
生产销售。彬州化工系陕西渭河煤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推进 30 万
吨乙二醇项目建设而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具备了对本合同的履约能力。
本公司与彬州化工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
1、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
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项目规模及建设地:年产 30 万吨乙二醇项目;工程建设地在陕
西省彬县。
3、工作范围:本公司承担该项目乙二醇工艺生产装置及其配套辅
助设施、公用工程等的初步设计、详细设计及技术服务等工作。
4、合同价款及支付:本合同为固定价格,即 2000 万元人民币。由
彬州化工在合同签订、设计文件交付等节点按相应比例进行支付。
5、合同期限:工程设计工期约为 22 个月(即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工程设计工作结束)。
6、双方责任:彬州化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本公司提交基础资料
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
向本公司支付设计费,若逾期将承担相应违约金。本公司应按国家规定
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等向
彬州化工交付设计文件,对其质量负责;若因设计原因导致质量事故,
以及延误交付设计文件、超标准设计等将被扣减相应设计费。同时约定
知识产权、商业机密保护、争议解决等事项。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履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合同额为 2000 万元人民币,履行期限约为 22 个月,年均合同额
约占本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0.30%。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将对
本公司 2016 年、2017 年等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2、本合同履行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将进一步提升本公司在乙二醇等工程市场的
建设业绩和影响力,巩固本公司在乙二醇产品细分市场的领先地位。
本公司签订上述设计合同对主营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合同履行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公司具有了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水平,业已成功完成多套同类
项目的工程建设工作,具备了对本合同的履行能力;本合同可能存在不
可抗力等造成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与彬州化工签订的《年产 30 万吨煤制乙二醇项目乙二醇装
置工程设计合同》。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二日